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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8/2023-40091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3-03-31  

关于《龙泉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16:54:30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3/31/art_1229459683_247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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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龙委办发〔2018〕7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社区财务规范管理,完善社区财务制度,强化社区财务监督,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健康、有序运转,结合龙泉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完善社区财务制度,强化社区财务监督,促进我市城区社区健康、有序运转。

三、文件依据

该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龙委办发〔2018〕72号)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龙泉市所有城市社区。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明确规定社区应建立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问题。

明确规定社区财务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结报审核。规范完善财务审批手续。规范社区经费管理,上级部门拨入的各类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加强社区账户管理,只能开设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严禁多头开户。明确规定社区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

明确规定社区财务应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六、新旧政策对比

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分别于2019年7月出台了《龙泉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龙民字〔2019〕61号),2020年7月出台了《龙泉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龙民字〔2020〕32号)。本次报备的《龙泉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与上述两份文件内容无冲突,所限定范围一致。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九、其他

解读机关:龙泉市民政局

解读人:钟文韬 

联系方式:0578-77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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