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21日,龙泉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龙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龙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妇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的契机,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刻检视剖析,主动认领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妇联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27项问题,市妇联党组制定了《市妇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行责任分解,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改进工作作风。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狠抓重点问题整改;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责任科室根据整改任务要求,主动担起整改责任。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7项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巡察反馈后,市委巡察组交办问题27个,完成整改2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5人(含责令书面检查3人);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 5项。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开展市委各阶段学习任务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妇联工作做好贯彻落实。开展龙泉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事项筹备工作,做好代表的推选等事项。与市委组织部进行对接,对挂职副主席空缺岗位事项进行了汇报,并着手筛选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加强妇儿阵地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和“龙泉娜妮创客空间”等阵地作用。着手开展妇儿驿站创建工作,丽水市级(二星级)妇女儿童驿站创建6家。充分发挥“龙泉娜妮创客空间”作用,开展各类展示展销、商洽等活动。健全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龙泉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管理须知》等,同时针对妇女儿童需求设立合理开放时间,提高管理水平、突出服务实效,组织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以省妇联“浙里家连心桥”平台为载体继续推进全市妇联群团改革工作,组织市乡村三级妇联开展“四必访四必应”重点群体联系工作,对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儿童等进行摸底,组织开展“把爱带回家——暖童心护成长”儿童寒假关爱服务等活动。推动两新组织中的妇建工作,开展快递物流企业的调查摸底,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妇建工作计划;加强业务指导,在已建的两新妇女组织中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制度执行和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中共龙泉市妇女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和市妇联“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妇联各类会议议题审核机制,所有会议记录根据议题、参会对象等分别建立相应记录档案;严格议事规则、明确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和人事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议事规则,注重集体讨论过程,强调重大事项讨论过程全记录要求,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例会、巡察整改等按要求主动、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指导。 (二)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制订完善《市妇联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市妇联干部学习制度》《市妇联考勤(请销假)制度》等,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 (三)要求全体干部树立办文责任意识、规范意识,严格把好公文审核关口,组织干部学习公文管理办法,规范公文收发流程,及时做好材料归档等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例会。健全完善《龙泉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龙泉市妇联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龙泉市妇联党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妇联实际安排课程进行学习研讨。第一季度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研讨,党组成员撰写了发言材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 (二)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丽水市委、龙泉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如1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2月20日传达学习龙泉市两会精神,3月16日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4月14日传达学习龙泉市2022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人才科技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会精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各级妇女微信群等。做好《习近平走进百姓家》的宣讲活动,2月28日组织青马(巾帼)班开展了宣讲学习活动;同时组织市乡村三级妇联开展线上诵读,并在“龙泉娜妮”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推送16期。加强对“龙泉娜妮”抖音号的运作,继续做好吸收粉丝和作品发布工作。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一岗双责”,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季度例会,班子成员及时向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印发《龙泉市妇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手册》下发给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做好廉政谈话及记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工作人员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二)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财务内控制度;加强监督,完善财务岗位风险防控,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明确责任分工和职责权限,规范完善审批流程,通过对接财政局等部门,现已实行会计和出纳分离。 (三)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纪检监察工作细则学习。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市妇联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严格按照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和季度党风廉政工作例会,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守财经法纪意识。规范经费报销审核流程,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和经费支出的日常管理。督促各业务科室将已完成的事项及时进行报销,及时结清各项费用。强化报销审核制度,无经手人签字、领导未签批、附件资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报销。 (二)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浙委发〔2014〕13号)和公车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进行用车。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合理安排预算,不合理不规范的报销坚决不予报销。 六、针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及龙泉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工会经费报销程序,对2022年记账凭证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组织工会活动前做好活动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对报销单据审核工作,严格禁止用现金方式支出。 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拟待结合下步市妇联办公场地搬迁时进行全面盘点。 (三)对2019年3月报废固定资产无批复文件的问题进行自查,已将材料补充完整(龙国资办〔2019〕16号文件)。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同时对长期闲置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置。 八、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体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和有关合同管理制度。 (二)规范采购过程,进行政府采购时建立采购小组和验收小组,并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形成采购纪要。目前完成采购项目2个。 (三)严格落实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与龙泉市剑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合同签订之前交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已签订采购协议2份。 九、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班子抓机关党建意识;要求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根据党内有关条例和《关于全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龙组通〔2017〕40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每月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根据相关工作提示开展学习。按要求制定2023年妇联党课计划,每个党组成员明确党课任务。第一季度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做《心怀责任 勇于担当 做合格党员》党课1次。 (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到会率,要求退休党员及时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活动均做好会议通知,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或指导进行网上学习,目前退休党员的参会率为90%(共7名退休党员,其中2名党员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 十、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进行选人用人专题学习,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干部业务能力。 (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动议、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等程序进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原始资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谨。强化监督措施,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加强审核等措施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三)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对2019年以来调整干部人员情况进行自查,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归档。 十一、在“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领导认领整改责任。 (二)重新修订完善市妇联“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在执行“三重一大”时做到班子民主决策。 (三)通过自查,2021年6月支付培训餐费已附上相关培训文件。 下一步,市妇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好作风建设。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妇联干部队伍。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努力营造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妇儿事业发展。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引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发挥好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引领广大龙泉女性弘扬践行新时代“龙泉精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品质龙泉凝聚强大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262118;电子邮箱2362866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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