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14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002656273/2023-61025   生成时间:2023-08-15 17:43:57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何东华等9位代表:

你们在龙泉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屏南镇农旅产业项目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龙泉市农旅产业项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建立生态高山农产品价值赋分体系”。屏南镇总人口10088人,留在村里人口共1052人 ,土地闲置较多,为使土地价值赋能,做好生态高山农产品价值转化。2014年我市出台了《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2014年度农村土地流转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4]52号),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原则方法和流转补助等。扶持鼓励村集体以5年为一个周期,统一流转连片山垅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处理和争取整合项目资金,改造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再利用“熟地”对外招商。如在屏南镇横溪村,由村集体统一流转连片的山垅田492余亩,再对外招商流转给龙泉市三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鼓励本地农业带头人带资金带技术带人员回乡创业,为招商项目提供更多的劳动力。

二、关于“加大投资力度提升高山农业基础,进一步培育农业大户”。近年来,我市在政策扶持上加大了扶持力度,先后出台了《龙泉市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龙财农【2015】207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复垦保证金等相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5号)、《关于推进特色精品农业高品质发展的若干政策》(龙政办发【2022】45号)等文件,在建设用地、品牌建设、“三品认证”、土地流转、产业项目扶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正如你们所指出,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有效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截至目前,全市龙泉市级龙头企业58家,全市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877家,其中龙泉示范家庭农场116家。农民合作社423家,其中示范性农民合作社38家。大学生农创客430人。涵盖粮油、蔬菜、食用菌、畜牧、水果、渔业、林业等各个领域。

三、推动农旅产业市场培育、品牌培育。您提出加快推进品牌化、农文旅融合发展的进程。这正是我市农业农村领域近来在努力的方向,许多工作也正在逐步地开展。近年来我市实施“五园”“四带”为主线的农业康养产业发展计划,创成省级示范种植业“五园”6个,加快提升食用菌、茶叶、蔬菜、中药材(灵芝)、水果等产业为重点的一产康养产业标准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同时,我们围绕食用菌、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中蜂等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一方面积极做大做强“龙泉红”“龙泉绿”“龙泉蜜语”等农产品区域品牌,推进公用商标和企业商标 “双商标”联动发展。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提高产品品质,参与“三品一标”认证,提高产品品牌化程度。近年来“龙泉红”“龙泉灵芝”“龙泉茄”等4个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产品。龙泉被列为省级黑木耳特色优势区。另一方面,加强品牌营销推广,鼓励农业企业参加省内外农产品与优特产展示展销会及评比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知名网站和公共服务窗口的合作,集中力量开展宣传促销。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业发展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蒋雪蕾  联系电话:15105789162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