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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龙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65645X/2023-60673 生成时间:2023-07-26 17:53:45 发布机构: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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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龙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一、规划背景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已成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更是实现城市内涵式发展的主要路径。

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上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镇人居环境。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调动城镇居民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坚决杜绝全面开花、盲目上马,肆意扩大改造内容,随意拔高改造标准,不充分评估筹资能力,造成“半拉子”工程。

(三)综合改造,基础优先。坚持“一区(片)一策”的原则,按照城市整体风貌要求,对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进行集中连片整体改造。在具体选择改造内容、确定改造标准时,应根据资金投入能力,优先保障基础类改造内容。

(四)遵循安全和美观的原则。重点考虑建筑物结构安全和小区治安安全。把改造作为推进“三创”的基础工程,在确保功能完备的情况下,尽可能追求朴素的美观,让人感觉和谐、赏心悦目。

(五)保护历史,绿色改造。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积极建设主题文化小区,丰富小区的时代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区海绵化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排水防涝能力;鼓励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有条件的小区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四、规划目标

(一)至2025年改造龙泉老旧小区32个: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十四五”期末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有序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社区活力,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基本实现“房屋使用安全、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景观舒适、管理服务优化”的总体目标。 

五、主要任务

(一)2021年改造计划。改造佳韵花苑小区、老体委宿舍、滨江花园小区和老一中宿舍区块,共楼栋单元105个,住宅建筑面积108785平方米,概算投资3750万元。

(二)2022年改造计划。改造粮食局宿舍、公园路沿街东西两侧住宅、农资小区、绿茵佳苑小区和大洋小区区块,共楼栋单元274个,住宅建筑面积275652

平方米,概算投资7100万元。

(三)2023年改造计划。改造齿轮厂宿舍及周边区块、电厂宿舍及周边区块、龙华小区、莱茵花园小区、创美苑小区、龙翔路拆迁安置房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西侧宿舍区块,共楼栋单元290个,住宅建筑面积240302平方米,概算投资13950万元。

(四)2024年改造计划。改造万景花园小区、同心·江南花园小区、龙泉市剑池综合市场、银都花苑小区和苍松农贸市场区块,共楼栋单元186个,住宅建筑面积214858平方米,概算投资10600万元。

(五)2025年改造计划。改造新华街荷花塘西侧沿街住宅、新华大厦及永丰楼公寓、新丰楼公寓、华丰楼公寓、龙腾广场小区、茂新·华龙郦都、华楼菜市场、庆亿楼公寓、德光大厦及德兴楼公寓、庆龙步行街、剑瓷花园区块,共楼栋单元212个,住宅建筑面积235125平方米概算投资11450万元。

六、改造内容与方式

(一)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涉及基础类改造内容的,应改尽改;涉及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的,根据问题的突出程度、居民意愿的强烈程度,合理确定优先顺序。

1、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坚持应改尽改,包括改造违章建筑、涉及安全基本功能房屋公共部分修缮、给排水、供电、通信、道路、供气、环卫、照明、围墙大门、消防设施、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市城(城关镇)基础设施等13项内容;

2、完善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包括不涉及安全和基本功能房屋公共部分修缮、安防和便民设施、道路和停车设施、环境景观整治、建筑节能改造等5项内容;

3、提升类改造内容,既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包括立面整治、服务设施、智慧管理和特色风貌等4项内容。

(二)改造方式

坚持供水设施改造与创建节水型城市(市城)相结合;

排水设施改造与雨污分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海绵化改造相结合;

环卫设施改造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

小区道路改造与停车设施建设相结合; 

园林绿化改造与创建园林城市(市城)、园林式小区相结合;

老旧小区改造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创新保护利用相结合;

管线改造与强弱电入地相结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和社区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审核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组织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和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及项目内容清单,提出中央和省有关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有关的立项、资金计划申报、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专项资金预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三)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多元化的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管线单位、居民合理共担机制。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单位小区,所在单位要利用自有资金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水、电、气、暖、通信等运营要大力支持,承担一定的设施改造费用。

(四)简化审批程序。秉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完善各类前期审批手续,优化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相关程序,以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报装接入程序,手续能省则省,程序能并则并,资料能简则简,时限能压则压。 

(五)根据本规划项目库及时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应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小区进行详细调研,并形成现状调查报告,总结亟需改造内容,结合群众改造意愿和筹资能力、引入社会资本的可行性等基本情况,通过分析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理清改造思路,制定合理可行、经济适用的改造方案。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柳法华

联系电话:0578-776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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