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22〕33号),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加快攻克一批技术难题、转化一批高新成果、建设一批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作,为“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品质龙泉”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特色中药材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
由科技局和龙泉产业创新研究院共同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项目主要围绕我市灵芝、黄精和铁皮石斛种植和加工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应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满足灵芝、黄精和铁皮石斛种植、加工或检测等研发条件,鼓励企业联合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2.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级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1.与浙大合作项目:由龙泉产业创新研究院科研项目专项资金保障,根据《龙泉产业创新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非浙大合作项目:由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补助资金保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1号)执行。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等项目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通过验收后予以下达。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榜单和申报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书;
2.项目材料报送:项目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准备现场答辩PPT;申报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月13日,联系人:孙亮 0578-7750781,送件地址:广济街27号:汽车空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7楼,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组织方对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对于不满足要求的,退回限期补正,逾期或限期补正不到位的不予推荐评审;
4.专家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5.立项公示: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子项目,在政府网予以公示。
6.签订合同:待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批复之后,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项目,签订子项目建设任务合同书。
附件:1.2023年龙泉市农业科技园区攻关项目榜单
2.2023年度龙泉市农业科技园区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3.农业科技园区攻关项目申报书
4.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5.龙泉产业创新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龙泉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3年9月27日
龙科〔2023〕17号关于2023年度龙泉市特色中药材农业科技园区攻关项目榜单发布暨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