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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18 16:07:07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9710月18日,委第巡察组对龙泉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委巡察组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林业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林业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接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原因,立即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工并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了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全程参与,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以上率下带动落实,其他党员干部各司其职,直面问题,通力协作,对账销号。

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39个,完成整改33个,整改中6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调离岗位2人,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9人;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收回违规资金3.3221万元。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会议加强部署。2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浙江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度;3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查找自身问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绿水青山理念。

(二)完善学习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内务管理制度,梳理党组和干部学习制度,做到常态化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谋划编制发展方案。贯彻落实绿色新发展理念2月25日向市发改局申报编制《龙泉市竹木产业发展规划》,破解竹木企业“低、小、散”的发展困境;委托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进行《龙泉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计划2023年年底完成。

(四)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成立龙泉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龙泉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监管办法》《龙泉市松材线虫病防控闭环工作机制》《龙泉市护林员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奖惩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相关制度,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确保除治工作取得实效;劳务公司与森林植物检疫站双方2019年以来的防治工作台账和经费支出台账进行全面核对;2月21-22日,邀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森林健康与保护团队协同龙泉市老科协专家,对龙泉市材线虫病发生趋势进行研判;4月7日组织开展龙泉市林业局招投标工作培训会,全局中层及以上干部职工参加,规范、有序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加强美丽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2023年已完成实施珍贵树种造林4000亩、食用菌原材料林2300亩、人工更新造林2500亩、油茶新造林2000亩,计划实施森林抚育15000亩、大径材培育基地3500亩。

(六)扎实森林防灾减灾基础。2023年计划新增消防蓄水桶(池)50个(处)、开展森林防火演练3次以上、建设标准化工作站3个,新建或提升“引水灭火”队伍2支,待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启动该项工作。

(七)开展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局党组对现任森林植物检疫站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森林植物检疫站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局机关纪委对现任森林植物检疫站负责人、时任森林植物检疫站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统揽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议。3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查找自身问题。

(二)梳理重点工作清单。倒排2023年工作时间节点,以交办单形式定期对固碳增汇、油茶保供、国储林项目等上级交办和2023年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三)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升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按项目建设要求程序化、规范化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认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效,调动全局上下资源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四)统筹思考科学规划。谋划竹木产业发展:谋划编制《龙泉市竹木产业发展规划》,破解竹木企业“低、小、散”的发展困境;完善基础建设,提升资源经营培育水平,2023年计划增加竹初加工点6处,目前已立项审批竹初加工点4处。谋划林下经济发展:持续加强宣传,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发展林业,发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兴建示范基地,带动林下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开展公益林代表户“组账村代管”工作的通知》(龙林〔2022〕121 号)文件,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积极对接与有关部门对接,明确山林纠纷调处职能的行政主体,今年来我局已成功调解塔石工业区征收区块的山林纠纷案件3起。

(五)加强下属单位监管完善林科院、林场集体决策制度,制定2022年林场《场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场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林场、林科院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决策已严格按要求报局党组研究审批;成立林场坟墓事件专项调查组,对林场坟墓底数、出售、资金去向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林科院分管领导和林科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时任林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相关会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查找自身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3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出台文件。制定出台《中共龙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成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龙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成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小组,明确各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三)排除安全隐患。4月7日召开干部大会,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严格执行学习强国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对2023年第一季度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运用到全员绩效考核中。

四、关于法治建设存在短板,依法治林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严格按照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完成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工作,下阶段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述法工作情况。

(二)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

(三)组织开展“回头看”。已完成对2021年、2022年我局牵头起草的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回头看;通过与司法局有关科室对接沟通后,我局4份未报备的合同其中3份已完成履约,无法按规定再补充报备程序;剩余1份合同于2022年7月签订,并已录入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无需再报备,今后将加强管理。

(四)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合法性审查、定期清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制度;3月10日,已向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转发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提升涉林违法处置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开展案卷评查自查自纠,对已结案案卷材料进行系统性整理,对抽查案卷材料涉及的问题座谈讨论,补充整改;严格贯彻《浙江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于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记录,转化至储存媒介中并制作说明附卷;充分发挥17个林业工作站和村级护林队伍的作用,加强巡查监管,利用林地许可“回头看”“双随机”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3月份已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林地许可“回头看”,部署林道专项检查;迭代“益林共富”场景,目前正在编制3.0项目建设书,开展林业工作的智能化提升工程;结合机制砂行业专项整治、城市北面环境整治、矿山治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林业违法行为,开展全市矿山治理专项行动,7个涉嫌违法行为已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罚。

(六)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工作。于2月2日、3月8日、4月13日在宝溪乡、九姑山、江滨南路广场组织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法律素养。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人员问责。局机关纪委对时任一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林科院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二)召开相关会议。3月3日,局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对各支部书记、委员就党员发展、党费使用、台账整理、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三)规范文件出台。对近期文件进行核查,并组织发文、核稿人员学习内务管理制度中的发文制度,要求严格把关,杜绝“文风不实”现象发生;完善《内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发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要求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层层严格把关,认真校对审稿。

(四)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意识,营造良好氛围,端正服务态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两个健康”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对照企业所需、林农所需,细化工作举措,已确定2023年“千名干部驻千企”“三服务”服务员4人,服务5家竹木企业。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干部学习。2月22日市国有林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3月14日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了《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龙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龙泉市林业局关于规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定。

(二)制定出台制度。制定《关于规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通知》龙林办〔2023〕5号,规范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报销、审批流程;印发《龙泉市林业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龙林〔2023〕40号),规范和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

(三)开展人员问责。局机关纪委对时任林场场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作为系统警示教育案例;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林科院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林业局会计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木检总站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林场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四)开展资金清退。林科院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报销不规范票据进行整改,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共计2134元。国有林场清退2018年-2021年重复领取节日福利5350元,清退违规领取食堂劳务费3.6万元

(五)规范资产管理。核实未列入固定资产核算金额9.42万元的会计凭证,已将遗漏的资产调账补录进系统核实长期挂账具体情况,发现共7笔应收款,长期挂账资金合计21.84万元,经催收,收回2笔;积极与财政对接,对确实无法回收的应收款进行核销。责令时任林业局会计陈某查找林场食堂所有财务账册,并对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进行梳理;停发不规范发放的招商补贴

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回头看”。组织人员对龙泉市珍贵彩色树种示范建设工程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已找到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工程开工令、开工报审表、工程签证单完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二)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从源头上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开展人员问责。局党组对林科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起林科院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决策已严格按要求报局党组审批;对时任林科院副院长进行批评教育。

(四)组织开展培训。召开招标工作培训会,提高干部专业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招标控制询价流程,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八、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培训。积极参与局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规范合同格式文本,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出现林地租金不合理的等情况。

(二)出台管理办法。于4月28日印发了《龙泉市林业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龙林〔2023〕40号),规范和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

(三)消除问题隐患。将根据市里对龙南湾林地安置区块规划,协同街道社区做好该区块处理工作,及时收回租赁到期的林地。

九、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区块

(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做到“年初部署、年中研判、年终总结”。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项“扬清风·强廉韵·树正气”廉政文化月活动。4月7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通过以案示警,加强全体干部的廉洁意识。4月14日组织下属各党支部党员前往交警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为鉴,优化干部作风。严格落实季度例会工作制,对照时间节点,及时拟定会议方案。4月17日,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例会,签订了200余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结合林业工作业务前往各基层站所督促检查与廉政谈话。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干部会议等利用集中学习、专题学习、自学等形式对党纪党规进行学习。

(三)抓好警示教育工作。利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并分析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

(四)深化重点领域监督。已深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权利行使监督,全面开展2023年度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不定期检查,通过浙政钉考勤打卡和不定时后台数据抽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

十、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党组会议。2月9日,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研究,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2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支部抓好党建工作。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3月10,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查找自身问题,增强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三)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月3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各支部对2019年以来的台账进行查漏补缺,对会议记录本的党课内容进行自查梳理,对各支部书记、委员就党员发展、党费使用、台账整理、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四)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及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籍,加强党员党性锻炼。

(五)开展相关人员问责。局机关纪委对时任林科院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林场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会议召开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议事规则。3月16日,局党组会议上根据目前单位工作实际对“三重一大”实施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再次学习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议事规则。

(二)完善决策记录。完善了班子会议决策记录,详细记录讨论过程中每位班子意见,体现“一把手”末位表态。

十二、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人员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科学谋划岗位配置。注重人岗适配,通过充分酝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拟提任干部16名,拟提任干部16名,拟交流干部18名(包括连续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经调整,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比例达30.19%,提升19.88%。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人教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职级晋升相关规定,2023年开展的干部提任和晋升已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做到考察谈话应谈尽谈,确保干部考察工作走深、走实;深入学习,2022年度的两次晋升工作已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下步将继续严格履行干部职级晋升程序。

(三)组织开展相关人员问责。局党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局机关纪委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严格规范人员监管工作。规范出入境程序,3月6日制定龙泉市林业局证件领用登记手册(纸质),规范证件领用程序;3月30日出台《龙泉市林业局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规定》(龙林办〔2023〕7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程序。

下一步,龙泉市林业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实效。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常态化开展,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三是促进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将巡察结果运用提升到长效机制建设中。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用科学合理的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用持续有力的监督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转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123546;电子邮箱lqly354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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