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农工党与无党派人士界别组代表: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龙泉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规范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龙泉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龙泉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管情况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同年9月,中共龙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双减”工作专班并印发《龙泉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把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实施,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道)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持续不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市“双减”工作专班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截至2022年11月,我市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注销清零,部分机构转登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继续经营,2022年,所有57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别纳入文广旅体局、科技局等主管部门进行归口管理。
二、关于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由发改局牵头,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立法条例”的落实情况。
2021年9月,成立龙泉市“双减”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成员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统筹部门之间的校外培训进行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乡镇(街道)、村(社)网格化管理和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持续不断开展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
其次,市科技、文广旅体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审批,以及机构安全管理、资金监管、人员审查、材料审核、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处置等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接下来,各有关部门将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推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引领下,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将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坚决整顿私自办班的教育机构,依法取缔无证机构和场所。
2.关于“由市场监管局发布,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考核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2022年2月24日,召开龙泉市“双减”专班部分成员单位工作会议,转发《浙江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市“双减”专班要求市文广旅体局、科技局严格按准入指引要求,把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准入关,申请举办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人,只有在市文广旅体局、科技局准入后才能到市场监管局申领营业执照。
2022年11月开始,文广旅体局、科技局等主管部门根据《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业务手册(2022年版)》《丽水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要求,将存量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民办学校管理平台。同时要求在指引实施前已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平台后,文化艺术类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体育类须在2024年2月1日前完成全面整改以达到该类别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将坚决予以关停。
2023年3月开始,我市“双减”工作专班正按上级新的文件精神,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我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入驻全国监管平台工作,目前已经100%完成36家存量考核机构入驻全国监管平台,下一步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监管稽核任务。
此外,2022年10月开始,由县市“双减”工作专班上报丽水市“双减”工作专班,统一公布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在此基础上,动态管理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纳入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监管平台实施全过程监管,实现校外培训报名、缴费、消课、退费等全部纳入平台智能监管;纳入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责令其关停。
3.关于“由安监局、消防队联合主管部门明确职责,督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和完善门禁、消防、环境、卫生等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023年1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体育局、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文《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学生人身安全。
2023年2月,丽水市“双减”工作专班发文《关于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十禁止 十强化”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强化机构人员防范、强化重点排查检查等,市“双减”工作专班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下辖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场所的安全隐患开展定期检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022年开始,市“双减”工作专班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乡镇(街道)、村(社)网格化管理和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年度考核。2023年4月出台了《龙泉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落实到社区网格排查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宣传。如将“无证无照”“隐形变异”等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与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社区网格日常监管工作内容,要求社区(乡镇)街道,安排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指定各级网格员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常规安全摸排检查等。
另外,自2021年开始,建立龙泉市“双减”工作专班领导下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组织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重点区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疫情防控、师资组成人员排查、“隐形变异”进行学科辅导及无照开办托管服务等违规行为。网信办对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进行监管,及时了解是否存在“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市“双减”工作专班每年都开展寒暑假“无证无照”“隐形变异”等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与安全隐患大规模排查工作。
三、下一步举措
1.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学校主阵地,加强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引导,合理安排个人的学习、娱乐和体育锻炼,减轻家长焦虑,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对在职教师到机构兼职、参与机构办学,借校内托管开展有偿补课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从严从快处理查实的违规教师。
2.进一步规范校内托管服务。开设个性化、多样化课程,吸引学生积极参与校内托管,把符合要求的高品质校外培训机构引入校园,丰富校内托管内容。
3.强化社区网格排查。将“无证无照”“隐形变异”等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与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社区网格后,进一步指导网格员开展日常排查工作,将“隐形变异”等违规办学消除在萌芽状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教育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叶志明,联系电话:0578-7763735;潘伟芬,联系电话:0578-7123271。
龙泉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