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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建设“法治人社”为目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人力社保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学法。局党组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不定期在党组会上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落到实处。2022年,局党组每年集体学法4次。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专题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专题法律学习。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养。按龙泉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定期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积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证培训考试、知识更新培训考试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初任培训考试等活动,并及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局共计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68人,持证率达100%。
3.全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自2020年以来,我局一直外聘吴金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金铿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合同审查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2022年,吴金铿律师参与本局行政奖励、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共7次,参与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讨论5次,并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方面,严格我局或提请市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积极发挥政策法规科审核作用,对文件内容、形式、程序的合法性严格把关,在文件出台的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做到行文有依据,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依法行政,预防行政争议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和市本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在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做好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做好风险评估。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通过政务服务网、公示栏公示、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资格等权责清单,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及时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截至目前,我局社会保险科、劳动保障中心现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5台。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全市人社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和《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标准和全过程记录要求等,使三项制度在执法行为中得到较好贯彻落实。
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深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按要求使用“互联网+监管”抽查管理系统,定期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开展本部门“互联网+监管”抽查监管任务10次、跨部门8次,抽查单位17家(次),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完成率100%。
(三)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力化解欠薪隐患。2022年8月-10月期间,我市开展根治欠薪秋季专项行动,共出动联合执法检查25人次,排查37个企业(项目),发现126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为确保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11月中旬我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组建欠薪处置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根治欠薪宣传、集中接访周活动,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2022年,我局与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在建的重点项目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罗列问题清单,全力化解隐患,成功为160余人挽回救济损失320余万元。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我局通过网站、维权告示牌、向农民工发送短信等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接收12345、“安薪码”等渠道反映的欠薪线索,与110进行实时联动,重点时段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2022年度,劳动监察窗口接待2660人次,来电来访咨询投诉1311起,受理各类劳动纠纷281件,调解成功237起,涉及1463人,3227.5万元,立案11起,涉及410人,1114.7万元。
3.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欠薪惩戒和打击力度。2022年,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专项治理行动,全年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起,涉及407人,1180余万元,成功为37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980余万元。
(四)不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结合普法对象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针对不同规模、类型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水平。根据来龙务工人员、农民工等群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
3.结合各类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结合疫情期间等线上活动的举行,把促进就业、劳动关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同步上线宣传,努力扩大群众知晓度。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人社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强化。部分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认识不足,也有科室执法人员尚未适应“互联网+监管”的执法方式,同时大综合一体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形成联动效应,进而弥补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的情况。
(二)学法、普法工作仍需加强。对照“八五”(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和我市人力社保普法工作形势,人力社保领域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还有待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观念还有待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加强对法治人社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用法,研究法治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局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民法典以及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法治工作保障,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抓实全员学法,利用学习强国、“浙里干部之家”APP等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将宪法法律培训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必修课,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和人力社保中心工作,继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人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龙泉市依法治市办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科室、下属单位在普法中的责任。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