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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150/2023-59276   发布机构: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05-29   文号:龙创食办〔2023〕2号

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宣传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0 10:48: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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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9日


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宣传方案


为深入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以下简称省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3〕8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大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二、主要任务

通过立体式、集中式、全方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形成声势强大的创建舆论氛围,指导引领创建工作,做到统筹谋划,推动创建各项部署落实落细,保证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都达到90分以上。

三、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大力宣传省、市、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创建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和各类活动;

(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四)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形势、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等取得的突出成效;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五进”“四个你我”等宣传活动,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六)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宣传特色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七)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四、宣传步骤

(一)全面部署,舆论造势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制定出台宣传方案,全面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任务;拍摄、编印、制作创建宣传片、宣传资料和宣传海报,在全市重要场所悬挂、张贴、摆放,广泛宣传、层层动员,积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及时与媒体交流创建宣传要求、导向,为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全民参与,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优秀典型;深化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动态;集中报道创建带来的巨大变化;多角度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共富作坊、特色美食村等惠民项目实施情况;大力宣传本地特色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阶段性展示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创建成效。

(三)全面覆盖,迎接省评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

广泛宣传创建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营造迎检氛围;通过媒体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形式征求民意,提高群众知晓率、关注率、参与率;及时宣传公布报道创建情况、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全面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测评标准。

(四)评价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2月)    

集中宣传报道开展创建成功做法和经验;报道创建主要成果;报道上级政府和广大市民对创建总体评价;报道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城市战略的举措和愿景。

五、宣传形式和工作责任

(一)社会宣传

1.基础性资料宣传。发放倡议书、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创建,通过社区、农村、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渠道,让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辐射至整个社会。[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各乡镇食安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交通类宣传。在客运站、火车站、公交站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显著位置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或设置宣传牌等开展创建标语、创建知识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提升创建知晓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农贸市场宣传。全市重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刊载创建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有效传播省创动态。[责任单位:市省创办]

4.建筑围挡宣传。在辖区内重点建筑围挡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刊载省创宣传标语或食品安全知识,同时设有LED屏门头的企业要滚动播放创建标语。[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5.学校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各大中小学校要建立创建宣传栏,设置固定宣传牌。同时,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班会、手抄报征文比赛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利用墙报、板报及校园广播等经常性刊播创建活动进展和创建标语,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教育局]

6.行业宣传。大力开展食品相关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食品安全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优化行业环境。设置固定宣传牌或宣传栏,张贴创建标语,有LED屏的单位滚动播放创建标语。[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手机短信宣传。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创建工作温馨提示,使手机成为宣传创建的快捷通道。[责任单位:市省创办]

(二)媒体宣传

1.报纸宣传。加大在报刊媒介上宣传力度,内容涵盖创建动态、创建亮点及创建成果等内容,全方位多视角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电视宣传。在电视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执法检查体验行等活动,带动参与者所在的单位、领域、行业、村社人员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提高知晓率,提升满意度。电视端持续播放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宣传片,并及时发布创建动态、亮点、成效、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内容,全方位多视角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要极积参与创建工作报道,并实施跟踪报道。[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广播宣传。在龙泉人民广播电台及时播出报道创建动态、创建成效、食品科普知识,提升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两微一端”宣传。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通过官方公众号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传递监管动态、治理网络谣言、服务社会大众,满足群众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需求。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线上活动,加强与群众互动,增强公众参与感。[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抖音视频号宣传。充分利用抖音平台和微信视频号的用户活跃度,发布“你点我检”系列视频,制作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执法过程、食品生产企业质控、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等视频,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宣传,让更多社会公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主题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启动仪式,开展现场集中宣传、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志愿者代表进社区宣传、食品安全线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参与度。[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开展“五进”活动。要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商超、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摆放、悬挂或张贴创建标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或图片等,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做出安全承诺;在学校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创食宣传长廊,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素养,强化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乡镇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社区、农村设立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充分调动乡镇社区的有生力量,由乡镇自行选择几个地点展开宣传;利用好食品安全科普站、农村文化礼堂、文化活动室等宣传阵地,举办知识讲座、法规宣讲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乡村、社区和重要场所。[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各乡镇食安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科协]

3.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活动,为公众和监管部门搭建起“互通、互动、互信”的桥梁与平台。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学生家长等自愿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宣传,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

4.开展各类创建系列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丰富市民广泛参与共创共治的平台,吸引不同群体、各行各业的市民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省创办、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筹谋划,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实效,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把宣传发动的各项任务具体体现在方案中,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紧密协调配合。市省创办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争取广泛认同和支持,共同参与和推动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实效。要积极调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展创建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宣传方式、载体、内容的创新与优化,遵守宣传工作和户外广告有关规定。要注重日常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的结合,建立健全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积极应对舆情。要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创建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的负面事件应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办法。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并及时联系相关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做出正确舆论引导,掌握主动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要做好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督查考核。对方案中所列的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项目及任务,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全面启动,市省创办将完善指导和督查等工作机制,提高指导和督查频率,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宣传工作作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抓创建质量。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限时整改。请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创建宣传情况以图文形式报市省创办。



联系人:刘亦璇,联系电话:17857688620



附件:1.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宣传标语

2.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1


龙泉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宣传标语


一、主题标语

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共建共享平安幸福龙泉

二、宣传标语

1.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谱写龙泉发展新篇章

2.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万家共建共享食品安全

3.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4.撸起袖子加油干,食安龙泉创示范!

5.示范创建始于点滴,食安龙泉从我做起

6.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 我参与,我支持,我满意!

7.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人人受益!

8.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让龙泉变得更美好!

9.食品安全,人人关心;社会共治,你我同行

10.全民共创食品安全示范市,合力构筑和谐美好家园

11.坚守诚信经营理念,共筑食品安全城市。



附件2


市省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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