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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45X/2023-00357   生成时间:2023-01-11 09:51:54 发布机构: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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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76195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浙江省、丽水市政府指示,按照龙泉市政府政务公开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

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服务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与去年相比数字基本持平。其中,主动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1件,其他文件36件,保障性住房信息25件,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3件,城市供水信息22件,重大项目信息11件。在栏目设置上,按照龙泉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的精细度、规范度。通过重点领域、部门信息等栏目,及时发布了涉及社会重大利益和民生类重点信息,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效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共2件,予以公开共2件。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零争议发生率的目标。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日常管理维护。指定专人做政务公开日常信息管理维护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前做好纠错检查,避免敏感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确保数据安全。另外,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后做好词语表述规范性、链接和图片有效性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使用。在平台使用上,依托龙泉市政府网站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维护,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系统平台;另外,加强依申请公开平台日常监测,避免因系统平台自身未通知造成未及时收取和办理申请件情况。在政务新媒体号运用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风险排查,依照规定检查并注销不再使用的2个政务新媒体号。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制度保障。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涉敏审查,规范公开信息。依据《龙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严格落实工作考核指标,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多种渠道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和安全性等。另外,以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集,促使政务公开民主化、科学化。2022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建设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实效。但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仍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未达到要求;二是政民互动实际参与度还与预期目标有差距;三是政务公开内部审核程序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3年,市建设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自查自纠。及时提醒督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未及时更新问题,并跟进公开发布情况,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二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相关体制机制的制订完善,确保申请件答复合法合规、于法有据、规范准确,提升办理质效。三是提升行政决策信息的政民互动参与度。以更加多元的方式吸引群众参与到发布的行政决策征求、政策制订意见建议征求中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行政事务决策的积极性、广泛性,增强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民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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