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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10:54:05 点击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和丽水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龙泉市财政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抓手,以提高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管理、规范执法、廉洁从政。以思想引领、强化履职、风险防控“三条主线”为法治工作的抓手,有力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现将龙泉市财政局推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法机制;依托学习强国、财政讲堂、主题党日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组织法制教育培训。制定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法治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全员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干部参加龙泉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二)突出程序规范,加强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化管理,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严格规范机关合同管理。规范财政合同订立流程,对需订立合同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依法履约。2022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9份。

(三)突出优化服务,加强营造法治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根据“行政职能法定化、行政管理标准化、行政程序规范化、行政责任法定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二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考核指标,不断提升事项办理便捷度和满意度。

(四)突出制度保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领导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采取集体审议决定。使用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备案,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2022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我局2件,联合发文18件。完成2个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及系统备案。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

(五)突出依法执法,加强文明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行政处罚结果100%按时公开。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相关制度。对照执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确保处罚裁量统一规范。全面梳理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并主动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掌上执法检查应用率达到100%,联合市场监管局完成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六)突出执法监督,加强依法行政自觉性。一是依法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确保办理率、反馈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调整。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文件要求,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

(七)突出矛盾化解,加强防范财政履职风险。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立足各科室职责,梳理工作职能、岗位设置、业务风险等内容。三是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改革督导和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自查,将涉及财政领域的36项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突出数字赋能,加强法治队伍数字化管理。一是加强应用门户执法人员管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管数字化应用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会,并推广使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

(九)突出普法宣传,加强法治意识和素养提升。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反诈宣传等普法活动。二是走访企业开展宣传。及时宣传惠企政策,提升企业法治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二)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思想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2022年度省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按计划落实全年法治工作。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

(三)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我局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覆盖面较小,宣传效果不甚显著,在多样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前谋划布局,紧盯任务要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举措,层层传导压力,凝聚机关科室和相关单位合力,促进形成决策用法、办事依法、监督执法的浓厚氛围。

(二)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围绕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投诉案件等的法制审核,防范和化解财政法律风险。

(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细化财政办案规程,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龙泉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