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小梅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小梅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小梅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全镇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确保巡察整改不折不扣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了进一步强化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有力领导和督促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的要求。在整改过程中,镇党委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小梅镇由镇党委总负责,统筹镇纪委、组织办、“三资”办、招标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落实专人联系巡察组,按时整改落实报送工作。同时,坚持以问题导向,不断深化、细化整改方案,坚决把整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将巡察反馈意见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形成全镇共抓问题整改、共促工作规范的良好氛围。 巡察反馈后,针对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38个,完成问题整改3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问责8人,修改完善制度10项;收回违规资金7.333万元。 一、关于“党的建设较为薄弱,从严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改完善民主生活会预备会议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会议议程与筹备工作内容,并于2023年3月2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各班子结合巡察问题整改方案,找准问题根源,细化整改举措,及时销号领办问题,力求民主生活会所查摆出的问题及时有序、保质保量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制定年度党建计划和党建工作清单,明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于2023年3月2日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各村联系班子结合2023年4月主题党日到联系村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授课,并要求借助学习强国、天下龙泉等APP多渠道学习,利用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经验分享等多角度学,由宣传干事对学习强国、天下龙泉的学习开展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对主题党日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与跟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三)印发《2023年小梅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积极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龙泉两会精神等精神,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各班子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并由宣传干事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记录,不断提升党员领导班子从严管党治党意识。目前已组织专题学习2次。 二、关于“政治纪律不够严格,规矩意识比较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小梅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班子会议、党委会议前理清议程,规范党委会和班子会会议记录本记录,建立健全抄告单、专题会议记录保管制度,规范抄告单、专题会议记录的登记造册,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记录台账资料的收集,确保会议记录有理有据、档案完整。 (二)持续完善镇干部考勤制度,开展日常考勤督查,要求全镇干部严格落实浙政钉考勤打卡,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和夜学制度,并于2月27日、3月28日组织全镇干部开展了两次夜学,努力提升全镇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并落实专人做好考勤相关资料收集,建立好考勤台账,使各项制度落细落实。 三、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根据文物属地管理职责,对小梅镇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大窑龙泉窑遗址文物保护2支宣传设队伍成员进行调整,常态化开展省级以上文保单位隐患排查。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积极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紧盯窑址所在地的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以案为鉴,提高思想认识,用案例促进文物保护。 (二)努力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对各村资产资源进行梳理并录入“浙农经管”系统,助力骆庄村、半边月村投资秀洲飞地(二期)项目;台湖村、黄南村、梅三村投资八都溪坪区块竹木加工小微园和安仁昌文区块木制玩具小微园两个万人万元扶贫车间项目。,积极拓展工业发展空间,谋划建设完成东垄竹材初加工点项目,并于2023年3月投入运营并招租。强化强村公司运营,积极加强村级联建项目谋划,谋划建设东垄竹材初加工点屋顶光伏项目,并计划于2023年年底完成建设并获得光伏收入,助力各村增收。 (三)积极服务群众破解难题。对遗留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组建工作专班,完成相关遗留问题的情况排摸。同时,借助“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积极推动难题破解。如梅三村安置小区产权证办理的问题通过与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的多次对接,以得到有效解决,安置小区的产权证办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另外,严格落实“周五接访日”制度,规定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周五轮流接访,拓宽了群众反馈渠道,对群众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做好沟通与疏导。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未紧,履行法治建设、食品安全职能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及时制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对本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进行了调整。制定《2023年小梅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完善意识形态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计划要求严格落实,要求各班子成员规范述职报告撰写,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书面材料中,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内容。 (二)努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并已于3月29日在龙泉市政府网站发布。对2019年1月1日后未履约完成的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上的合同进行“回头看”,并将未录入的“龙泉市小梅镇青溪小微园标准厂房59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4月12日进行了补录。 (三)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新调整小梅镇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并于2023年3月9日正式发文。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已于2023年2月27日、3月17日、3月23日3次组织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积极和龙泉市市场监管局对接,由龙泉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对农村家宴厨师、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进行培训。 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制度,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并与2023年3月22日按时召开了第一季度的党风廉政专题例会。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已针对各科室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排查情况收集留档。 (三)向各班子发放了专门的记录本规范相关谈话记录,并要求各班子严格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做好相关谈心谈话工作。 六、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 (一)已多次组织财政所、党政办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严格落实《小梅镇财务管理制度》、票据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坚守工作原则,严格把关,对违规报销票据坚决退回。本年度已退回报销票据8批次。 (三)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作公务接待来访人员和公函登记手册,据实接待,做好记录,加强接待费凭证审核,对于无公函坚决不予报销。规范食堂账户管理,杜绝接待费用从食堂账户支出的情况发生。 (四)已时任办公室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报销程序,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原始凭证,规范资金使用。明确使用公务卡报销,无法用公务卡支出的,须填写现金支付说明,先垫付后报销。对于临时救助资金,注意相关审批材料归档留底。对于行政村做业主的项目,严格按照镇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对于程序不规范或材料不齐坚决不予支出。 (二)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票据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要求票据审核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票据审核,对申请报销的票据严格审核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报销,警惕风险隐患。 (三)已对原财务所所长给予批评教育。 八、关于“食堂采购、财务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食堂档案管理,规范食堂财务交接手续,做到档案管理专人负责,食堂账本专人管理。 (二)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规范入账程序,按照收支情况完善记账凭证,按时按月开展结账工作。 (三)规范食堂采购程序,建立采购小组,开展验收工作。 (四)已对时任办公室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九、关于“工会活动开展不正常,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工会主席对工会制度开展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二)工会主席严格按规定实行工会会费收取、支出,杜绝违规发改津补贴行为。 (三)制定年度工会活动计划,并于3月10日赴竹垟乡开展工会活动,切实维护工会成员的利益。 (四)已向违规领取2018年植树节津补贴人员及2019年未缴纳工会费成员共56人发出追缴通知,截至目前,共追回工会费1.9125万元. (五)已对时任工会主席给予批评教育 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盘库和清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按期完成报废资产核销工作。 (二)对于移交的固定资产,已由党政办负责清点和存档工作,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移交。 (三)已建立固定资产领用清单,规范固定资产的领用,并对固定资产领用台帐进行了完善。 十一、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已于3月20日组织全镇干部开展《龙泉市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规范项目发包程序和管理,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施工资质审核、村级项目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 (二)根据市级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本镇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程序、项目招标程序和闭环管理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规范,规范,并落实专人按时收集项目档案并归档。同时,不定时开展项目招标备案情况督查,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1次。 (三)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采购小组及《小梅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各条线工作的采购根据《小梅镇采购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上报采购内容和采购清单,由采购小组加线上工作人员负责采购。 (二)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采购项目需经政采云等平台进行公开发包,按照询价流程确定采购中标单位,并负责验收工作。 十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员队伍建设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镇党委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等开展培训,全面规范党员档案,各阶段党员及时完成流程手续,要求发展党员实事求是撰写个人基本情况,按规范撰写相关阶段内容。并集体约谈党组织书记,提醒党组织书记压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组织办已于2023年3月28日开展例会,梳理党员发展情况,并初步制定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同时,严格规范村级主题党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并每月进行会议记录收集审核,特别是对重大事项的记录及时指导完善。严格把发展党员人选关,经常性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发展党员全过程管理进行讨论研究。 (三)机关党支部支委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制定2023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党课计划,并根据党内有关条例和《关于全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龙组通〔2017〕40号)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重点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6+X”要求,每月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建立常态机制。 (四)机关党支部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机关党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层层压实责任,并定期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落实支委委员做好支委会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6+X等相关材料的收集保管,完善相关台账。 (五)由组织委员对时任组织干事开展批评教育,并时刻提醒现任党务工作者,严格按照规范文本记录党员发展过程。对时任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并提醒现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好职责。 十四、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小梅镇于3月2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干部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凡提四必”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夯实主体意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 (二)小梅镇于3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选人用人制度,由人事分管领导解读文件精神,提升全体干部对于选人用人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人事干部业务水平。并要求组织办严格按照“凡提四必”、干部纪实、考察谈话等工作要求开展干部任前审核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标准统一、执行规范。 (三)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任免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已对201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进行自查,严格做好“一批一档、一人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留存到位,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和干部选人用人管理材料的收集管理,确保档案齐全,已落实专人作为会议记录管理人员。 (四)已对时任组织干事给予批评教育,市纪委领导将就该问题对时任小梅镇党委副书记约谈提醒。 十五、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已根据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对全镇干部分工进行调整优化。 (二)各班子已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干部的谈心谈话,掌握干部心声和工作动态,并做好相关的谈话记录。 (三)将干部干事能力、干事效能等相关干部考核内容列入干部考核制度中,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建设。 十六、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从严落实出国(境)审批制度,镇组织办于2023年1月制作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及领取记录本,对全镇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登记,并于2023年4月10日再次开展了一次出入境证件排摸工作,保证全镇工作人员应备尽备,证件应缴尽缴。 (二)镇组织办于2023年3月28日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 十七、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小梅镇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真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将本次巡察整改的问题和工作责任逐个落实到相关领导及干部,建立巡察整改督导机制,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二)对《小梅镇内控管理制度》《小梅镇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按照制度严格落实。 (三)市纪委领导将就该问题已对原小梅镇党委书记开展了约谈提醒。 十八、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小梅镇已再次对2018年审计、巡察指出的“以履职误工补贴名义违规发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慰问金”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经进一步核实确定,需退还履职补贴的人员为市人大代表5人和镇人大主席团成员4人; (二)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2018年度至2021年度发放市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补贴5.28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退还到位。 (三)针对“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仍未清理”的问题。已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往来款进行逐笔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表上报至市财政局。 (四)对往来款项内控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严格控制往来款业务的发生,规范往来款财务审批手续,并建立了往来款台账和已核销往来款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五)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或破产等呆账、坏账,已经班子会议讨论,按程序报批后核销。属于会计核算技术性错误的,及时调账。质量保证金、押金等,按有关规定及时退还。属于应上缴款项的,按规定上缴国库。目前已整改3笔,共34347元。 下一步,小梅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整改。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责任压力传导,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对镇村干部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他们的自身修养。对全镇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未雨绸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当下。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各项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对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7342402;电子邮箱817689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