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7.4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00亿元,专项债券1.40亿元。拟相应增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亿元(详见附件1)。
年初人代会通过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59.76亿元,调整后为65.76亿元,增长13.4%。年初人代会通过的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38.79亿元,调整后为40.19亿元,增长24.4%。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为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6亿元,专项债务为1.4亿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财政厅新增债务限额作为我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上限。
附件:2023年新增债券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