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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65628/2023-385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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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文号: | 龙民字〔2023〕1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10-2023-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需要,经清理汇总,现对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龙泉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民字〔2019〕36号)等18份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1月31日起施行。
附件:龙泉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龙泉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龙泉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龙泉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民字〔2019〕36号);
2、《关于印发<龙泉市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民字〔2019〕48号);
3、《关于规范我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龙民字〔2019〕67号);
4、《关于印发《龙泉市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民字〔2019〕72号);
5、《关于启动为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项目的通知》(龙民字〔2019〕96号);
6、《关于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龙民字〔2019〕103号);
7、《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龙民字〔2019〕105号);
8、《关于<龙泉市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试行)>补充的通知》(龙民字〔2019〕122号);
9、《关于进一步做好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费救助保陷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0〕7号);
10、《关于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的通知》(龙民字〔2020〕9号);
11、《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补充说明》(龙民字〔2020〕11号);
12、《关于调整孤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龙民字〔2020〕29号);
13、《关于规范低收入户中的重残重病以单人户纳入基本生活保啼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0〕60号);
14、《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0〕75号);
15、《关于完善<龙泉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龙民字〔2021〕3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防疫防控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1〕4号);
17、《关于做好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1〕32号);
18、《龙泉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龙泉市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民字〔202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