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完善社区财务制度,强化社区财务监督,促进我市城区社区健康、有序运转。
三、文件依据
该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龙委办发〔2018〕72号)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龙泉市所有城市社区。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明确规定社区应建立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问题。
明确规定社区财务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结报审核。规范完善财务审批手续。规范社区经费管理,上级部门拨入的各类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加强社区账户管理,只能开设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严禁多头开户。明确规定社区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
明确规定社区财务应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六、新旧政策对比
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分别于2019年7月出台了《龙泉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龙民字〔2019〕61号),2020年7月出台了《龙泉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龙民字〔2020〕32号)。本次报备的《龙泉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与上述两份文件内容无冲突,所限定范围一致。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无。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九、其他
解读机关:龙泉市民政局
解读人:钟文韬
联系方式:0578-776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