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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18 16:16:14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7日至10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龙泉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龙泉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龙泉市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2月10日,针对巡察情况反馈会,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月22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方案汇报。3月20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并研究相关制度。4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龙泉市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先后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落实。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27个,完成整改2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4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由当事人退回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各类费用收回违规资金1.2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34万元,并上缴至国库。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文件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由党组书记朱秀亮牵头学习《龙泉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要求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截止4月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坚持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引导和教育统计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思践悟、入心入脑,全面提高统计局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通过各种平台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改期间学习强国积分合计人均超800分。定期公布每月需完成的各类平台学习任务,对完成不及时的,及时督促整改。

(二)重新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分别在3月6日市委常委会和3月28日政府政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的最新重要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3月10日召开统计工作专题座谈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重要批示精神及省统计局、丽水市统计局专题座谈会部署要求。在3月20日龙泉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上,学习传达全省、丽水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具体部署我市贯彻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的统计法治意识。

(三)强化机构编制主体责任,现由主要领导朱秀亮直接负责该项工作,办公室主任梅丹具体负责并根据局编制情况及时制定2023年度机构编制工作计划,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健全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人事、重大资金使用、机构编制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明确会议记录要求,强调今后会议记录必须详实清楚记录会议情况

二、关于“在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制度管理。制定《龙泉市统计局关于坚持依法统计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发文《龙泉市统计局关于组建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落实“1+1+1”(1位局领导、1位联络专员、1位技术人员)的模式,认真开展数字化改革实体化运作。责任到人,明确任务,推进数字化改革应用推广工作,使得各应用上下贯通、用户活跃。规范统计法治文书,制定《龙泉市统计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加强统计法治学习。组织分管领导、统计执法干部参加2022年10月24日2022年丽水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认真统计监督内容、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执法业务培训。明确陈许法为分管领导,法规科为责任牵头科室,张曦希、叶蓓具体负责落实,其他科室人员协同配合。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根据丽水市统计局分配的任务,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任务。目前已完成了20余家企业数据核查任务。

(三)强化统计工作交流。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对接,选派陈文贵同志到省统计局工业处挂职锻炼,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并更好做到上情下达。加强统计业务学习。相关分管领导及专业干部积极参加省、丽水组织的业务会议及培训班,掌握最新统计方法变化情况,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及数据的研判预警能力。加强统计预警分析。一季度相关专业积极与发改、经商、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协作,经过数据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建议目标,做到调度有度,为一季度开门稳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统计工作指导。严格落实统计指导员制度,加强对“四上”企业的工作指导,共认真完成20余家企业数据核查上门指导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培训,整改期间各专业组织业务培训6次,共培训640余人次,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培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经与组织、巡察等部门对接,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时,统计局对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审核,统计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工作事项。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到位”的整改

(一)由党组书记朱秀亮牵头学习《龙泉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要求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调查研究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截止4月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健全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开展学习。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制定《龙泉市统计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党风廉政纪实手册,强化“留痕”管理,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最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和统计法律法规,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按照个人科室、岗位职责重新制定防范措施。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人员专门负责公文收发,做好收发台账,及时登记收发文号。规范公文收发流程,规范使用文件号,确保发文字号不重复。

(二)重新选派张曦希、吕珊、叶蓓、吴选祯作为2023年“千名干部驻千企”专项行动的联络员。明确要求联络员结合统计业务积极开展驻企服务,相互提醒监督,保障2023年的驻企服务按时有质量地进行。加强统计工作指导。严格落实统计指导员制度,加强对“四上”企业的工作指导,共认真完成20余家企业数据核查上门指导工作。充分利用民调在线平台,开展3次涉企情况专项快速调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形成相关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组织干部积极参与完成共建社区在剑池红平台发布的相关任务,根据共建社区安排派人参与平安巡查,积极式与共建社区保持沟通交流,安排参与社区共建工作。建立《龙泉市统计局重点工作事项责任落实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报销审核制度,无经手人签字、领导未签批、附件资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报销。各项采购事项优先使用政采云。督促各业务科室已完成的事项及时报销,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二)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龙泉市综合性开支标准制度选编》《龙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部门单位财务岗位管理的告知函》《龙泉市财政局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龙泉市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综合性开支标准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工作。

(三)组织工会人员学习《全国总工会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及龙泉市所发的《关于调整有关经费列支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办法的补充通知》等关于工会福利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工作。

(四)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费使用相关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工作。

七、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党章、党规等内容,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已召开3次支委会部署研究党建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朱秀亮、周涛、陈许法分别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举措。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积极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严格落实到会率要求。严格落实党课任务和要求,根据已制定的《龙泉市统计局2023年度党课计划》,由党组书记上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归纳解读的党课。

(二)建立《龙泉市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健全《中共龙泉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召开规则和上会议题要求,确保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二)完善会议记录,强调重大事项讨论过程全记录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朱秀亮、周涛、陈许法分别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举措。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对今年1名公务员新录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并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已对2019年以来调整干部的纪实档案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补齐缺项材料,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行整理。

(三)在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原始资料,使整个工作程序有据可查,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谨。

十、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制定印发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严格执行干部考勤制度,严格开展上下班签到。

(三)在《市统计局2022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规定编外人员参照执行,在2022年已完成2次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年度奖金发放中予以体现。

十一、在“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方面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朱秀亮、周涛、陈许法分别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举措。

(二)进一步规范资料印刷,大额印刷采购工作统一采用政采云。

(三)组织干部专题学习采购管理规定,熟悉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

下一步,市统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统计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76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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