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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002656046/2023-59872 生成时间:2023-06-26 11:41:02 发布机构: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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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部门项目序号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批准级次
外办







1认证费(含加急)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商业文件认证费100元/份。
民事类证书50元/证。
认证加急费50元/证(份)。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教育







2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幼儿园管理条例》,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标准由同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制定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
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3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教育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
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缴入财政专户中央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费、住宿费
《教育法》,财综〔2012〕47号,教财〔2003〕4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财政专户中央


5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1992〕价费字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财政专户中央


6国家开放大学收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财综〔2014〕21号,财教厅〔2000〕110号,浙电大发[2014]27号(1)注册费,200元/人。
(2)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不分文理工科基准标准统一为每学分110元。
(3)重修考试费,对于考试不合格需要重考者,按照30元/门收取。
缴入财政专户中央
公安






7证照费


中央


(1)外国人证件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有效期不满1年的,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每次200元。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永久居留申请费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1500元/人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证工本费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300元/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30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600元/证。缴入中央国库



④出入境证公通字〔1996〕89号100元/人次缴入地方国库



⑤旅行证公通字〔1996〕89号50元/人次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护照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2019年7月起降为120元/本。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②出入境通行证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证,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1.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
2.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2019年7月起降为60元/张
3.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成人十年期350元/证;儿童五年期230元/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⑥ 台湾同胞定居证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8元/证缴入地方国库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




①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户口登记条例》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



②户口迁移证件《户口登记条例》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居民身份证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浙价费〔2004〕64号,财税〔2018〕37号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停征工本费;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缴入地方国库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浙价费〔2006〕73号、行业标准GA36-2014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



①号牌(含临时)浙价费〔2006〕73号汽车号牌:反光100元/副。
挂车号牌:反光50元/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40元/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35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②号牌架浙价费〔2006〕73号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浙价费〔2006〕73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价费〔2017〕104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 1.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3.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8外国人签证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计价格〔2003〕392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9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50元/人次,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证书工本费200元/证.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自然资源






10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政办发〔2011〕87号,《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省政府1993年第33号令)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11土地闲置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政办发〔2011〕87号,浙财综〔2014〕73号,国发〔2008〕3号,浙政发〔2008〕3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12不动产登记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浙价费〔2017〕16号,财税〔2014〕101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13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政发〔2008〕39号,浙政办发〔2014〕25号,浙财综〔2014〕73号,浙政发〔2000〕292号,浙政办发〔2011〕87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住房城乡建设






14 污水处理费《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浙财综〔2015〕39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1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税〔2015〕68号,建城〔1993〕410号,龙泉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龙价〔2007〕49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水利






16水资源费《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浙价资〔2014〕207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17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浙财综〔2014〕27号,浙政办发〔2015〕107号,浙价费〔2014〕224号,浙价费〔2017〕104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农业农村






18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浙价费〔2008〕169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卫生健康







19预防接种服务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浙价医[2017]187号28元/剂次缴入地方国库中央
人防






2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丽政发〔2008〕93号降低,2008年11月17日起执行,浙财综〔2014〕73号关于规范龙泉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龙发改费管〔2013〕176号),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法院






21诉讼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行〔2003〕275号,浙价费〔2007〕153 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十一相关部门







22考试考务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税〔2015〕69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地方国库中央及省
十二相关行政机关







23信息公开处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详见价格部门公布标准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央
注:1.此表仅为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整理的项目目录。在此项目范围内,收费标准目录以价格部门公布为准;具体执收事项参见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公开情况。国家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全部或部分涉及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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