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具有“一地多用、复合种养、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特点。发展林下经济既能够提高林地复种指数、增添林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林地生态环境,又能够有效缩短林木生产周期、提升林业生产力水平、增加林农收入,对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把“绿水青山”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势。
据统计2020年,龙泉全市林业总产值109.31亿元。其中,林下经济经营面积50450亩,产值3.9亿元。经营主体314家,带动农户数3428户,长期用工数1722个。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林下养殖、三产融合(森林旅游)等各类林下经济业态释放出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我市乡村振兴注入了崭新活力,成为我市林业“两山”转化的一条新途径,成为龙泉林业经济的新亮点。
但林下经济发展面临着下列主要问题:一是总量比例小,产业化水平低(当前林下经济经营面积只有5.05万亩,只占我市398万亩林业用地的1.27%,发展潜力非常大)。二是示范带动不够,影响了林下经济发展壮大;三是科技支撑薄弱,无力实现高产高效高端发展等。
为此,就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林下经济,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优势,示范带动
龙泉市自然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林地面积大,可利用发展林下经济的面积达180--200万亩,潜力巨大;森林植物资源丰富和气候地理适宜、土壤肥沃);林农有丰富的生产经验(龙泉是世界香菇栽培发源地;中国南方仿生黑木耳主产地和“中国段木灵芝之乡”;龙泉灵芝和龙泉灵芝孢子粉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竹笋和森林药材利用非常广泛,道地药材有厚朴、茯苓等);适宜发展林下经济。
要鼓励和支持林农在公益林、毛竹林中发展林下经济,适当放宽林农为发展林下经济而开展的森林经营活动,比如抚育间伐的强度等,要鼓励林农利用抚育间伐的剩余物在山上种植准野生的椴木香菇、椴木木耳(银耳)、椴木灵芝等食药用菌。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等地役权改革相关制度,支持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等必要的林业生产设施建设。如兰巨乡梅地村的项永年家庭农场的准野生灵芝基地(灵芝谷)、锦溪镇山坑村泉灵谷这种“基地+旅游体验”的模式值得政府扶持和推广,我市像这样的山涧可以找出几十条,如能建成这个样子的旅游小景点几十个,那将大大促进我市的旅游产业。
二、完善政策,积极扶持
市政府要积极统筹财政及涉农扶持资金,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林下经济生产、流通、销售、精深加工等环节,积极创新和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土地流转、技术服务等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的产业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强化调度管理,严格督查落实,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广大林农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热潮,实现农村经济“林下再造”,助力共同富裕。
三、强化服务,科学引导
林下经济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建议成立专门的机构,加强对林下经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与技术培训,帮助解决资金、技术、生产、销售等问题。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提案人: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