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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一期)

索引号:002656150/2023-40418   生成时间:2023-04-17 16:59:30 发布机构: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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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流通环节专项抽检计划结果公示,涉及我市5家经营单位。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浙江丽水2月份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抽检计划结果公示,涉及我市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龙泉市芝芝水果商行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城东社区后沙路D组20号楼一单元第二、三植的龙泉市芝芝水果商行销售的香蕉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香蕉中噻虫胺项目实测值0.086mg/kg,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4月3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城东社区后沙路D组20号楼一单元第二、三植的龙泉市芝芝水果商行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23JF0303162的检验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香蕉已全部售完。

二、樊晓东水产经营摊位销售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A交易区80、81、82号的樊晓东水产经营摊位销售的黄鳝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黄鳝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实测值298μg/kg,检验项目甲氧苄啶实测值69.8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与甲氧苄啶不符合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4月3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A交易区80、81、82号的樊晓东水产经营摊位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Y202302345A的检验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黄鳝已全部售完。

三、龙泉市娇娇海鲜店销售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省丽水市剑池街道剑池综合市场0-1号的龙泉市娇娇海鲜店销售的泥鳅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测,该批次泥鳅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4月3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丽水市剑池街道剑池综合市场0-1号的龙泉市娇娇海鲜店现场检查,向当事人经营者徐红梅送达了《检验报告》(No:Y202302348A)。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泥鳅已全部售完。

四、龙泉市水明水产店销售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城东农贸市场A区20号的龙泉市水明水产店销售的黄鳝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黄鳝中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4月4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城东农贸市场A区20号的龙泉市水明水产店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No:Y202302344A的检测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黄鳝已全部售完。

五、龙泉市林加琴店内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B交易区10、11号的林加琴销售的辣椒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辣椒中噻虫胺项目实测值0.09mg/kg,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4月4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B交易区10、11号的林加琴店内检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23JF0303121的检验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辣椒已全部售完。

六、张少平蔬菜经营摊位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B交易区10、11、12号的张少平蔬菜经营摊位销售的辣椒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辣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2年6月30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B交易区10、11、12号的张少平蔬菜经营摊位检查,向当事人张少平送达了编号为23JF0303145的检测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辣椒已全部售完。

七、龙泉市万富惠超市销售的桑葚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剑川大道现代商业广场地下一层的龙泉市万富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桑葚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桑葚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为0.101g/kg,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为0.0401g/kg,标准指标皆为不得使用,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浙江省龙泉市剑川大道现代商业广场地下一层的龙泉市万富惠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由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FL23032071的检测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桑葚已全部售完。

八、龙泉市方永雷店内销售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A交易区34号的方永雷水产店销售的泥鳅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测,泥鳅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含量实测值为167μg/kg,标准指标为≤100μg/kg,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4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锦绣苑一楼农贸市场内A交易区34号的方永雷水产店送达了由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Y202302351A的检测报告。至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泥鳅已全部售完。

九、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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