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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361/2022-59066   发布机构: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2022-12-31   文号:龙卫〔2022〕61号

关于印发《龙泉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2 16:53: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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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泉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的通知

 

龙泉市人民医院、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管理者、优秀带教老师、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丽卫〔2016〕3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龙泉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21230


龙泉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

 

为加快推进健康龙泉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建立高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评选活动,更好激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在培住院医师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管理者、优秀带教老师、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带教老师评选

(一)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按当年龙泉市人民医院住培基地师资库人数的15%比例确定(含社区带教师资总人数)。其中成绩排名前2位作为推荐人选参加丽水优秀带教老师评选。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1.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和能力,带教时间连续满二年以上(含二年)

2.恪守医德,医风端正,品行优良,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在住院医师中树立良好形象

3.治学严谨,精于业务,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4.重教爱教,对待住院医师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教学效果好

5.认真组织安排教学工作,及时检查培训大纲的落实情况、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按时审核住院医师病种、出科小结等信息录入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出科考核

6.当年负责带教的在培住院医师无医疗事故,无违纪违规行为,临床技能出科考核合格率达100%

7.关心、爱护住院医师,及时有效做好住院医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指导,学员满意度达95%以上,无学员投诉

8.有下列现象之一实行一票否

1)结对学员年度理论与技能考试不合格

2出科考核弄虚作假者;

3无故缺席师资会议和培训与考核者;

4不服从基地教学安排及管理者

5)当年出现医疗安全事故者。

(三)评选方法

1.县级基地优秀带教老师

1学员对带教老师全年的满意度测评占40%:每月组织学员对带教老师进行满意度测评一次。

2带教科室住培质量与控制管理考核占30%:市人民医院科教科根据龙医202066号文件,每月对带教科室进行住培质量管理考核打分。

3参加院级理论技能授课占10%:理论授课一次,学员对授课评价≥90分的授课老师得2分,<90分不得分;技能培训一次,学员对培训评价≥90分的培训老师得2分,<90分不得分。

4院级教学查房质量占10%:市人民医院科教科组织督导组成员对院级教学查房的主查老师进行考核打分,≧95分得2分,≦94->90分得1分,<90分不得分。

5院级组织的会议、培训到会率占5%:未请假者/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规范化培训督查小组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满意度测评占5%每年组织测评一次。

2.社区基地优秀带教老师

1学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满意度占40%

2教学活动完成情况占40%

3专业基地主任对社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的评价占20%。

由社区实践负责人组织评选,评选最终名单上报住培基地。

二、优秀住院医师评选

(一)评选名额

按不超过一、二年级学院在培住院医师人数的25%比例确定。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1.当年在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高

3.能自觉遵守培训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4.爱岗敬业、关爱病人,受到带教老师、同事和病人好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积极主动,完成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相关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且成绩优良

6.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违反医德医风相关规定,收受红包、回扣者;

2本年度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者(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执助/执医考核);

3本年度旷工(旷课)一天(含)或累计病事假天数超过两周以上者;

4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年度考核考试,但未通过者;

5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警告等处分者;

6玩忽职守、发生严重的直接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者。

(三)评选方法

1.带教老师对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占30%年底测评一次;

2.住培轮转计划完成情况占25%,检查每个月学员轮转手册和考核手册完成情况;

3.日常考核成绩占30%包括院级出科技能抽考成绩、院级病历抽考成绩、执助考核成绩、年度考核成绩及院级摸底考核成绩;

4.当年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互评(综合素质)占5%每年年底测评一次;

5.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的考勤占10%包括院级纪律抽查、院级教学活动到会率及科室考勤情况

三、评选组织

由市卫生健康组织人事科教科牵头,市人民医院负责做好日常考核、评价材料收集并组织初步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卫生健康党委审核发文公布。

四、结果运用

根据评选结果,成绩前两名的带教老师推荐参加丽水市级年度优秀带教老师评选;二年级的在培住院医师参加丽水市级年度优秀住院医师评选活动,并作为今后职称评审、人才培养、单位调动等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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