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住龙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镇班子集体研究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村、承办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执行到位。
二、各行政村、承办部门要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 号),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由办公室归档,确保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到位。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住龙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龙泉市住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住龙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住龙镇绿地系统及综合管网专项规划 | 住龙镇人民政府 | 无 | 龙泉市《关于下达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5月-6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3年7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