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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落实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1.深刻领会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组织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的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认真领会其中提出的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审计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我局荣获2022年度丽水市审计系统考核第2名,推荐参评的两个审计项目分别荣获省优秀项目二等奖和丽水市优秀项目三等奖。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议等,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领导班子带头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十一个坚持”,把开展依法审计作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全年以“全面复兴剑瓷之都 全力打造品质龙泉”学习实践活动为平台,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全局干部学习会12次,参加各类讲座4次。组织全体审计干部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自觉融入到审计工作中。
3.创新推动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按照“党建统领、整体智治”的工作要求,牵头研究制定了“1+4”制度体系(“1”指中共龙泉市委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实施意见;“4”指四个配套政策,即《“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运行规则》《重要审计文稿和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审计监督移送问题线索管理规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等相结合,做到工作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业务互补、成果共享,一体构建多跨协同的大监督格局。以此推动了“审计问题清单”全面整改,审计清单指数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2年,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其中:省审计厅、丽水市审计局等上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4个,本级审计项目17个。共查出违规金额673.11万元,非金额问题247个,提出审计建议72条,移送处理事项6起;向党政部门、上级审计机关报送专报信息及其他信息231篇,获领导批示或录用227篇(次),其中审计专报信息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7篇次;推动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制度45项。
1.坚持依法审计,确保审计全过程合法。坚持依法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程序审定后,报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坚持依法实施现场审计,按照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审计取证单、工作底稿,规范审计取证等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依法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保障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作出审计结论,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2.高标准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全面实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积极构建完整的财政监督链条,促进提升政府预算管理绩效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担当”,分别对6个部门2个乡镇(街道)10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用权和廉洁用权,提高履职水平;深入开展民生审计,继续跟踪生态产品价值试点审计和民生实事专项审计,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紧盯城市建设、EPC项目实施、中医院迁建项目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始终把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3.推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针对全市各乡镇(街道)2019至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事项,按立行立改、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采取查阅佐证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促进增收减支和挽回损失664.51万元,促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8项。同时,指导相关单位针对各级政府报人大的审计工作报告所涉及问题开展整改,认真抓好整改效果跟踪,真正实现整改问题清单化管理。截至目前,省级、丽水市级、龙泉市本级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11个、75个。
4.宣传贯彻省内审新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宣传新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促成浙江省内审协会全省内审培训会、丽水内审协会会长、秘书长交流培训会相继在龙泉召开,龙泉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三次承办省市联办内审培训班的县级单位,丽水市审计局再次肯定龙泉内审是浙江审计的“金名片”地位,提出要推广龙泉内审工作经验。为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5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和27个重点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督查,对各单位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排名,并发出督查通报。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提升审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通过集体研究,会议决策议定。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审计档案全过程记录,以审计底稿为依托,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公示制度,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文件37件,其中包括政务动态24条,机构设置1条,本机关负责人信息更新1条,政策文件2条,财政信息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条,重大行政决策1条,财政预决算公开2条,政民互动2条;落实法规和审理科职责,优化审理流程,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正式报告进行两次审理,提高审理质量和审计规范化水平。
3.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规避法律风险、规范执法行为。顾问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我局制定《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行政行为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参与专题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解答常见涉法问题咨询10余次。
4.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抽调2人参与省委巡视(温州泰顺)巡察、云和县提级政治巡察工作;抽调9人参加本市12个单位的巡察工作;继续探索“巡审联动”机制,实行动态合作方式,在总工会、竹垟乡等部门(乡镇)的审计中做到同步进点、同步实施,通过联合监督,提高了威慑力,最大化发挥监督作用。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监督,将《审计人员纪律》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征询表》随同审计通知书一起送达被审计单位,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工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开门办审计”接受现场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研。
(四)紧跟法治重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强化法治思维,狠抓审计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学法考试,全局人员均100%完成应学课程,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全年组织干部外出交流学习、参加审计署、省厅、丽水市审计局业务培训、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等各类培训30多人次。继续开展“审计大讲坛”,由各科室负责人、外出培训交流干部与全体审计干部交流工作学习心得体会,分享审计工作经验,解读重要审计规定,将审计成果首先运用在局机关干部的能力提升上,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2.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普法与审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通过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情况意见交换会、专项审计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向相关单位领导、内部审计人员、财会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宣传审计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结合重点时间节点普法,加大审计法宣传力度。2022年是新修订《审计法》实施元年,我局将新修订审计法作为重点学习、宣传内容,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同时,结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分发《审计法新旧条文对照》《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小册子,现场答疑解惑,并以知识问答的形式给予居民小奖品,普法宣传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到我局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1.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并多次就创建法治龙泉、加强依法审计进行部署,带领党组成员坚持集中学法。认真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会议研究,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主要领导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全员参加学法考试,加强审计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审计执法能力水平。
3.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局主要领导研究部署依法审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审计职责,加强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和资金的监督。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及时对审计结论性文书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确保审计结论准确,不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被问责的情况,不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审计人员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缺少沟通,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不够深入,提出的审计建议缺乏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事后审计与跟踪监督关系等方面,还需要作更深入的思考和更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
(二)普法宣传工作普及面不够广。
普法宣传工作是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法治环境建设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要求行政机关要主动释法明义,加大普法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目前,我局普法宣传工作主要针对系统内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尚显不足。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尚有不足,“人少事多”矛盾依然突出,“两复核一审理”三级质量管控体系执行不够到位;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开展普法的新方法新举措不足,普法对象范围有限,系统外宣传方式不多。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和工作的发力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努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领域发挥审计作用。
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更加有效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民生和资源环境审计,自觉做到聚焦重点,服务大局,努力为我市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二)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审计成效
一是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建立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一线审计人员、审理人员、局领导班子多个层面“阶梯式把关”模式,做到查找问题有深度、审计定性有尺度、审计整改有力度、审计成果有高度,切实把“事实清、证据足、法规明、定性准”的“十二字”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问题线索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肃揭示和查处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认真分析,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即将修订出台的《浙江省审计条例》作为2023年度普法学习重点,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加强审计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创新规范立业,不断推进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审计管理等改革创新,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坚持以自身建设立信,把审计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龙泉市审计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