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002656273/2023-61027   生成时间:2023-08-15 17:46:55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李叶武等9位代表:

你们在龙泉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宝溪乡高山村农家乐民宿整村培育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龙泉市农家乐(民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山村作为浙西南特委驻地旧址所在地,境内自然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达89%以上。同时依托披云山景区以及当地深厚的红色文化和生态优势。随着避暑经济日趋火热的市场背景下,高山村迎来了发展的高潮。

一、加强政策保障。2022年,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龙泉市农家乐(民宿)发展若干政策》(龙政办发〔2022〕47号)政策中,将农家乐(民宿)示范村培育、工商资本引进发展、规模化流转等纳入扶持范围。同时,在农家乐(民宿)发展上,每年安排一定的农家乐(民宿)专项资金对创办农家乐(民宿)实行星级等级创建、民宿客房等方面的扶持。

二、加强培训力度。提案中提到的“高山村民宿都是以当地农户零散经营为主,经营理念薄弱,经营模式不够丰富”等问题。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我市每年都会举办不少于1期的农家乐(民宿)业主营销、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培训,全程邀请省、丽水市农家乐(民宿)方面专家对农家乐(民宿)业主进行授课,通过理论培训+专业学习+实地训练的形式向农家乐(民宿)业主传授农家乐(民宿)经营的先进理念,提高农家乐(民宿)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农家乐(民宿)业主的积极性、参与性与实践性。真正实现农家乐(民宿)业主安全经营、服务意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覆盖。

三、加强宣传营销。将“龙泉山居”作为“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品牌进行延伸打造。扎实推进“龙泉山居”与我市农家乐(民宿)民俗体验活动深度融合,利用“农博会、长三角休闲旅游博览会”等平台,制定详细的“龙泉山居”宣传营销方案。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知名网站等媒体的合作,集中力量开展宣传促销,形成宣传营销的聚合效应、整体效应和放大效益,及时把农家乐(民宿)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宣传出去。充分展现出龙泉“一乡一品”、“一村一特”的“龙泉山居”休闲旅游新格局,让游客在龙泉充分体验“想玩就玩、想吃就吃、想停就停、想睡就睡”的休闲旅游。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家乐(民宿)工作统一部署,积极采纳各位人大委员的建议,结合龙泉实际,围绕十四五期间农家乐(民宿)发展目标,将农家乐(民宿)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和平台进行培育。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龙泉市农家乐(民宿)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叶雅丽,联系电话:0578-7121022。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