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展和管理“龙泉绿”“龙泉茄”公用品牌,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将品牌发展列入2023年产业扶持政策,现将“龙泉绿”“龙泉茄”品牌使用要求予以公示:
1. “龙泉绿”“龙泉茄”品牌纸箱生产厂家需是经过龙泉市蔬菜瓜果产业协会2023年授权生产的纸箱厂(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生产);
2. “龙泉绿”“龙泉茄”品牌纸箱使用农户需是经过龙泉市蔬菜瓜果产业协会2023年授权使用的经销商或种植户(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
3. “龙泉绿”“龙泉茄”品牌纸箱授权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授权事宜(未经授权不享受2023年品牌政策);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3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正办理。(联系人:兰树珍 电话:0578-7121073)。
龙泉市蔬菜瓜果产业协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