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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735255207/2023-61251   生成时间:2023-08-22 11:13:15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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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4)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4)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4)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4)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4)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

四、名词解释.......................................(19)

五、附件...........................................(23)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人事、宣教、财务、法制、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信用体系评价建设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自然生态科(环境管理科)。负责大气、地表水、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警预测。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类资金项目申报。拟订、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参与生态保护补偿。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承担龙泉市委政府美丽龙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美丽龙泉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规划、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生态环境科技等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龙泉市委政府美丽龙泉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办公室、龙泉市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龙泉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龙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执法一科。负责政务综合协调,做好各职能科室的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及综合类材料起草。负责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建立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负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执法二科。负责查办、转办、督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负责落实环境信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定点包案、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

执法三科。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协调落实上级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负责与公检法等部门司法联动。配合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大练兵工作。

执法四科。负责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数据考核、有效性审核等工作。负责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移动执法平台等系统网络运维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环境税源排污重大变化的核查工作。

执法五科。负责开展环境执法督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具体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负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负责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初步审核,建立落实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制度。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工作。

3.龙泉市环境监测站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龙泉市环境监测站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参与拟订、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承担大气、水、声、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生物生态监测。承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承担污染源执法监测。负责突发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地表水水质的监测预警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辐射等环境自动监测站点的设置、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承担环境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等。承担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负责编制各类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完成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部门决算包括: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本级决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为行政单位,龙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下属单位为龙泉市环境监测站,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统一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纳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486.16万元,支出总计2,486.1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418.21万元,下降14.40%。主要原因是省级、中央等上级补助资金争取额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85.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8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4.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89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8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6万元,占41.86%;项目支出1,445.42万元,占58.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84.72万元,支出总计2,484.72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121.75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五水共治专项资金需求量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8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基本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35万元,下降6.97%。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数量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7万元,占0.2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6万元,占3.32%;卫生健康(类)支出57.57万元,占2.46%;节能环保(类)支出2,199.49万元,占93.97%;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9.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根据合同,部分尾款需要次年支付。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63万元,支出决算为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6.59万元,支出决算为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6.92万元,支出决算为90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1.11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调整。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0.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6万元,增长59.17%。主要原因是: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五水共治专项经费,在五水共治专项经费中,日常业务部分使用量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44.19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1%,主要原因是五水共治专项经费资金调整。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五水共治专项经费资金调整,部分预算划转至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及乡镇(街道)进行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57%,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占61.44%,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运行维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占38.56%,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61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来访来宾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8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8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75%。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累计91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龙开展环境检查、执法、考核、治水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或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龙开展环境检查、执法、考核、治水检查指导等接待105批次,累计91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8.98万元,支出决算为7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厉行勤俭节约;比2021年度增加6.23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龙泉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11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48%。组织对2022年度五水共治专项资金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5.4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15.89%。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环境监测业务”、“环境污染防治业务”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1.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5.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因编制创建类项目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项目未在2022年创建成功,导致项目绩效评价良好,其余项目基本上完成了既定目标,自评分数在90分以上,评定结果均为优秀。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年度计划合理;二是绩效目标明确;三是预算编制科学;四是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并及时提交;五是本年度重点支出占比为58.14%;六是本年度预算调整率为38%;七是预算执行率是100%;八是“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2.58%;九是存量资金控制率为0.13%;十是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5.88%;十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健全;十二是自己使用符合规范性要求;十三是及时进行预决算信息编制及公开;十四是专项资金使用率为45.86%;十五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十六是项目管理制度在落实中,基本符合制度要求;十七是项目及时按相关制度验收;十八是项目会计信息规范、完整、准确;十九是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支出按规定采用绩效自评、抽评、重点评价等举措进行绩效跟踪监控;二十是绩效评价结果有效;二十一是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材料按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分类归档并保存;二十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项目补助政策及相关要求,2022年度累计上门服务企业443家;二十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和合法;二十四是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二十五是固定资产使用率100%;二十六是项目完成率100%;二十七是人大政协提案办结率100%;二十八是在政府考核方面,2022年度我局综合考核良好;二十九是经济效益方面,2022年我局争取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2.5亿元,对项目实施单位带来较大的经济收益;三十是社会效益方面,2022年龙泉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89.53分,位列全省第十六;三十一是生态效益方面,2022年我局科学治气、精准治水、依法治土、全域治废,打造最美龙泉新形象;三十二是可持续发展方面,为我单位日常办公提供保障;三十三是工作满意度调查方面,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100%。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环境监测业务项目和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环境监测业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2.16万元,执行数为535.42万元,完成预算的65.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获取水质监测有效数据≥11万个;二是获取大气监测有效数据≥15万个;三是设备购置≥15台;四是设备购置完成率≥90%;五是合同执行率未达到100%;六是设备交付率≥100%;七是自动站正常运行,有效率≥95;八是有效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九是有效保障环境监测能力;十是2022年度环境质量优良,争取到绿色奖补资金合计2.5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环境监测业务中有两个子项目在2022年未完成验收,部分合同款未支付,原因是项目在建设时即为跨年度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2.68万元,执行数为206.17万元,完成预算的55.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度进行柴油车路检路查258辆;二是2022年度对柴油车非道上牌295辆,抽测209辆;三是2022年度重型柴油车obd安装共14台;四是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15家;五是建设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点位1个;六是完成秸秆焚烧监控点位二期10点位建设;七是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八是切实提升我市大气污染监测监控能力;九是强化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减小机动车污染,切实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十是掌握我市voc企业排放情况,对43家涉VOCs企业开展环保体检;十一是保持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AQI优良率达到9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重型柴油车obd安装项目2021年起实施,实施时间共3年,根据合同要求安装共320台,截至2022年12月,累计安装147台,由于龙泉市内重型柴油车存量不足,导致后续无车可装,根据龙泉实际情况,2022年重型柴油车共安装14台。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项目,17家为前期报送家数,由于实际预算不足以抽测17家,合同约定共抽测15家,已全部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自评情况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及预期目标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得分合计

得分说明

评分等级

1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环境监测业务

812.16

535.42

产出指标

获取水质监测有效数据≥11万个

10

获取水质监测有效数据≥11万个

10

95

龙泉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服务项目、2022年龙泉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进度于2023年验收,尾款于验收完成后支付

良好

获取大气监测有效数据≥15万个

10

获取大气监测有效数据≥15万个

10

设备购置≥15台

10

设备购置≥15台

10

设备购置完成率≥90%

10

设备购置完成率≥90%

10

合同执行率≥100%

10

两个项目在2022年未完成验收,部分合同款未支付

5

设备交付率≥100%

10

设备交付率≥100%

10

自动站正常运行,有效率≥95

10

自动站正常运行,有效率≥95

10

效益指标

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10

有效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10

保障环境监测能力

10

有效保障环境监测能力

10

保障环境质量优良,争取绿色奖补资金

10

2022年度环境质量优良,争取到绿色奖补资金合计2.5亿元

10

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372.68

206.17

产出指标

柴油车路检路查100辆

10

2022年度进行柴油车路检路查258辆

10

92

重型柴油车obd安装项目2021年起实施,实施时间共3年,根据合同要求安装共320台,截至2022年12月,累计安装147台,由于龙泉市内重型柴油车存量不足,导致后续无车可装,根据龙泉实际情况,2022年重型柴油车共安装14台。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项目,17家为前期报送家数,由于实际预算不足以抽测17家,合同约定共抽测15家,已全部完成。

良好

非道登记上牌及抽测250辆

10

2022年度对柴油车非道上牌295辆,抽测209辆

10

重型柴油车obd安装100辆

10

2022年度重型柴油车obd安装共14台

2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17家

10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抽测15家

10

建设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点位1个

5

建设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点位1个

5

完成秸秆焚烧监控点位二期10点位建设

5

完成秸秆焚烧监控点位二期10点位建设

5

效益指标

保障粮食安全

10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10

提升我市大气污染监测监控能力

10

完成,切实提高检测能力

10

强化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减小机动车污染

10

完成,切实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

10

掌握我市voc企业排放情况

10

完成,对43家涉VOCs企业开展环保体检

10

保持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10

完成,AQI优良率达到99.5%

1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详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xlsx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清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xlsx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