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龙泉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示范区”。这其中,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对助力企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极为关键。近年来,龙泉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助力本地企业翻越“融资高山”,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为市场主体融资提供有力支持。
二、当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对企业融资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贷款总体经营规模较小,甚至还存在一些不稳定金融因素,主要问题有:
1.属性定位不准确、行业监管较弱。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从事的是贷款业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在本质上和形式上都没有区别。但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定义,小额贷款公司在性质上是企业法人,不是金融机构,部分地区将其界定为类金融机构或准金融组织,因此其并未纳入银保监和人民银行的日常监管。
2.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资金成本较高。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3.客户资质相对较差、信用风险较大。小额贷款公司为实现持续经营并满足股东的资本回报要求,往往主动选择愿意接受15%甚至更高利率的客户,按照收益与风险匹配原则,这类客户往往信用风险比较大,这也是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从事高风险收益业务的根源之一。
4.难以达到接入征信系统条件、对客户违约行为约束较弱。小额贷款公司对客户贷款的违约行为不能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只能通过诉讼等方式将客户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个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以致小额贷款公司对客户的违约行为缺乏及时、严格的约束,客户违约成本相对较低。
三、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自2009年龙泉佳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起,小额贷款公司分化明显,部分小贷公司因经营不善、风险较高已被市场淘汰或处于生死挣扎的边缘,部分小贷公司背靠股东支持勉强维持生存,仅有小部分谨慎经营的小贷公司发展相对比较正常。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快转型发展,根据股东背景和资本实力并结合市场资源禀赋,坚定“小额分散”“小快特新精”的经营理念,确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战略导向和目标市场定位,切实增强风险管控和风险抵御能力,才能实现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持续发展。
1.回归金融机构属性,加强行业指导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的补充,主要从事贷款业务,也是经营风险的机构,理应作为金融机构推行行业准入与管理。
2.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业机构相比资产规模较小,但其作为经营信用风险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类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和完善授权经营与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3.实施错位竞争战略,走特色化、差异化经营路线。小额贷款公司由于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且成本较高,与银行业机构相比具备天然劣势,在战略选择上,应避免与银行业机构直接开展同质化竞争,才有可能在市场上生存。
4.合理确定杠杆率,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由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融资成本较高且风险抵御能力较弱,小额贷款公司理应合理控制杠杆比率和负债规模,避免通过高负债方式盲目追求规模扩张。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提案人:吴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