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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通知》,经研究,现将2023年龙泉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请参评人员于当天上午7:15到达龙泉市实验小学2楼报告厅集中。
二、面试地点
龙泉市实验小学。
三、面试形式
说课+论文答辩,说课教材(详见附件)请参评人员自带,同时请参评人员自带论文答辩代表作两篇(须与发送邮箱的保持一致)。
四、面试要求
1.请参评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11:00之前将本人的论文答辩代表作2篇(PDF电子版、以“姓名+代表作”命名、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rsk7763727@163.com 。
2.请参评人员及时更新完善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并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5:00之前自行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申报计划选择:“2023年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受理点选择“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推荐受理点”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责任自负。
五、其它事项
面试结束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和业绩量化考核,请参评人员于2023年10月21日面试当天提交资格佐证材料及量化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材料装订要求:
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材料,装订成册,评审条件参照附件8。
材料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分量化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提交评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楚,复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职评负责人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附件:2023年龙泉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说课教材.xlsx
龙泉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