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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十四)

索引号:002656409/2023-59939   生成时间:2023-06-28 14:46:46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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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龙泉市欧源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龙泉市塔石区污水收集排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申请。经审查,由龙泉市欧源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承建的龙泉市塔石区污水收集排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龙泉市欧源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为止)。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龙泉市广济街89号一楼(龙泉市劳动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578-7262223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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