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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索引号:002656310/2023-61343   生成时间:2023-08-23 09:32:16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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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市交通运输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本单位内容办室.、计划财务科(挂内审中心牌子)、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建设管理科(挂前期工作办公室、项目服务中心牌子)、运输安科


(二)部门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落实交通强省建设有关工作。参与涉及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公路、水路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整合衔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场、铁路等规划建设。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路建设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促进绿色交通发展。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和城市公交、出租车、汽车驾培、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客货运站场等运输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5.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省管骨干航道的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市通航水域内船闸管理。依法承担各类船舶、内河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6.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7.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8.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机构负责人:魏平

机构地址:剑池街道广济街91号 

联系方式:0578-7122560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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