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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23-00519   生成时间:2023-01-13 10:55:20 发布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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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2年度龙泉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龙泉网站”(http://www.longquan.gov.cn/)上下载,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603办公室,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龙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办和市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性审查基础上,及时、准确、透明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持续深入推进“五公开”。全年通过“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9条,向社会公开征集调查5期。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各预算部门开展2022年度预算和2021年度决算公开工作,其中应公开政府预决算1户,部门预算64户,部门决算64户。积极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共公开二级单位预决算91家,公开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实行多科室联合办理模式。明确一名办公室专员负责依申请公开件的接收与答复,由相关业务科室予以办理,并由局法规科负责合法性把关,不断提升答复质量和办理时效。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收支等数据,已全部依法依规完成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先审后发”要求,把好信息发布“准入关”。政府信息公开需严格依次通过经办人申请、科室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并经局办终审后统一发布。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校对、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适时关停不常用的政务新媒体,将工作重心转移至政府网站这一信息公开主阵地上。及时调整部门信息公开模块,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严格保密审查基础上,对全局所有政府信息做到应发尽发,最大程度提高政务透明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利用局政务公开栏张贴信息、发放办事指南等形式,方便群众获取各项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重新明确分管责任,按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牵头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同时优化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制定《龙泉市财政局2022年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2022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度不够,对信息是否主动公开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丰富,新媒体宣传运用较少。

2023年,我局将围绕财政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落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办法和规程,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利用“财政讲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讲座,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新进展。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责任清单,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模块管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各项信息、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创新形式,利用新媒体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财政政策的知晓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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