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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679/2024-00313   生成时间:2024-01-12 10:06:37 发布机构: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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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9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661583)。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023年,通过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4条、政策文件类2条、业务工作类26条、提案议案类5条、公开年报类2条、其他信息12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市公安局共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网络申请件。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未公开答复数4件(2件属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属于重复申请),未出现因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导致结果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市局党委充实政务公开警力配置,做优做精每项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宣传部门主要负责政务新媒体工作,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其它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将工作落实落细,并积极拓展、延伸、挖掘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持续完善机构设置和栏目要素,第一时间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利用“龙泉公安”“龙泉交警”公众号、视频号共发布信息791让公众更方便、快捷获取公安有关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切实做好政务主动公开、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等考核事项的推进,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测。及时做好本单位出台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确保“有政策必有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咨询和监督。本年未发生重大事项,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0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949

行政强制

24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44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还有不足之处,主要问题一是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要更加丰富。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围绕公安局民生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业务等方面,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2.扩展多形式的内容解读。加强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的了解公安各项工作。

3.加强对平台的信息维护。加强对政务公开各级文件的学习贯彻,提升本单位各条线工作协同能力,开展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及培训,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严防出现警务秘密泄露等情况,避免错别字和语句表述错误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龙泉市公安局

2024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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