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万头生猪繁育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龙泉市万头生猪繁育养殖场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泉市万头生猪繁育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玖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小梅镇半边月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6090万元,总用地面积136.9亩,总建筑面积20900m2,新建一个母猪繁育基地,年存栏2400头能繁母猪和14000头仔猪(30公斤以下)的养殖规模。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敏感目标 名称 | 经纬度坐标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功能区 | |
东经 | 北纬 | ||||||
田坑村 | 118°56'9.266" | 27°53'5.353" | 西北 | 约1300 | 居民 | 约12户 | 二类 |
西坑村 | 118°57'14.930" | 27°53'17.350" | 东北 | 约620 | 居民 | 约40户 | |
大樟村 | 118°58'17.247" | 27°53'24.562" | 东 | 约2200 | 居民 | 约110户 | |
孙坑村 | 118°56'16.009" | 27°51'48.605" | 西南 | 约2200 | 居民 | 约180户 | |
毛断村 | 118°56'52.746" | 27°52'1.251" | 南 | 约1500 | 居民 | 约40户 | |
半边月村 | 118°56'56.950" | 27°52'7.977" | 南 | 约1400 | 居民 | 约140户 | |
黄南村 | 118°57'43.583" | 27°52'8.954" | 东南 | 约2300 | 居民 | 约310户 | |
青溪教学点 | 118°56'55.689" | 27°51'58.808" | 南 | 约1700 | 居民 | 约30人 | |
青溪 | 118°57'22.756" | 27°52'15.621" | 南 | 约1200 | 小河,宽约16米 | Ⅱ类 | |
梅溪 | 118°58'2.210" | 27°52'19.300" | 东南 | 约1900 | 小河,宽约34米 | ||
厂界周边200米范围内 | 1类声环境 | ||||||
厂界周边500米范围内 | 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项目附近的土壤、植被资源、土地资源、生态景观等 | ||||||
土壤周边500米范围内 | 山林、耕地、农用地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2 污染防治和治理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
施工期 | 废水 |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工人将施工废水随意倾倒;各类施工材料堆放地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建筑废料要及时清运。 2、在施工场地应设有简易沉淀池,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收集施工泥浆水和地面径流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中挖填土方阶段,场地低洼处应设置雨水收集槽收集初期雨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遇有雨天时可停止施工。 4、施工场地内修建临时厕所(与日后化粪池位置一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田地的农肥使用,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道。 |
废气 | 1、建筑工程工地应在项目四周周边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护设施;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2、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避免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方应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装修过程采用环保漆和水性涂料,减少废气挥发量。 | |
噪声 |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 2、施工期间采取封闭式施工,在施工时应加强环保措施,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3、砂石等物料、土石方等的堆放可设置于地块中央;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等技术性能良好,并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减小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4、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并应充分利用噪声的指向性和衰减性合理布置声源位置。 | |
固废 | 1、对于产生的土方,尽可能用于低洼地的填平、道路修筑和场地绿化等,多余的土方也要外运拉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理。 2、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连同弃土,用于回填土方或清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场处置。 3、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生态 | 1、施工过程按照先修建道路、平整场地,同时配套建设施工营地临时性工程,同时将施工营地建于管理用房建设用地上,然后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等,有效减少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建筑垃圾,并对施工裸露的场地进行平整夯实及恢复植被。 2、施工期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和垂钓等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和相关法规、法律的教育,增强了环境保护和预防火灾意识。 3、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4、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施工前加强承包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对工程人员加强保护植物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5、尽可能减少对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 | |
营运期 | 废水 | 1、项目场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落实粪污、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 2、依据地形地貌,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在项目场区内道路下方设置雨水井及地埋雨水管道,按规范要求设置在项目场界东侧设置1个雨水总排口(远离西侧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场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通过雨水排放口排至附近河道。为严防项目初期雨水及雨水进入西侧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求项目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自动应急关闭装置、在线监测装置等,便于及时收集项目初期雨水,随时监控雨水水质情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3、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综合处理,经场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固液分离+一级微生物+初沉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强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5最高日均排放浓度标准中的从严值用于林地灌溉。 4、落实废水灌溉输送、储存和消纳要求,建立台账和监测制度,确保项目废水处理达到相应标准指标后再去消纳,对消纳场地进行肥力测试,不能超出土地承载力,做好消纳台账管理,记录消纳的废水量。 5、厂界建设防洪沟,消纳场地采取边坡截洪沟等措施等。 |
地下水 | 1、落实污水收集管、污水处理区、粪污处理区、危险仓库、病死猪冷藏库、事故应急池、洗消防疫区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 2、施用过程中,对每天产生量、施用量、施用日期、施用时间、施用农田山林面积以及操作人员等进行记录;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 |
废气 | 1、养殖区臭气通过低氮饲料、全漏缝地板、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及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理粪尿、喷洒除臭剂、除臭网除臭;各个猪舍恶臭废气经出风口进入除臭间,经喷淋处理后排放。 2、对固液分离机和压滤机设置独立房间,对粪污收集池和污水处理池进行加盖收集,污水处理区收集后的废气和臭废气采用喷淋处理。 3、加强猪舍周边和污水处理区周围绿化,建议在场区周围栽种较高大的绿色植物,同时在进场的道路两侧、办公区周围等空地进行绿化等,美化环境的同时,还有很好的吸收硫化氢等恶臭的作用。 4、出栏猪外运时,应选择带有栏板和透气篷布的运输工具,进行遮盖,以防止臭气污染运输线路的空气。加强管理,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工艺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教育及培训,做好清洁生产,减少跑、冒、滴、漏。 5、加强废气收集装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废气收集装置正常运行等。 | |
噪声 | 1、尽量选用变频低噪声型号,配套减振基础,设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风机进出口、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等。 2、加强管理使设备处于要求的状态下,减少轴承滚动体撞击声。 3、控制猪群活动噪声,避免猪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4、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 |
固废 | 1、落实猪粪、饲料残渣、污泥收集后及时外运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理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病死猪和分娩废物暂存场内冷库中,根据农业部门要求进行统一处置。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暂存在厂内危险废物仓库,须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2、设置一座一般固体废物仓库,面积40m2。要求设置防风、防晒、防雨措施,地面及四周须用水泥硬化处理,并设立标识标牌,且严禁长时间堆放,须做到定期处置,并设置台账,监控固废的来源及去向。 3、设置危险废物仓库,面积10m2。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危废仓库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责任牌;危废仓库内做好分区、防腐、防渗等措施,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4、设置一座冷库,面积24m2。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四防措施,同时须符合《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的相关规定。 5、危废仓库和冷库必须与养殖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输车辆的出入。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 |
风险 事故 | 编制事故风险防范预案,落实原料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并落实事故、消防水的收集系统,在场区所有雨水管和污水管外排口处均需设置闸门和切换装置,确保一旦意外事故,所有事故废水均能收集,避免流入附近河道;做好原料仓库等管理工作,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等。 | |
其他 | 1、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调度汽车运输。汽车运输尽量选择白天进行,在夜间22点以后就必须停止任何运输活动。优化运输路线,使运输路线尽量选择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地域比较开阔的地段。同时要求仔猪出栏装车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冲净粪便和身上的污物;仔猪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运输车辆必须按定额载重量运输,严禁超载行驶;运输车辆出场前后应进行冲洗清洁。 2、生态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养殖场区应充分结合地形进行立体绿化;充分利用够建筑物间的空地及道路两侧进行平面绿化;用绿地与道路将管理区、辅助生产区和生产区有机的结合起来;种植各种乔木、灌木和花卉、丛植、花坛、行道树片、草坪等,增加该地区动物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3、灭蝇控制措施:采用化学防治-药物灭蝇或非药物灭蝇。在实施灭蝇的工作中,应加强科学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蝇类孳生源。 |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龙泉市万头生猪繁育养殖场项目选址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不会改变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修订)》、《龙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0年)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无需进行总量控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且能维持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龙泉市万头生猪繁育养殖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玖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小梅镇半边月村
联系人:毛勇 联系电话:1836707603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致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337号现代之星大厦1002室-2
联系人:李侠美 联系电话:15256080556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东路99-2号
联系电话: (0578)7262301
浙江玖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