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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丽水市、龙泉市民生实事相关量化指标(第二期)

索引号:331181000000/2023-60505   生成时间:2023-07-17 16:13:0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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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丽水市、龙泉市民生实事半年度进展情况通报表   

序号牵头
    单位
实事项目具体
    任务
类别进度管理6月底系统进度率
1宣传部新建五星级文化礼堂6家6家1.10%:完成项目申报立项。
    2.20%:完成五星级文化礼堂创建方案制定并通过审核。
      3.80%:按照《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星级管理办法》,完成五星级文化礼堂设施升级、内容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培育等(依次递增20%,不区分先后)。
    4.90%:形成五星级文化礼堂创建完成报告。
    5.100%:验收通过。
100%
2市府办、医保局实施村卫生室智慧医保互联互通覆盖工程,并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除去已关停、未正常开诊等确实不具备条件点位,应覆盖尽覆盖丽水1.20%:完成整体实施方案制定,按丽水市政府下达的龙泉市智慧医保互联互通应覆盖尽覆盖村卫生室点位清单,以1个村卫生室为1个点位完成民生地图点位录入。
    2.30%:村卫生室点位提出医保定点申请。
    3.40%:落实硬件设备以及医保专网、系统运维等年度服务费用的财政资金保障(以下发相关文件、纪要或交办单为准)。
    4.50%:完成硬件设备采购、医保信息系统优化等工作。
    5.60%:完成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医保定点评估、协议签订、业务培训等工作。
    6.70%:完成村卫生室医保电子结算首单。
    7.80%:完成村卫生室医保电子结算5单。
    8.90%:实现村卫生室高德、百度、微信等重要地图APP可定位导航。
    9.100%: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实现智慧医保互联互通,经核查验收通过后完成任务。
40%
3教育局*完成“县中崛起”一对一结对帮扶学校1所1所1.10%:明确结对名单,建立“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以结对相关文件为准。
    2.20%:受援县中、帮扶高中举行结对仪式,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以上传民生地图的结对仪式活动图片和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为为准。
      3.20%-100%:任务完成(每项任务不分先后,每学期任务达标以一半进度值计算):①开展跟岗锻炼。(占总进度的20%,帮扶高中每年选派管理干部担任受援县中副校长,参与学校治理,跟踪指导实施行动计划,每月定期开展学校治理现场指导,帮助开展过程指导评估。由受援县中为其颁发聘书,任职一年。每学年在受援县中实岗工作不少于8个月;受援县中每选派管理干部和高考学科教学骨干赴帮扶高中跟岗锻炼,每人跟岗一月,算作1人次,每学年至少27人次)(现场核验以上传民生地图的活动图片和跟岗学习文字记录为准)。②开展联合教研。(占总进度的20%,帮扶高中与受援县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教研,各高考学科教研组开展常态化共建共享,每学期开展集体教研活动,帮助其研究分析教情、学情,指导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和策略。每学年每高考学科不少于6次,(现场核验以上传民生地图的活动图片、教学计划文本为准)。③建立各学科常态化集体备课制度。(占总进度的20%,每月开展指导月度教学计划,共享备课资源、教案、配套练习等教学资料。定期开展专家入校指导,定期开展课堂教学研讨交流,每学科每学期开展教学指导,现场核验以上传民生地图的活动图片和共享教学资料为准)。④每学年开展暑期夏令营等学生双向交流交往活动。(占总进度的20%,现场核验以上传民生地图的活动图片为准)
90%
4教育局*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达>95%100%;>95%1.20%:具备随迁子女入(转)学政策举措。以新出台或原相关文件为准。
    2.40%:启动新生入学报名工作。以2023年招生入学文件和入学报名开始时间为准。
      3.50%:启动随迁子女转学工作。以2023年开始办理随迁子女从当地民办转学到公办就读手续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这类转学情况的视同完成该节点进度)。
    4.60%:完成新生学籍录入工作。以完成新生录入学籍系统的截屏为准。
    5.80%:核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保障入学任务完成。以各地招生系统中随迁子女新生报名、审核、录取数据比对结果为准。随迁子女新生数据复核,以提供盖有教育局章或学籍章的书面说明为准。
    6.100%:核定下达的就读公办学校比例完成,以学籍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
50%
5教育局*为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正脊筛查12330人12330人1.10%:制定正脊筛查行动方案。(以筛查行动方案文件为准)。
    2.20%:确定参与筛查学生名单。(以筛查学生名单为准)。
    3.30%:开展筛查人员培训。(以筛查培训相关资料为准)。
      4.30%-90%:完成正脊筛查任务,形成学生脊柱健康报告单并提供相应矫正及诊疗建议。(其中开展脊柱健康知识普及宣讲活动占进度10%,每筛查总数20%的学生占进度10%)。(知识普及宣讲活动以活动照片等资料为准。)
    5.95%:形成县域内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脊柱健康筛查报告。(以筛查报告为准)。
    6.100%:核验通过。
100%
6教育局*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403人403人
   
1.10%:开展20-59岁高中及以下学历常住劳动人口学历摸底,制定初高中学历提升计划,以上传具体提升计划为准。
    2.20%: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以系统内上传宣传活动资料为准。
    3.35%:累计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0%。
    4.50%:累计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40%。
    5.65%:累计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0%。
    6.80%:累计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80%。
    7.90%:累计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以完成规定课程和取得学历证书的人数达到目标任务数为准。
    8.100%:完成全部培训人员建档并将学习成果纳入学分银行,完成20-59岁高中及以下学历常住劳动人口户籍学历更正,以实际情况为准。
90%
400人龙泉
7教育局*完成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931人931人1.10%:开展20-59岁高中及以下学历常住劳动人口学历摸底,制定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计划(以具体文件为准)。
    2.20%: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以系统内上传宣传活动资料为准。
    3.35%:累计完成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0%。
    4.50%:累计完成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40%。
    5.65%:累计完成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0%。
    6.80%:累计完成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80%。
    7.90%:累计完成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以当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录取人数 当年新注册高等学历自学考试人数   当年新注册国家开放大学高等学历教育人数达到目标任务数为准。
    8.100%:完成全部培训人员建档,完成20-59岁高中及以下学历常住劳动人口户籍学历更正。
80%
900人龙泉
8教育局*开展职业教育培训5957人次
   
1.进度15%: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具体文件和上传活动资料为准)。
    2.进度2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0%。
    3.进度3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30%。
    4.进度4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40%。
    5.进度5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0%。
    6.进度6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0%。
    7.进度7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70%。
    8.进度8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80%。
    9.进度9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90%。
    10.进度100%:累计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人次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90%
丽水65%
5900人次龙泉90%
9教育局职业教育等共富能力提升持证1056人1056人丽水1.进度3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30%。
    2.进度4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40%。
    3.进度5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50%。
    4.进度6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60%。
    5.进度7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70%。
    6.进度8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80%。
    7.进度90%:持证人数为持证年度任务数的90%。
    8.进度100%:累计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95%
10教育局*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新增老年大学2所)2所1.10%:项目立项。在55-70岁老年人中开展学习需求调查并完成立项,以项目建设方案计划、设计资料、立项文件为准。
    2.20%:进场施工。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3.50%:建设中期评估。以建设中期乡镇(街道)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检查评估相关资料为准。
    4.60%:完成建设。以乡镇(街道)验收相关资料、建设成果实景影像资料为准。
    5.70%:投入使用。完成课程建设并开始招生报名,同时开展学校宣传和招生宣传。以实际报名人数和上传活动宣传资料为准。
    6.80%:县级核验,以县(区、市)教育局验收报告为准。
    7.90%:市级验收,以设区市教育局验收报告为准。
    8.100%:省级验收,以省教育厅最终验收并公布结果为准。
90%
11教育局*培育老年教育示范校1所1所1.10%:制定标准,出具评审标准。
    2.20%:下发文件,出具组织申报文件。
    3.30%:完成组织申报,出具申报资料。
    4.50%:初审推荐,出具初审推荐佐证材料和工作台账。
    5.70%:考察评选,出具现场考察和评选工作台账。
    6.90%:终审验收,出具终审验收工作台账和相关学校参评资料。
    7.100%:公布结果,出具公布评审结果文件和相关会议研究决定资料。
70%
12教育局新增规模学校卫生室3个3个丽水1.10%:将申报材料上报至丽水市教育局。
    2.30%:各项目学校上报创建实施方案。
    3.60%:完成人员配备,场地建设以及设备采购。
    4.80%:完成卫生室办理。
    5.100%:通过市级验收。
55%
13教育局完成中小学食堂新(改扩)建、修缮1个丽水(1个)丽水1.10%:完成项目立项,以立项文件为准。
    2.20%:完成初设审批,以初设批复为准。
    3.30%: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40%:开工建设,以开工令为准。
    5.60%:完成基础施工或建安投资完成25%,以现场或支付合同为准。
    6.70%:完成主体施工50%工程量或建安投资完成50%,以现场或支付合同为准。
    7.80%:完成主体工程或建安投资完成80%,以现场或支付合同为准。
    8.100%:完成竣工预验收,以项目预验收报告为准。
95%
完成学校校舍综合提升工程3所
    龙泉(3所)
龙泉85%
14教育局开工建设学校校舍改扩建工程3所3所龙泉1.10%:确定项目建设方案,以建设方案为准。
    2.20%:完成项目立项,以立项文件为准。
    3.30%:完成初设审批,以初设批复为准。
    4.40%: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审查合格书为准。
    5.50%:完成预算编制和审核,以审核报告书为准。
    6.70%: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100%:开工建设,以开工令为准。
43%
15教育局提升公办幼儿园2家,新增学位500个1家;180个丽水1.10%:完成项目立项,以立项文件或政府会议纪要为准。
    2.20%:完成初设审批,以初设批复或政府会议纪要为准。
    3.30%: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以中标通知书或政府会议纪要为准。
    4.40%:开工建设,以开工令为准。
    5.60%:完成基础施工或建安投资完成25%,以现场或支付合同为准。
    6.70%:完成主体施工50%工程量或建安投资完成50%,以现场或支付合同为准。
    7.80%:完成主体工程或建安投资完成80%,以现场或支付合同为准。
    8.100%:新增学位500个,以项目预验收报告或现场为准。
85%
2家;500个龙泉80%
16教育局提升幼儿园办园品质,创建省一二级园4所4所龙泉1.10%:制定等级园创建方案。
    2.30%:创建幼儿园进行指标解读。
    3.50%:创建幼儿园进行资料档案整理。
    4.60%:创建幼儿园进行园所环境优化。
    5.70%:创建幼儿园进行网上申报。
    6.80%: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创建预评估。
    7.90%:创建幼儿园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8.100%:创建幼儿园迎接丽水市级专家现场评估(结果以发文为准)。
50%
17教育局完成中小学校空调进食堂10所10所丽水1.20%: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确定纳入范围的学校,并完成整体实施方案制定;
    2.30%:完成建设资金落实;
    3.50%:完成项目采购流程;
    4.70%:项目开工;
    5.90%:项目完工;
    6.100%: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100%
18教育局新增中小学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个2个丽水1.10%: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做好组织推荐,将申报材料上报至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以市教育局发文为准)。
    2.30%:各项目学校上报创建实施方案(以上报实施方案为准)。
    3.50%:完成项目新增设备采购(以上报采购清单为准)。
    4.70%:完成项目设备安装和场地建设(以现场照片为准)。
    5.90%:完成验收材料上报(以上报材料为准)。
    6.100%:通过市级验收(以验收结果为准)。
100%
19卫生健康局*新建ICU床位20张20张1.15%:项目立项。确定建设内容,明确建设主体等(以立项文件为准)
    2.25%:形成方案。形成建设方案包括时间、进度计划等(以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为准)
    3.50%:开工建设。启动项目建设(以施工现场为准)
    4.75%:项目推进。完成床位配置(以完工现场为准)
    5.100%:验收通过。各地按照建设标准验收通过(以验收报告为准)
100%
20卫生健康局*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5个
    龙泉
1.15%:确定项目点位,落实场地,(以民生地图系统数据为准)
    2.30%:项目开工建设,施工人员进场(以施工人员进场为准)
    3.60%:项目主体工程(含改扩建)完工(以施工现场为准)
    4.80%:完成机构内部装修和办公用品配置(以现场为准)
    5.90%: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以验收申请报告为准)
    6.100%:省级线上审核通过(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
100%
21卫生健康局*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6700人6700人1.10%:摸底收集需求数摸底数据(有意愿接种流感疫苗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汇总材料为准。
    2.20%:完成疫苗配送接收。以配送签收清单为准。
    3.40%:宣传发动。通过多种途径发放项目实施通知,以宣传资料为准。
    4.50%:完成所在地区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的20%。
    5.60%:完成所在地区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的40%。
    6.70%:完成所在地区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的60%。
    7.80%:完成所在地区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的80%。
    8.90%:完成所在地区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的100%。
    9.100%:通过浙江省疫苗和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核实各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浙江省疫苗和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情况为准。
10%
22卫生健康局*为高危人群筛查大肠癌830人830人1.10%: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筛查机构,分配筛查任务数,以年度工作计划文件为准。
    2.20%:完成筛查技术培训,以活动资料为准。
    3.3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20%。
    4.4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40%。
    5.5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50%。
    6.6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60%。
    7.7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70%。
    8.8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80%。
    9.9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90%。
    10.100%:筛查进度(累计筛查数/筛查任务数*100%)不少于100%。
90%
23卫生健康局为全市50—74岁高危人群提供免费肺癌筛查1200人次以上1200人丽水1.10%:完成本地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以每个县(市、区)及丽水开发区各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点位);完成本地实施方案制定。
    2.20%:完成项目培训并落实经费管理。
    3.30%:完成宣传发动,创建目标人群,开展问卷调查。
    4.50%:完成癌症风险评估,确定高危人群。
    5.60%:完成本地进行胸部低剂量螺旋CT(LDCT)筛查目标人数的20%。
    6.70%:完成本地进行胸部低剂量螺旋CT(LDCT)筛查目标人数的40%。
    7.80%:完成本地进行胸部低剂量螺旋CT(LDCT)筛查目标人数的60%。
    8.90%:完成本地进行胸部低剂量螺旋CT(LDCT)筛查目标人数的80%。
    9.100%:完成项目全部任务。
70%
24卫生健康局新增一体化健康小站15台,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健康监测数据和居民健康档案互联互通15台丽水1.20%:按市下达一体化健康小站任务清单完成民生地图点位录入(如需扩展点位,应在先行录入市下达一体化健康小站任务清单点位后进行,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2.40%:启动一体化健康小站采购程序,落实财政资金保障。
      3.60%:完成一体化健康小站采购程序,落实供应商发货(以采购合同为准);同步落实长效运行所需年度服务费等经费由财政统一保障事宜(以下发相关文件、纪要或交办单为准)。
    4.80%:完成一体化健康小站点位安装、调试、联网(以点位配置图片为准)。
    5.100%:实现一体化健康小站健康监测数据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显示为准)。
80%
25卫生健康局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POCT细胞分析仪器4台4台丽水1.20%:完成本地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项目建设点位),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计划、预算等。
    2.40%:启动POCT采购程序,落实资金保障。
    3.60%:完成POCT采购,落实供应商发货(以采购合同为准),完成相关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考核(以考核合格证为准)。
    4.80%:完成POCT点位安装、调试(以点位配置图片为准)。
    5.100%:按照标准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开展满意度调查。
80%
26卫生健康局为全市初一女学生自愿免费接种二价国产宫颈癌疫苗(HPV疫苗)100%丽水1.10%:完成本地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以每个县(市、区)及丽水开发区各作为一个项目建设点位录入);完成本地实施方案制定。
    2.20%:完成宣传发动,对2022年9月入学的初一女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全覆盖告知。
    3.30%:完成接种意愿汇总,确定接种对象。
    4.50%:完成疫苗及接种材料采购。
    5.60%:完成本地符合接种条件且有意愿的接种对象第一针疫苗接种人数的 20%。
    6.70%:完成本地符合接种条件且有意愿的接种对象第一针疫苗接种人数的 40%。
    7.80%:完成本地符合接种条件且有意愿的接种对象第一针疫苗接种人数的 60%。
    8.90%:完成本地符合接种条件且有意愿的接种对象第一针疫苗接种人数的 80%。
    9.100%: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30%
27卫生健康局*新增托育机构1个1个
    丽水
    龙泉
1.15%:完成排摸,明确机构点位。
    2.30%:完成图纸设计及建设方案。
    3.45%:项目开工,进入建设阶段。
    4.70%:项目实施,进入装修阶段。
    5.80%:项目完工,完成项目装修或设备配置。
    6.90%:通过卫生评价。
    7.100%:完成机构备案。
100%
28卫生健康局*新增托位40个
    丽水
1.15%:完成排摸,明确机构点位。
    2.30%:完成图纸设计及建设方案。
    3.45%:项目开工,进入建设阶段。
    4.70%:项目实施,进入装修阶段。
    5.80%:项目完工,完成项目装修或设备配置。
    6.90%:通过卫生评价。
    7.100%:完成机构备案。
100%
60个龙泉
29卫生健康局*其中新增普惠托位24个24个
    丽水
1.15%:完成排摸,明确机构点位。
    2.30%:完成图纸设计及建设方案。
    3.45%:项目开工,进入建设阶段。
    4.70%:项目实施,进入装修阶段。
    5.80%:项目完工,完成项目装修或设备配置。
    6.90%:通过卫生评价。
    7.100%:完成机构备案。
100%
30红十字会为人口密集重点村卫生室配置体外除颤仪器(AED)23台23台丽水1.20%:完成安装地点征集。
    2.40%:确定安装地点。
    3.60%:完成AED采购。
    4.80%:完成AED安装。
    5.100%:通过AED安装预验收,并完成救护员的配备和培训。
20%
10台龙泉
31红十字会建设1个救护培训基地(含常态化练习、实训、互动体验、考试考点的功能)1个龙泉1.20%:完成救护基地选址。
    2.40%:完成初设审批。
    3.60%:签订基地设备采购合同。
    4.80%:完成主体施工50%。
    5.100%:完成竣工预验收。
100%
32红十字会建设红十字博爱校医室1个龙泉1.20%:完成博爱校医室选址。
    2.40%:完成初设审批。
    3.60%:签订博爱校医室设备采购合同。
    4.80%:完成主体施工50%。
    5.100%:完成竣工预验收。
100%
33医疗保障局*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35000人35000人1.10%: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长护险政策宣传,以宣传资料为准。
    2.2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20%。
    3.3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30%。
    4.4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40%。
    5.5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50%。
    6.6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60%。
    7.7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70%。
    8.8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80%。
    9.9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90%。
      10.100%:完成所在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任务的100%。参保缴费,通过省智慧医保系统,核实各点位的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省智慧医保系统数据核实情况为准。
100%
34医疗保障局*
    惠民保参保人数210000人,惠民保赔付率达75%
210000人;75%1.10%: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投保人员情况进行调查,以提供分析数据或报告为准。
    2.20%: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浙里惠民保”政策宣传,以宣传资料为准。
    3.3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10%。
    4.4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25%。
    5.5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40%。
    6.6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55%。
    7.7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70%。
    8.8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85%。
    9.90%:完成所在地区惠民保参保人数任务的100%。
    10.100%:参保缴费,通过省智慧医保系统,核实各点位的参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省智慧医保系统数据核实情况为准。
90%
35医疗保障局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3家3家1.20%:两定机构提出联网申请。完成慢特病病种确认。
    2.40%:市级审核。市级对申请联网的医药机构进行审核。
    3.60%:测试验收。医药机构进行异地接口测试、结算验证。
    4.80%:省级复审。省级对完成测试验收的医药机构进行复审。
    5.100%:开通服务。将复审通过的医药机构上传国家平台。
100%
36文广旅体局新增“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8个1.30%:选定文化圈圆心,划定范围。
    2.50%:确定圈内设施,对照建设标准开展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工作。
    3.85%:完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要求,标识上墙,开始试运行。
    4.90%:通过县级初评。
    5.95%:通过市级复评。
    6.100%:通过省级确认。
100%
25个龙泉
37文广旅体局新增城市书房3家1.30%:项目选定点位。
    2.50%:需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完成招投标工作,开工建设。
    3.70%: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完成设备采购。
    4.90%:项目装修完成,安装设备到位,标识上墙,开始试运行。
    5.95%:通过市级验收。
    6.100%:通过省级确认。
90%
15家龙泉1.30%:项目选定点位。
    2.50%: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初设批复。
    3.60%:项目开工,开始设备采购。
    4.70%:项目总体工程建设完成30%。
    5.80%:项目总体工程建设完成50%。
    6.90%:项目装修完成,设备安装到位。
    7.100%:通过县级验收、确认。
70%
38文广旅体局新增文化驿站1家1家1.30%:项目选定点位。
    2.50%:需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完成招投标工作,开工建设。
    3.70%: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完成设备采购。
    4.90%:项目装修完成,安装设备到位,标识上墙,开始试运行。
    5.95%:通过市级验收。
    6.100%:通过省级确认。
100%
39文广旅体局新增乡村博物馆3家3家
    龙泉
1.10%:立项,确定项目主体和具体内容。
      2.30%:申报,所在乡(镇)政府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条件:①展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场馆建筑(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村集体证明等))。②藏品合法,来源清晰,不少于50件藏品。③布展完成,有1名管理人员。④具备免费开放条件。
    3.50%:初评,县级文物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市级文物主管部门。
    4.60%:推荐,市级文物主管部门确认推荐名单,并报省博物馆学会。
    5.80%:审核,省博物馆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6.100%:公布,经省文物局同意后,公布乡村博物馆名单。
86.67%
40文广旅体局*新建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新建百姓健身房6个、新建多功能运动场3个)9个1.20%:选点定位。确定建设的点位。
    2.30%:开工建设。完成器材采购和招投标,施工队进场。(以中标合同为准)
    3.60%:项目实施。完成项目的大部分施工。
    4.80%:项目完工。主体建设完成。
    5.100%:验收通过。验收报告。
97.78%
6个龙泉
41文广旅体局*新建“环浙步道”30公里30公里1.20%:选址定线。规划线路。
    2.30%:开工建设。委托或者招投标形式。
    3.60%:项目实施。完成项目的大部分施工。
    4.80%:项目完工。主体建设完成。
    5.100%:验收通过。验收报告。
80%
42文广旅体局设立24小时城市书房1个1个丽水1.20%:确定城市书房的具体点位并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2.30%:落实建设资金。
    3.50%:开始改造建设。
    4.70%:自动门禁、安全监控等设施及自助借还机等
    图书借还设备配置到位,灯光改造到位,基础便民设备提供到位。
    5.80%:建设完成并实现 24 小时对外开放。
    6.100%:通过市级文旅部门验收。
100%
43文广旅体局送书下乡1万册1万册龙泉1.20%:确定送书下乡乡镇(街道)点位。
    2.40%:确定送书下乡图书采购模式、图书采购清单。
    3.60%:完成送书下乡图书采购。
    4.80%:完成送书下乡图书编目、入库。
    5.100%:按确定点位完成送书下乡任务。
100%
44文广旅体局送戏下乡100场以上100场龙泉1.20%:确定送戏下乡乡镇点位。
    2.40%:完成送戏下乡项目采购。
    3.60%:6月份开启送戏下乡工作。
    4.80%:11月底前完成送戏下乡100场以上。
    5.100%:完成验收报告。
70%
45妇联新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6家6家丽水1.10%:完成点位清单申报。
    2.20%:完成点位审核,以丽水市妇联审核结果为准。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3.30%:成立妇女儿童驿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发文件为准。
    4.40%:服务队伍建设,以人员配备名单为准。
    5.50%:制定妇女儿童驿站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等,配备设施,以制度文本和现场照片为准。
    6.60%:开展两个功能活动,以开展活动照片为准。
    7.70%:开展五个功能活动,以开展活动照片为准。
    8.进度80%:完成建设任务,并上报验收表,以上报的验收表为准。
    9.90%:完成实地考核验收,以丽水市考核验收为准。
    10.100%:完成发文命名,以丽水市妇女联合会命名文件为准。
70%
46团市委建设青年实习基地1个1个丽水1.20%:完成整体实施方案制定和民生地图管理系统
    项目建设点位录入工作。
    2.40%:确定基地建设点位,落实资金保障。
    3.50%:制定各基地实施方案并推进基地建设。
    4.60%:基地建设准备就绪,具备接收青年实习人员
    的条件。
    5.70%:发布实习岗位,开展青年实习报名、面试等
    工作。
    6.80%:青年实习人员进入基地开展实习。
    7.100%:完成基地验收工作。
70%
47团市委“‘青’城之恋”潮玩基地1家以上1家丽水1.2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市下达任务清单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2.40%:逐个项目点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建设工作。
    3.60%:完成潮玩基地的功能空间和设备提升。
    4.80%:推出潮玩基地活动项目并组织活动开展。
    5.100%:策划开展潮玩活动5次,完成基地验收。
75%
48科协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2000人次以上2000人次丽水1.30%:完成全市实施方案制定,落实资金安排和教材编印;完成师资组建,分批布局教学点,县级层面落实各教学点培训任务,完成培训任务数的20%。                                                                      
    2.4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40%。                                                                                                                                                                                                                                                                   
    3.5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50%。                                                                                                                                                                                                                                                                      
    4.6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60%。                                                                                                                                                                                                                                                                                   
    5.7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70%。                                                                                                                                                                                                                                                                                         
    6.8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80%。
    7.9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90%。                                                                                                                                                                                                                                                                       
    8.100%: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数。
75%
49建设局*开工改造老旧小区7个,97栋7个;97栋1.20%:确定改造目标和改造清单(以上传项目计划、可研性报告、改造目标、项目清单等相关材料之一作为佐证材料,特殊情况可以会议纪要作为佐证材料)。
      2.40%: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工作(以上传PPT、图片、文字说明、施工图等形式之一的改造方案或初设批复为准,采取方案联审机制的地区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文件)。
    3.60%:完成方案公示(以上传最终改造方案以及公示图片为准)。
    4.80%: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以上传中标公告为准;如项目为政府直接发包的,则上传专题会议纪要)。
    5.100%:正式开工(以开工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100%
7个丽水
    龙泉
1.20%:确定改造目标和改造清单,并以   1 个老旧小区为 1 个项目建设点位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2.40%: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工作,并征求群众意见。
    3.60%: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4. 80%:完成项目审批工作,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签定施工合同。
    5. 100%:施工方进场,正式开工
50建设局打造城乡风貌样板区1个1个
    龙泉
1.10%:样板区名单确定。
    2.30%:样板区建设方案通过评审并上传城乡风貌数字化管理系统备案。
    3.55%:样板区内项目开工率达到70%。
    4.75%:样板区内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70%。
    5.90%:样板区完成市级验收评价并报送省专班。
    6.100%:样板区完成省级验收评价。
90%
51建设局新改建凸显青春元素的艺术小品设施、口袋公园(城市公园)3个3个
    丽水
1.10%:项目确定,出具立项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20%:完成施工图设计(或方案审查),出具施工图或方案审查通过等材料。
    3.30%:完成施工方选定,中标合同或委托合同或工程联系单等材料。
    4.40%:开工建设,开工许可,或施工合同或开工报告等材料。
      5.60%:项目推进,根据形象进度确定,分三类(对照建设标准选择):①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种植已实施;②园路、铺装等硬质景观已实施;③园林景观小品等构筑物已实施。需提供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6.80%:项目完成,根据形象进度确定,分三类(对照建设标准选择):①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种植已完成;②园路、铺装等硬质景观已施工完成;③园林景观小品等构筑物已施工完成。需提供现场照片、初步验收申请等材料。
    7.100%:具备验收条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省100%
    丽水95%
52建设局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个5个1.20%:确定项目点位,以上传项目点位清单为准。
    2.40%:完成项目设计,以设计方案或设计审查意见为准,无需方案设计的项目以施工图为准。
    3.60%:开工建设,以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书为准。
    4.80%:(适用于竣工项目)项目完工,纳厂设施完成所有管道施工,终端设施完成终端和所有管道施工,进入试运行,   以施工单位的完工报告为准;(适用于开工项目)人员、设备进场施工,以现场照片为准。
    5.100%:(适用于竣工项目)项目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开工项目)纳厂设施完成公共管道 60%的   工程量,终端设施完成终端基坑的开挖和公共管道 60%的工程量。
100%
53建设局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个1个1.10%:确定点位。确定示范小区创建名单,报省分类办备案。
    2.20%: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明确社区、业委会、物业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制定完成相应的工作计划。
    3.50%:具体实施。分类设施布局合理,并开展建设或改造。组建督导员,通过宣传栏、宣传册、上门指导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
    4.80%:项目完工。分类设施建成或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工作制度健全,宣传氛围浓厚,标志标识规范,日常管理到位,分类质量较好。
    5.100%:验收。市分类办验收,省分类办抽查验收备案。
100%
54建设局为老旧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放点4处、充电口40个4处;40个丽水1.20%:确定安装小区名称,完成具体安装点位的位置和数量、充电接口的位置和数量的规划,安装花名册上传到丽水市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管理系统。
    2.40%:完成场地公示,处理因场地限制导致原绿化破坏等问题。
    3.60%:完成项目前期准备,相关材料上传到丽水市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管理系统。
    4.80%:制定施工方案,启动设备安装工作,相关材料上传到丽水市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管理系统。
    5.100%:完成充电设施安装通电,完成设备调试,符合使用要求,相关材料上传到丽水市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管理系统。
100%
55建设局实施1个老旧小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个丽水1.20%:完成项目工程量20%,以形象进度达到20%为准。
    2.40%:完成项目工程量40%,以形象进度达到40%为准。
    3.60%:完成项目工程量60%,以形象进度达到60%为准。
    4.80%:完成项目工程量80%,以形象进度达到80%为准。
    5.100%:完工,以续建、新建项目的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00%
56建设局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个4个丽水1.20%:完成项目工程量20%,以形象进度达到20%为准。
    2.40%:完成项目工程量40%,以形象进度达到40%为准。
    3.60%:完成项目工程量60%,以形象进度达到60%为准。
    4.80%:完成项目工程量80%,以形象进度达到80%为准。
    5.100%:完工,以续建、新建项目的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00%
57建设局优化提升公共空间休憩座椅9处,90张9处,90张丽水1.20%:在前期调研摸排基础上确定整体实施方案制定,以   1 处为 1 个项目点位(每个项目点位应标注优化提升的公共空间休憩座椅张数)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2.30%:完成项目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3.50%:完成项目采购工作。
    4.60%:项目开工。
    5.100%:完工,以续建、新建项目的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79.44%
58建设局新增天然气用户1200户1200户丽水1.20%:进度达到20%。
    2.40%:进度达到40%。
    3.60%:进度达到60%。
    4.80%:进度达到80%。
    5.100%:进度达到100%。
100%
59建设局“液转天”用户500户500户丽水1.20%:进度达到20%。
    2.40%:进度达到40%。
    3.60%:进度达到60%。
    4.80%:进度达到80%。
    5.100%:进度达到100%。
100%
60建设局建设100个城区“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点(房)100个龙泉1.10%:拟定100个城区“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点(房)。
    2.20%:明确市分类办、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制定完成相应的工作计划。
    3.40%:具体实施,以拟定点位开工建设。
    4.80%:100个城区“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点(房)建成并投入使用。
    5.100%: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
80%
61建设局完成城区瓯江两岸绿道提升改造8公里8公里龙泉1.20%:确定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40%:项目开工(开工令、开工报告或现场施工照片)。
    3.70%:完成北岸改造。
    4.80%:完成南岸改造。
    5.100%:完成南、北岸验收。
70%
6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10处10处1.10%:踏勘选点。提出并报送实验点建议点位。(以民生地图系统录入为准)
    2.30%:方案设计及审查。出具建设方案审查意见。(以建设方案为准)
    3.50%:完成招投标。(以中标合同为准)
    4.80%:安装并网。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并实现与部、省专业监测系统对接。(以现场为准)
    5.90%:检查抽查。检查抽查记录。
    6.100%:验收通过。出具验收意见。(以完工检查鉴定表或验收鉴定书为准)
90%
63经济商务局新建直播电商式“丽水山播”共富工坊3个3个丽水1.20%:完成市内新建电直播商式共富工坊合理点位摸排。
    2.40%:完成新建直播电商式“丽水山播”共富工坊1个。
    3.70%:累计完成新建直播电商式“丽水山播”共富工坊2个。
    4.90%:累计完成直播电商式“丽水山播”共富工坊3个。
    5.100%:对新建直播电商式“丽水山播”共富工坊提升优化。
85%
64邮政管理局新建快递进村“共富驿站”80个,并建立长效运营机制80个丽水1.5%:完成驿站建设点位选定工作。
    2.15%:完成本级“共富驿站”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明确长效运营机制。
    3.20%:根据驿站建设点位实际情况,点对点明确配置项目、建设费用、补助金额和资金来源等项目资金保障相关事宜。
    4.50%:按照驿站功能规划,完成业务接待区、快递暂存区和便民服务区等区域硬件装修。
    5.70%:完成驿站规范化建设,设置门楣标牌、配置设备设施、悬挂规范制度等。
    6.90%:结合驿站功能定位,完成快递服务和叠加功能等测试运行。
    7.100%: 完成驿站项目验收,将驿站名称、地址、面积、功能、营业时间、责任人和图片汇总成册。
67.06%
65农业农村局“农三师”等共富能力提升4395人次4395人次丽水1.10%:开展提升培训意向调查摸底。
    2.30%:完成培训总项目计划发文,以文件为准。
    3.4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40%、持证人数达20%。
    4.7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70%、持证人数达50%。
    5.100%: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数和持证任务数。
35%
66农业农村局“农三师”等共富能力提升持证人次500人丽水1.10%:开展提升培训意向调查摸底。
    2.30%:完成培训总项目计划发文,以文件为准。
    3.4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40%、持证人数达20%。
    4.70%:完成培训任务数的70%、持证人数达50%。
    5.100%: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数和持证任务数。"
25%
67林业局实施野生动物肇事破坏农作物赔偿保险龙泉1.20%:完成项目招投标程序。
    2.40%: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款。
    3.60%:完成上半年野生动物致害理赔工作。
    4.80%:完成下半年野生动物致害理赔工作。
    5.100%:完成全年度理赔后确定明年保额。
60%
68林业局市民公园生态修复2个2个龙泉1.20%:3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并向发改提交初步设计评审申请。
    2.40%:4月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
    3.60%:5月完成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75%: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
    5.85%:完成项目建设的50%。
    6.100%:完成项目建设100%。
20%
69供销社流动供销致富车新增山区服务线路3条3条丽水1.10%:确定山区服务线路、山区行政村、服务点、示范服务点,分解指标任务;
    2.20%: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相关标准、推进计划,确定责任体系和具体责任人;
    3.40%:落实资金保障,设定服务车辆标准涂装以及服务车辆、服务点(示范服务点)规范标识;
    4.60%:全面启动山区服务线路、山区行政村服务点建设,80%线路开通“浙丽产”“浙丽供”“浙丽销”服务。
    5.80%:全部线路开通“浙丽产”“浙丽供”“浙丽销”服务,山区行政村全部完成服务点建设;
    6.100%:山区行政村示范服务点全部投入使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山区服务线路、山区行政村服务点稳定运行。
60%
70供销社流动供销致富车新增山区服务惠及山区行政村12个12个丽水1.10%:确定山区服务线路、山区行政村、服务点、示范服务点,分解指标任务;
    2.20%: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相关标准、推进计划,确定责任体系和具体责任人;
    3.40%:落实资金保障,设定服务车辆标准涂装以及服务车辆、服务点(示范服务点)规范标识;
    4.60%:全面启动山区服务线路、山区行政村服务点建设,80%线路开通“浙丽产”“浙丽供”“浙丽销”服务。
    5.80%:全部线路开通“浙丽产”“浙丽供”“浙丽销”服务,山区行政村全部完成服务点建设;
    6.100%:山区行政村示范服务点全部投入使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山区服务线路、山区行政村服务点稳定运行。
60%
71民政局*为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2个2个
    龙泉
1.15%:完成建设选点,以基本信息录入浙江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为准。
    2.30%:确定建设单位,以建设招投标启动为准。
    3.45%:明确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设计方案为准。
    4.60%:选型智慧终端,以设备购买合同为准。
    5.75%:设备联调联试,以设备安装到位,可与系统进行联调为准。
    6.90%:村社组织试用,以设备可采集数据,村社可试用系统为准。
    7.100%:项目验收通过,以项目完成,按设计方案通过验收,场景功能达到要求,完成信息录入系统为准。
100%
72民政局*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30张30张
    龙泉
1.20%:确定点位(机构),细化床位建设数量。以基础信息录入系统为准。
    2.30%:确定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完成招标工作。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3.40%:方案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出具施工图为准。
    4.50%:方案审批,完成施工设计方案审批,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为准。
    5.60%:进场施工,按计划建设。以现场施工资料为准。
    6.70%:专区护理员培训。完成专区护理员认知障碍照护培训不少于2天12课时。以专区护理员培训结业证书数量为准。
    7.80%:完成专区各功能用房的区间改造(不包含装修装饰),至少完成专区改造任务的四分之三以上。以现地施工资料为准。
    8.90%:项目完工,施工全部完成。以竣工报告为准。
    9.100%:验收通过,按照改造标准核验通过。以完成信息录入系统为准。
100%
73民政局*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30人30人
    龙泉
1.15%:完成目标人群的摸排,制定年度认定计划。
    2.25%: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20%。
    3.3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30%。
    4.4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40%。
    5.5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50%。
    6.6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60%。
    7.7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70%。
    8.8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80%。
    9.9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90%。
    10.100%:新增持证护理员人数达到任务数的100%。
100%
74民政局打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11家11家丽水1.20%:确定项目建设点位,以基础信息录入系统为准。
    2.40%:制定实施方案及落实建设资金保障,方案以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确认为准。
    3.60%:完成康复场所建设,以器械采购验收记录单及现场照片为准。
    4.80%:组建康养联合体康复养老专业化队伍,以签订劳务合同或签订合作协议及提供专业资格证书为准。
    5.100%:开展康养服务,以服务案例及项目完成信息录入民生实事系统为准。
100%
75民政局打造示范型城市社区银发助餐点2个,并建立长效运营机制2个丽水1.30%:确定提升项目点位,以基础信息录入系统为准。
    2.50%:制定长效运行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以发文为准。
    3.80%:完成项目改造装修,以项目验收合格记录为准。
    4.100%:正常提供助餐配送餐服务,以助餐管理平台数据及相关助餐台账为准。
90%
76民政局建设共享餐厅3处3处龙泉1.20%:完成项目选定点位。
    2.50%:完成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3.80%:项目设施安装到位,开始试运行。
    4.100%:项目验收通过。
85%
77民政局建设助餐点10处10处龙泉1.20%:完成项目选定点位。
    2.50%:完成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3.80%:项目设施安装到位,开始试运行。
    4.100%:项目验收通过。
74%
78民政局完善“一老一小”活动阵地设施配备12处12处龙泉1.20%:项目选定点位。
    2.40%:开工建设,开展点位基础装修施工。
    3.60%:项目装修建设完成,完成设备采购。
    4.80%:安装设备到位,开始试运行。
    5.100%:项目验收通过。
78.30%
79民政局建设康养驿站2处2处龙泉1.25%:完成项目选定点位。
    2.50%:完成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
    3.75%:项目设施安装到位,开始试运行。
    4.100%:项目验收通过。
100%
80残联*完成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1个11个
    龙泉
1.15%:立项。确定改造主体和改造具体内容。以采集录入确认为准。
    2.30%:形成改造方案。形成改造方案包括时间进度计划、改造预算等。以“改造方案”为准。
      3.40%—90%:对外通道、内部通道、服务前台、休息区域、卫生间、楼梯电梯、停车场地、无障碍标识、信息无障碍9类改造内容中,每完成一类改造,进度增加10%,最多可选至90%(即6类改造内容)。以现场实物为准。
    4.100%:核验通过。按照改造标准核验通过。以各市残工委办公室(秘书处)评估验收结果为准。
100%
81残联*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55人55人
    丽水
1.15%:完成方案制定。摸底调查,以方案为准。
    2.20%:基础信息录入完成。申请明细表单添加到系统。
      3.40%: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时间(按月计)达到项目总时间(服务总人数*每个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时间(3个月))的30%。(孤独症儿童认定:1.持有精神类残疾人证的儿童。2.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4.50%: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时间达到项目总时间的50%。
    5.70%: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时间达到项目总时间的70%。
    6.90%: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时间达到项目总时间的100%。
    7.100%:录入完成信息。
100%
82残联*新增残疾人稳定就业30人30人1.15%:完成工作方案制定。以下发方案为准。
    2.15%-90%:新增残疾人稳定就业人数占任务数比例超过15%后,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调整进度,最高可达90%。
    3.100%:新增残疾人稳定就业人数达到任务数,民生地图系统完成信息经省级确认通过后,进度值可达到100%。
90%
丽水
83残联提升残疾人之家1家1家龙泉1.15%:提升点位确定,以点位数据归集录入系统为准。
    2.30%:制订提升建设方案,并启动提升建设工作,以书面建设方案为准。
    3.50%:根据提升建设方案,完成强基重点项目,以现场实物为准,相关硬件类指标需达标。
    4.70%:根据提升建设方案,完成赋能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以现场实物为准,相关软件类指标需达标。
    5.90%:申请验收评估,以启动申请为准。
    6.100%:按星级评定办法,通过验收评估,以验收评估报告为准。
90%
84残联开展残疾人无障碍进家庭35户35户龙泉1.15%:立项。确定改造主体和改造具体内容。
    2.30%:形成改造方案。形成改造方案包括时间进度计划、改造预算等。
    3.40%—90%: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4.100%:核验通过。按照改造标准核验通过。
30%
85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0人120人龙泉1.2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0人。
    2.50%:残疾儿童康复救助60人。
    3.7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90人。
    4.100%: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0人。
50%
86残联免费发放助听器200个,辅助器具适配200人200龙泉1.25%:免费发放助听器50个,辅助器具适配50人。
    2.50%:免费发放助听器100个,辅助器具适配100人。
    3.75%:免费发放助听器150个,辅助器具适配150人。
    4.100%:免费发放助听器200个,辅助器具适配200人。
75%
87市场监管局*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3家3家
    丽水
    龙泉
1.10%:确定开展“阳光厨房”建设的养老机构名单,完成基本信息采集。
    2.40%:指导养老机构对照标准进行建设,在后厨粗加工、烹饪、备餐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探头。
    3.50%:指导养老机构食堂对照标准进行建设,在菜肴留样冰箱安装物联设备。
    4.60%:后厨关键点位视频信息、留样冰箱物联设备监测信息接入省局数字化系统。
    5.80%:后厨环境卫生整洁,功能区设置合理,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6.100%:经属地现场验收,符合《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标准》。被市级随机抽查复核的,符合复核要求。
100%
88市场监管局新增民生药事服务站1家1家1.10%: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实施步骤等。
    2.30%: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结合零售药店特色启动开展各类药事服务。
    3.50%:建设主体开展药事服务项目数量达到拟申建星级标准必备项目数量的50%及以上。
    4.80%:建设主体开展药事服务项目数量达到拟申建星级标准必备项目的100%及以上,且按标准规范运行。
    5.90%:各级药监(市场监管)部门按分工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评定星级。
    6.100%:公布通过验收和星级评定的民生药事服务站信息。
100%
89市场监管局创建城乡放心农贸市场2家2家
    龙泉
1.10%:市场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市场,通过"浙江市场在线”申报。
    2.20%:填报改造方案。每家市场填报具体的改造方案、进度安排。
      3.30%—70%:①场内摊位及营业房改造修缮;②市场门头、宣传栏、灯光、地面等整体修缮;③市场公共服务设施增添修缮、场外停车等秩序治理等;④市场管理制度修订、市场管理服务人员以及经营户培训等;⑤市场数字化改造及信息数据完善等5类改造内容中,每完成一类改造,进度增加10%,最多可选至70%(即5类改造内容)。以现场实物为准。
    4. 80%:县级局实地核查。创建市场完成创建任务,县级市场监管局对市场开展实地检查,上传验收情况。
    5. 90%:市级局实地核查。县局核查后,市级市场监管局对市场开展实地检查,上传验收情况。
    6.100%:省级验收。由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地考核验收。
90%
90市场监管局新增山区26县及农村阳光食品作坊39家39家
    龙泉
1.10%:在“浙食链”作坊端激活账号。
    2.30%:分别在加工场所和仓库各安装1个视频监控(无单独仓库的,可免于安装),并在“浙食链”作坊端显示视频画面。
    3.60%:分别将原料信息、成品信息、食品添加剂信息、人员健康证信息等关键数据录入至“浙食链”作坊端,形成追溯链条。
    4.80%:根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完成场所布局流程和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5.100%:经现场验收,符合《山区26县及农村阳光食品作坊建设标准》。
80%
91市场监管局在市区及县城设立24小时自动售药机2台2台丽水1.10%:按照工作目标和要求开展售药机选点布点
    工作,以自动售药机为项目建设点位,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2.20%:完成自动售药机采购工作。
    3.30%:自动售药机进场安装调试。
    4.50%:药品零售企业配送并放置药品,做好收货验收、储存保管等工作。
    5.70%:自动售药机的药品进销存与药品零售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完成实时对接联网。
    6.100%:县级市场监管局开展实地检查、上传验收情况,并通过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复核。
85%
92市场监管局提升改造农村家宴放心厨房8家8家龙泉1.20%:确定点位。
    2.40%:完成厨房场地建设。
    3.60%:设施设备安装到位。
    4.80%:完成建设,标签标识、管理制度等张贴到位。
    5.100%:通过县级验收,确定星级。
80%
93市场监管局建成灵芝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龙泉1.10%   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
    2.30% 完成共享实验室建设。
    3.50% 开展验证性试验。
    4.70% 开展典型性试验。
    5.90% 开展资质现场评审。
    6.100% 完成整改项,取得资质证书。
50%
94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新改建60公里1.10%:取得立项批复文件或计划文件。
    2.20%:完成施工图设计,无需施工图项目确定具体点位。
    3.40%:完成招投标,签订合同。
    4.50%:开工建设。
    5.50%-90%:项目实施,根据形象进度按内插法确定。
    6.100%:项目完工,取得交工(竣工、完工)证明。
98.18%
67公里龙泉1.10%:取得立项批复文件或计划文件。
    2.20%:完成施工图设计,无需施工图项目确定具体点位。
    3.40%:完成招投标,签订合同。
    4.50%:开工建设。
    5.50%-90%:项目实施,根据形象进度按内插法确定。
    6.100%:项目完工,取得交工(竣工、完工)证明。
95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完成养护108.5公里108.5公里1.10%:项目确立。以计划文件为准。
    2.20%:完成施工图设计或确定点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无需施工图项目确定具体点位。
    3.40%:完成招投标。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已签订长寿命养护等协议视同已完成招标)。
    4.50%:开工建设。以实际情况为准。
    5.50%-90%:项目实施。根据形象进度按内插法确定。
    6.100%:项目完工。实体实施完成,以交工(竣工、完工)证明为准。
100%
96交通运输局公交化改造农村班线5条5条
    丽水
1.25%:确定线路。确定要改造的线路起讫点。
    2.50%:排出改造方案。制定公交化改造方案。
    3.75%:明确线路公交化运营方式。对照票价、支付方式、站点站牌、服务质量等标准进行针对性改造。
    4.100%:开通运营。线路完成改造后运营。
100%
97交通运输局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4条4条1.20%:选线。确定开通线路起讫点。
    2.50%: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客货邮主体合作协议。
    3.70%:试运行。线路实质性开通,确定线路班次、时间。
    4.90%:绩效评价。提供线路服务行政村数量。
    5.100%:验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100%
98交通运输局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20个20个1.20%:选址,确定项目具体点位(经纬度)。
    2.50%: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客货邮主体合作协议。
    3.70%:服务功能提升,站点运营,提供服务视频或照片。
    4.90%:绩效评价,提供货物(快递)中转或配送数量。
    5.100%:验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100%
99交通运输局提升公交化运营渡口14座14座1.10%:部署任务,印发渡口提升、渡埠或渡船提升改造计划文件
      2.20%:方案计划,按照点位实际情况,形成具体的公交化渡口运营优化提升、渡埠或渡船提升改造方案。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分解具体任务及责任单位,人员到位启动实施。
      3.40%:公司建立管理及运营、员工聘用及培训、渡船应急管理、渡船保养维修、统一管理等制度,并制定落实各类制度的计划;渡埠及渡船提升改造项目按施工图纸、施工计划组织开工建设。
    4.60%:按计划实施道路公交接线优化、渡运班线优化、管理制度完善、渡埠提升改造(或设施维修保养)、渡船提升改造(或船舶检修保养)、员工聘用及应急(救生)处置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80%:渡运时刻表设置合理(一、二类渡口渡船每日定时开航≥4班,三类渡口渡船每日定时开航≥2班,四类渡口渡船每周定时开航≥2班),并张贴在渡口(渡船)显见位置,渡船按规定配备持有效适任证书上岗的船员,船员着装具有渡运公司统一标志;运营渡船完好率达100%(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有效、开航自查记录表记录详实、船名、载重线、载客定额、应急通道等标志标牌清晰可见,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及垃圾分类装置。)
      6.90%:项目完工,完成道路公交接线优化(渡埠对接公交站牌不低于1000米)、渡运班线优化、管理制度完善、渡埠提升改造(渡口标志牌、候船设施完好,接线道路硬化不低于100米,安装防护栏(墙、铁链)等安全防护设施,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线等标志清晰,新建渡埠要有灯光照明装置,车客渡设置停车场(位)、陡坡位置设置减速垄。)、渡船提升改造(船舶适航并通过船检机构验收合格,新建渡船安装“北斗”定位导航装置。)、三类以上渡口视频监控系统有效接通省港航“智慧海事”系统、员工签订正规劳务合同。
    7.100%:验收通过,项目完成。设区市级考评自评,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考评验收。
100%
100交通运输局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2条丽水1.10%:确定优化线路及站点工作。
    2.50%:开始对线路进行完善优化。
    3.75%:完成所有线路优化外业工作。
    4.100%:完成验收和整改工作。
65%
101交通运输局新建行政村港湾式停靠站10个10个龙泉1.20%:站点选址工作。
    2.50%:开始项目建设。
    3.75%:项目工程量达到一半。
    4.100%:项目工程量达到100%。
50%
102交通运输局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75%以上75%龙泉1.25%:一季度完成城乡公交线路规勘察、公交站点设置、车辆移动支付设备准备、票价下调等工作。
    2.50%:二季度完成城乡公交线路站点设置、站牌安排、车辆移动支付设备安排等工作。
    3.75%:三季度完成城乡公交线路全部改造工作,城乡公交运营顺畅,票价合理、群众出行方便。
    4.100%:四季度完成城乡公交内业资料整理系统报送工作,对不符合公交化考核要求的站点进行整改,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75%以上。
50%
103水利局更新改造灌溉设施(堰坝水闸提升改造)18处1.15%:点位确定,点位数据归集录入系统,设定工程进度为15%。
    2.30%:签订合同(协议),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3.35%:开工建设,以开工令或开工通知(表)为准。
    4.40%-95%:项目施工过程形象进度核验按检查时现场施工完成工程量与年度任务工程量比值计算,设定工程进度=35%(前期进度)   施工进度×60%。
    5.100%:完工验收,以完工检查鉴定书(表)或完工验收报告(表)为准。
100%
23处龙泉
104水利局整治病险山塘1座1座1.15%:点位确定,以点位数据归集录入系统为准。
    2.25%:设计批复,以取得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3.30%:完成招投标,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4.35%:开工建设,以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
    5.40%-95%:项目施工过程形象进度核验按检查时现场施工完成工程量与年度任务工程量比值计算,设定工程进度=35%(前期进度)   施工进度×60%。
    6.100%:项目完工,以完工验收鉴定书(表)为准。
100%
105水利局整治病险水库1座1座
    龙泉
1.15%:点位确定,以点位数据归集录入系统为准。
    2.25%:设计批复,以取得项目建设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3.30%:完成招投标,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4.35%:开工建设,以开工令或开工通知为准。
    5.40%-95%:项目施工过程形象进度核验按检查时现场施工完成工程量与年度任务工程量比值计算,设定工程进度=35%(前期进度)   施工进度×60%。
    6.100%:完工验收,以完工检查鉴定表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100%
106水利局完成1个农饮水薄弱点位改造提升1个丽水1.进度20%:完成项目培训并落实经费,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工作。
    2.进度30%:完成工程前期(以工程开工建设为节点)。
    3.进度80%: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4.进度90%:完成项目通水。
    5.进度100%: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并完成水质检测。
100%
107水利局完成7.2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7.24平方公里龙泉1.15%:完成招投标工作。
    2.25%:施工队进场开工。
    3.30%:完成工程量的20%。
    4.35%:完成工程量的30%。
    5.50%:完成工程量的50%。
    6.70%:完成工程量的70%。
    7.90%:完成工程量的90%。
    8.100%:完成工程量的100%。
70%
108公安局50%县市、区推广出入境证、身份证、驾驶证照片
    “一窗通拍、全域应用”
1个1.10%:方案制定。出具县(市、区)项目试点或推进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名单文档。
    2.20%:工作机制建立。出具县(市、区)相片统一采集和应用工作机制文档。
    3.30%:经费落实。出具项目县(市、区)或政务服务窗口经费请示及落实等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4.40%:硬件设备配备。出具政务服务窗口硬件设备采购及更新等相关文档。
    5.50%:应用软件升级。出具政务服务窗口应用软件升级相关文件以及软件升级工单等相关文档。
    6.70%:窗口整合应用。出具县(市、区)提供“一窗通拍”服务的文件以及政务服务窗口拍照点整合应用、工单等相关资料。
    7.80%:全省“长三角”照片库归集。出具省厅全省“长三角”照片库归集情况通报表。
    8.90%:项目完工总结。出具县(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在本地落地完工的总结报告。
    9.100%:验收通过。出具上级相关单位的验收报告。
90%
109公安局对全市10个国省道、主要公路路口开展标准化治理10个丽水1.20%:完成路口选定,以制定点位清单为准。
    2.30%:完成方案制定,以完成方案文本为准。
    3.50%:完成资金落实,以预算指标下达或资金保障相关证明为准。
    4.60%:完成项目设计,以完成项目文本为准。
    5.80%:启动项目建设,以现场施工照片为准。
    6.90%:完成主体施工,以完成现场建设为准。
    7.100%:完成项目验收,以验收报告为准。
50%
110司法局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60%60%1.20%:下发指导意见。
    2.40%:提供区县“最多跑一次”服务办理情况。
    3.60%:提供设区市“最多跑一次”服务办理情况。
    4.80%:提供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
    5.100%:提供全省各地“最多跑一次”服务情况通报。
80%
111司法局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0%80%1.20%:下发指导意见。
    2.40%:提供全省通办事项目录清单。
    3.60%:提供区县全省通办事项办理情况。
    4.80%:提供设区市全省通办事项办理情况。
    5.90%:提供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
    6.100%:提供公证服务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90%
112司法局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100%1.20%:下发指导意见。
    2.40%:在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新增市域内通办字段,完善市域内通办数据统计、分析。                                                                            3.60%:提供全省市、县(市、区)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情况。
    4.80%:提供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
    5.100%:提供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情况通报。
80%
113人力社保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900人次3900人次1.15%: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2.2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
    3.25%: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
    4.3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5%。
    5.4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5%。
    6.5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35%。
    7.6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0%。
    8.7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5%。
    9.8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80%。
    10.9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90%。
    11.10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100%
114人力社保局*新增技能人才1200人1200人1.15%: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2.2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
    3.25%: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
    4.3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5%
    5.4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5%
    6.5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35%
    7.6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0%
    8.7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5%
    9.8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80%
    10.9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90%
    11.100%:累计新增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100%
115人力社保局*新增高技能人才400人400人1.15%: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2.2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
    3.25%: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
    4.3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5%。
    5.4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5%。
    6.5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35%。
    7.6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50%。
    8.7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5%。
    9.8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80%。
    10.9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90%。
    11.100%:累计新增高技能人才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100%
116人力社保局*建成零工市场2个2个1.10%:制定零工市场建设计划。
    2.20%:确定零工市场建设选址。
    3.50%:新建或改造提升零工市场及硬件设施。
    4.70%:制定零工市场管理和服务规范。
    5.90%: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初步具备提供零工市场基本服务能力。
    6.100%:区县或者地市人力社保部门验收合格。
100%
117人力社保局统筹发布工作岗位3000个3000个丽水1.1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
    2.2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20%。
    3.3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30%。
    4.4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40%。
    5.5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50%。
    6.6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60%。
    7.7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70%。
    8.8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80%。
    9.9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90%。
    10.100%:在指定人力资源网站累计发布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0%。
95%
118人力社保局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人100人丽水1.进度   1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
    2.进度 2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20%。
    3.进度 3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30%。
    4.进度 4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40%。
    5.进度 5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50%。
    6.进度 6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60%。
    7.进度 7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70%。
    8.进度 8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80%。
    9.进度 9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90%。
    10.进度 100%:累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0%。
95%
119人力社保局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35人35人丽水1.10%:完成现有岗位空岗情况排摸。
    2.20%:明确岗位开发计划。
    3.30%: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
    4.40%: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20%。
    5.50%:基本完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30%。
    6.60%: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45%。
    7.70%: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60%。
    8.80%: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75%。
    4.90%: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90%。
    5.100%:累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人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0%
70%
120人力社保局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全覆盖100%丽水1.2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县(市、区)、丽水开发区为单位完成民生地图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点位录入。
    2.40%:持续巩固上年度帮扶成果。
    3.50%: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及时启动新一年度帮扶工作。
    4.60%: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达到 10%。
    5.7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达到 40%。
    6.8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达到 70%。
    7.9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达到 90%。
    8.100%:实现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
    全覆盖,实现动态清零。
50%
121人力社保局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00个100个丽水1.15%:开展企事业单位排摸,制定年度见习岗位开发计划。
    2.25%:开展见习政策宣传,发动企事业单位申报见习基地及岗位。
    3.50%:完成当年见习岗位开发,及时向社会公布。
    4.75%:持续开展岗位录入工作,累计当年新录入业务系统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75%。
    5.100%:累计当年新录入业务系统岗位数达到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95%
122人力社保局深入实施技能人才共富能力提升行动,“金蓝领”等共富能力提升6500人次6500人次丽水1.15%: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2.2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5%。
    3.25%: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
    4.3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5%。
    5.4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25%。
    6.5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35%。
    7.6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50%。
    8.7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65%。
    9.8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80%。
    10.9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90%。
    11.100%: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持证人数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 100%。
90%
123人力社保局金蓝领等共富能力提升持证2400人2400人丽水100%
124人力社保局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115亿元0.115亿元丽水1.15%: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摸底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名单。
    2.25%: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
    3.50%: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达到目标任务数的45%。
    4.75%: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75%。
    5.100%: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达到所在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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