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居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山区范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龙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余盛全
副组长:谢海根(市府办)
叶庾杰(市建设局)
成 员:王 浩(市建设局)
马百庆(市发改局)
刘雪波(市经商局)
张云英(市财政局)
包伟明(市人力社保局)
张志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邱水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叶 肖(市税务局)
张 伟(经济开发区)
毛正回(国网龙泉市供电公司)
汪朝晖(中国人民银行龙泉市支行)
谢海杰(丽水银保监分局龙泉监管组)
柳青松(市供排水公司)
黄英频(市住房保障中心)
王 建(市天然气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王浩(市建设局)担任办公室主任,谢远亮(市建设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及日常督查,负责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质量安全监督。
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联合验收;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和管理、REITs试点申报等工作。
市经商局:负责存量工业项目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中央、省级资金支持,调配落实市级资金。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人才公寓、青创公寓申请受理、资格审核。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审批、用地供应等工作;落实土地支持政策。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环评等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经济开发区:协助市建设局做好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包括房源建设(筹集)、项目审批认定、资格准入等系列工作。
人行龙泉市支行:负责做好金融支持等工作。
丽水银保监分局龙泉监管组:牵头做好金融支持等工作。
国网龙泉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电价格执行居民标准,分表计量。
市供排水公司: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价格执行居民标准,分表计量。
市天然气公司: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气价格执行居民标准,分表计量。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城区范围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包括房源建设(筹集)、项目审批认定、资格准入、配租管理等工作。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