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3〕183 号)、《关于加强“绿谷工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人社〔2018〕24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人力社保厅、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要求,为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市剑瓷传统优势产业、汽配空调制造业、其他服务业等相关领域新建“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8家。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建设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地位的要求,通过建立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传承绝技绝活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传统产业传承发展和主导制造产业体系建设及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立,以传统优势产业、制造企业等产业为重点,由我市各类技能人才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
三、职责任务
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我市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四、申报条件
建立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或荣获全国、全省、全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丽水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不予以重复申报。
五、申报和认定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一)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单位、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个体经营的可以个人申报。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和有关材料的原件报送至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包括:
1.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龙泉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 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考察考核择优确定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单位。
六、支持措施
(一)确定为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二)按照适当支持原则,对确定为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开办经费补助。分两次支付,入选时补助2万元,两年考核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再补助1万元。考核要求:技能大师工作室在三年内,开展带徒授艺10人以上,经考试考核5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专项);公开进行专题授课的、开展课题研究等项目,经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审定。
(三)对入选工作室的领办人,优先推荐丽水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丽水市级、省级“首席技师”“五养技能大师”“钱江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评选;优先推荐参加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申办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合同;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企业还可以与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联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的优势,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技能大师负责工作室具体运行工作,要制定并落实名师带徒工作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包括当年度的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完成进度等),并在每年 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报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或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明属实,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及补助经费,取消今后参加此项评选的资格。
八、其他事项
请申报 2023年龙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的单位或个人,于 2023年12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和有关材料的原件报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7262230;电子邮箱:505969781@qq.com。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