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老年残疾人,受到年龄和残疾双重弱势特征的叠加影响,成为双重弱势群体,是最需要关心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养老需求可涵盖了生活供养、生理照护、辅具适配、无障碍改造和心理辅导等多方面内容。
截止2022年底,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龄人口为6.2万,约占户籍总人口的20%,其中60周岁以上持证残疾人为6200人。近年来,随着政府投入的不断加大,龙泉市已经完成19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建成237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市共有养老机构5家,床位总数984张(其中公办公营1家,公建民营3家,民办2家)。护理型床位565张,占床位总数57%,其中公办机构设有失智症照护专区的1家,共有失智照护床位48张,占公办机构总床位9.6%。入住老年人487位,入住率为49.5%。
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老年残疾人需求多样化、养老专业人才缺乏等,目前我市还存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机构发展不平衡、养老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政策
各类有能力、有资质从事残疾人养老服务的机构是老年残疾人的主要依托,应当通过政策扶持机构应对老年残疾人突出的生活照护问题。一是围绕处于老年生命周期的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制定老年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作为开展残疾人养老服务的资质标准。二是通过“改造补贴”“以奖代补”等途径鼓励现有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拓展残疾人养老业务,保持残疾人服务的延续性。三是以“提升补贴标准”“拓宽补助范围”等措施鼓励普通养老服务机构整合现有资源为老年残疾人提供集中居住与日间照料服务,如查田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残疾人之家提升老年残疾人服务水平。四是优化残疾人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借助养老服务专家、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老人家属等多方评价机制,根据服务人次、服务时长、满意度等评估机构的服务质量,并以此作为奖励性补贴的依据。
二、分类推进老年残疾群体养老模式
一是“居家照护”。基于残疾人普遍的养老需求,重点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借助现有的各类社区老年服务机构、助残服务机构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资源嵌入托养服务中,这是老年残疾人享受正常化、高质量、综合性服务的基础保障。同时,可针对家庭照护者开发灵活性、居家性的就业创业项目,增加其家庭收入,有效激励家庭成员的照护动机。二是“社区康养结合”模式。有效融合康护服务(包括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心理介入等医疗保健)和养老服务(包括家务协助、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生活服务)。基于社区平台,整合社区组织、服务机构、社区医生、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家庭成员等各方力量、资源,推行社区嵌入型康养结合服务,如将社区助老服务工作纳入到剑瓷红城市管家志愿服务积分管理中,以契合残疾老年群体“便利化、正常化、多元化”的需求。
三、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在龙泉市中职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大专业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推进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二是积极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程,宣传鼓励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还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对从业人员、老人亲属开展专题培训。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及社会地位,逐步提高护理人员的工资水平,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与院校合作,提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
四、加强养老机构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完善民政、教育、卫生、医保、残联、财政等多部门协调工作的老年残疾人管理和服务联动机制,结合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将智能护理床、自动感应灯具等智能化电子信息服务设备纳入老年人家庭、养老机构、社区。开展跨部门、多学科的养老服务综合研究,建立残疾人养老和托养多元化评价体系、监管平台,定期开展老年残疾人的生活自理等各方面能力评估,汇聚各方力量,切实提升我市老年残疾人服务水平,有效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