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拨付2023年4月份宝溪乡购房对象补助资金的报告(龙房稳政策部分)
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助力打造品质龙泉的若干意见》(龙委办发〔2021〕21号)、《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龙房稳办〔2022〕2号)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购房补助政策实施意见》(龙建设〔2022〕101号)等文件精神,宝溪乡认真组织4月份购房对象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经对农户申报资格、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等严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宝溪乡4月份购房对象共2户8人,房间补助面积合计183.5㎡,合计补助资金493200元。其中,大搬快聚对象1户4人,房价补助标准4000元/㎡,房价补助面积103.5㎡,补助资金414000元;普通对象1户4人(3人二次申领取,房价补助标准920元/㎡,房价补助面积60㎡,1人首次申领,价补助标准1200元/㎡,房价补助面积20㎡),补助资金79200元(具体详见附件)。恳请市指挥部办公室予以拨付补助资金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