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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域内跨校(园)竞聘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跨校(园)竞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城跨校(园)竞聘计划
本次竞聘计划详见《2023年进城跨校(园)竞聘计划表》(附件1)。
二、竞聘对象
本市农村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三、竞聘资格条件
1.必须在农村学校(幼儿园)任教满三年(原招引教师留城任教年限、服从组织安排上挂年限本次考试计入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年度考核合格,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中学要求本科及以上),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必须是对应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学科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3.要求竞聘的学科职位应与现任教学科及学段相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且任教非本人大学毕业专业学科的,由学校提供证明、附本人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竞聘本人大学毕业专业学科职位,服从组织安排跨学段调配的另行研究决定。
四、考试办法
笔试占25分,面试占60分,附加分占15分,三项合计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参照“2023年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知识测试”成绩)和附加分合计,从高分到低分选取竞聘职数的1:2(3人及以上1:1.5)进入面试(取至最后名时若分数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最后根据总成绩择优入围进城跨校竞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入围面试。有关面试、附加分标准等规定如下:
(一)面试
采用模拟上课形式;
面试时间:2023年8月5日;
面试地点:龙泉市东升小学;
请报名参加竞聘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天早上7:00到达龙泉市东升小学报告厅集中。
(二)附加分
1.教学业绩
小学质量抽查加分:根据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各校考试本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平均分排名,农村小学(按照2022学年学校考核文件规定分类)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初中质量抽查加分:根据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本学科备课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平均分排名,排名初中学校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名分,第四名加2分,第五名加1分。
服从组织安排上挂的教师,其教学业绩参照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对应学科教学业绩加分。
非抽测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学前教育学科不予质量抽查加分。
“交叉”报名的(指经组织审核同意报考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的)不予质量抽查加分。
教学业绩加满5分止。
2.个人荣誉
(1)综合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楷模、教育提质先进个人、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春蚕奖),国家级8分、省级加5分、丽水市级加2分、龙泉市级加1分。
以上限加一个内容,以最高分计。
(2)学科骨干教师
①学科(德育)带头人
现任龙泉市学科带头人加3分(德育带头人给予对应等级减半加分),现任丽水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可以直接选调进城。
②教学(德育)能手
丽水市教学能手加3分(德育能手给予对应等级减半加分)。
③教坛(德育)新秀
丽水市教坛新秀加2分,龙泉市教坛新秀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龙泉教坛新秀不分等级的加1分,德育新秀给予对应等级减半加分。教坛新秀获奖必须与申报选调学科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加分。
④教坛(德育)新苗
丽水市教坛新苗加1分,龙泉市教坛新苗加0.5分,德育新苗给予对应等级减半加分。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新苗)等获奖必须与申报学科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加分。
以上限加一个内容,以最高分计。
(3)教育教学能力
①教学活动评审(指线下优质课和课堂教学比赛、音体美基本功比赛、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能力比赛):省级加5分;丽水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丽水市不分等级的加2分),三等奖加1分;龙泉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加0.5分(龙泉市不分等级的加1分)。教学基本功获奖要求与申报学科专业对口,否则不予加分。
②心育课和班会课比赛(线下),省级加3分,丽水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丽水市不分等级的加1分),三等奖加0.5分;龙泉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分(龙泉市不分等级的加0.5分),三等奖加0.25分。
以上限加一个内容,以最高分计。
(4)教育科研
课题获奖(立项或结题不加分)加分标准:龙泉市级第一责任人: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地(市)级第一责任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第一责任人: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精品课程获奖加分标准参照各级课题获奖的二等奖执行:第一责任人(主编)加满分,其余成员(前5位)按第一责任人(主编)得分*0.5计算;
以上限加一个内容,以最高分计。
3.教龄
以周年计算,每年加0.1分,加满3分止。
以上获奖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比赛)获奖(各类教育学会获奖、刊物发表等不予以加分)。国家级、省级必须是经逐级比赛获得,要求提供每级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比赛文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未经下级统一比赛直接越级参加的不予加分。
从外县调入的教师原在农村任教经历视同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其获得丽水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与本市相同给予相应附加分,其余不予加分。
附加分加满15分止。
五、材料上交相关要求
各校根据竞聘资格条件和教师个人申请确定推荐名单(未参加“2023年龙泉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的不予推荐),上交具体材料如下:
1.《2023年龙泉市进城跨校(园)竞聘申请表》(附件2)、附学历证书、符合加分条件证件复印件(须由各校指定人员严格把关并签名、盖章)。
2.《2023年龙泉市进城跨校(园)竞聘情况汇总表》(附件3 )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打印一份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12:00之前送交人事科吴俊同志收,附件3的电子版以“XX学校+竞聘考试”命名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245993925@qq.com。
六、其他事项
1.进城跨校(园)竞聘人员现有职称岗位是否能够受聘,取决于调入学校(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情况以及学校教代会通过的聘任办法。
2.竞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进城跨校(园)竞聘入围人员按成绩(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先城区后校区”原则给予选岗调配。
龙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