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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粮食行业2023年度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002656556/2023-60489 生成时间:2023-07-17 09:43:27 发布机构:发改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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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涉粮经营业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粮食行业粮油储存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火灾危害,推进“平安龙泉”建设,根据龙泉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龙泉市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规定》《龙泉市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龙泉市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以及《龙泉市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龙泉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龙泉市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意见、通知、办法,结合我市粮食行业实际,特制订龙泉市粮食行业2023年度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引》(国粮仓〔2020〕144号、国粮办仓〔2020〕364号)和省粮食物资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出入库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粮办〔2021〕22号)、丽水市发改委《关于开展粮食仓储加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2020〕68号)的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粮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压实责任、依法问责的基本原则,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常态化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粮食行业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企业全年度无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
    在历年开展的粮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粮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粮、库安全。

    三、安全大检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大检查对象和范围:主要是龙泉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有政策性储粮任务的粮油经营企业等单位。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储存和加工企业执行粮食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粮食安全生产条件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大检查内容包括:
    1、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情况(龙安委办〔2017〕92号),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持续推进工作开展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粮库富氮低氧系统安全使用情况,及杀虫药剂的安全使用、保管和备案情况;
    6、粮食安全装卸动态监管的落实情况;
    7、粮仓机械的安全使用维护情况;
    8、粮油经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平时检查台账资料的完备情况,日常检查和监测工作是否到位,如一、三、七粮情检查,月普查、季鉴定等工作是否到位;
    10、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

    11、《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

    12、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重点检查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密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安全隐患清单,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13、安全基础工作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14、粮情分析是否经常,发热粮、霉变粮、虫粮等异常粮处置机制是否健全有效;
    15、库区显著位置、作业现场和高危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交底,讲清危险源、风险点及防范措施,高危作业是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16、其它,如上级临时布置工作等的落实情况。
    四、粮食安全大检查步骤
    2023年全市粮食行业粮食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部分:
    (一)动员部署工作(2023年1月底前)。各单位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年度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年度粮食安全大检查行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各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单位2023年度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于2023年1月底前书面报龙泉市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二)全面排查治理工作(2023年1月1日~12月底)。各单位要根据年度不同时段的特点,如每年的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各级“两会”期间和春夏秋冬不同天气特点等时段,结合每年春、秋两次安全储粮大检查和粮仓“一符四无”检查鉴定,以及库存检查、汛期检查、节假日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工作“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库区安全工作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单位或库区安全工作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1、第一时段(2023年1月~3月):围绕春节、两会期间和春季生产安全,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第二时段(2023年4月~9月):结合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内容,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等粮油仓储企业,要围绕汛期和高温季节,做好各粮库的安全防汛防洪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在稻谷出入库期间,重点检查粮食出入库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落实、装卸工安全操作措施的落实等。在此期间,各粮油经营企业,要切实做到粮食粉尘防爆隐患排
查常态化,把隐患排查任务落实到班组和每个班次的各个员工,强化责任制落实,明确奖惩措施,真正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并扎实抓好高温季度生产车间工人的防暑降温工作,及时排除高温季节各类安全隐患。
    3、第三时段(2023年10月~12月):一是针对秋冬季节火灾易发,重点做好对各单位的安全防火专项检查。二是晚稻收购期间收粮人员及外包装卸工的人身安全,重点检查外包装卸
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检查粮食收购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三是检查已入库稻谷虫粮熏蒸杀虫过程中是否符合操作规范、人员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等,认真开展粮食富氮低氧系统使用安全检查。
    (三)督促检查工作(2023全年)。做好迎接上级对各阶段开展的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情况的督导检查。在各阶段,局及时将上级部署和布置的临时阶段性工作任务适时传达贯彻至有关单位,请各单位结合本检查方案,一并贯彻落实。
    五、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发改局建立市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检查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科学部署安全储粮和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预防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粮油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及单位驻地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落实人员和工作制度,如落实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单位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等,有关工作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书面报市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联系电话:7123353。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各单位要注重结合本单位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不断提升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规范方法和程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张旗鼓,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员工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要加强对职工的“一规定两守则”等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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