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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审计报告

索引号:00265628/2022-56415   生成时间:2022-09-22 10:44:5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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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及升级福彩公益金补助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通知》(〔2022〕512号)及今年考核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局内部审计小组对龙泉市2021年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进行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龙泉市民政局取得龙泉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11332502002656281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现任法定代表人:张平;地址:龙泉市龙翔路199号;性质:机关。

2.龙泉市民政局现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情况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基本原则,龙泉市民政局安排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2021年龙泉市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84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4万元、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79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725.1万元。2021年龙泉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支出合计289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6.25万元、省级福利彩福利类、儿童福利类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46.25万元。

1、浙财社[2020]144号文件,资金为31万元,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27万元。资金待分配。儿童福利类项目4万元,实际支出为3.25万元。主要用于儿童助学项目,资金在孤儿入学取得学籍后1个月内发放,本年共资助5名孤儿,发放及时率100%,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剩余0.75万元因2 名孤儿已毕业,资金未支出。

2.浙财社[2021]56号文件,资金为28万元,其中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备购置。2021年用于资助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购置康复辅助器具设备。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设立残疾人康复辅具租赁室,配备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给残疾人使用,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辅助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租借使用,减轻残疾人负担,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5万元用于养老服务类支出,资金待分配。

3.浙财社[2019]94号文件,资金结余为20万元,用于养老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评估)资金支出。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241.35万元。 

1、浙财社[2020]101号文件,资金为496万元,其中已使用老年福利类项目76.2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运营补助。

2、浙财社[2020]88号文件、浙财社[2021]23号,资金为18.1万元,用于残疾人福利类18.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备购置。

3.浙财社[2020]112号文件,资金为22万元,用于儿童福利类2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儿童之家”建设及设备购置、运营补助。

4.浙财社[2020]142号文件,用于流浪乞讨救助40万元。龙泉市救助管理站累计共救助人数140余人次,7位无主流浪疑似精神病人分别托养在龙泉市第三人民医院医治(4人),景宁安康精神专科医院医治(3人),同时救助站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出动巡查车辆7次,上街劝说被救助人次9次,发放食品6袋,御寒棉被3床,未发生群众不满意事件。

5.浙财社[2021]27号文件,资金为18万元,其中用于资助社区服务设施15万元。已完成上洋镇、小梅镇、剑池街道3个社会工作站建设, 建设面积500余平方米,受益人数8000人以上。3万元主要用于尸体冷藏存放费用

6.浙财社[2020]104号文件,资金为67万元,其中40万用于城乡社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27万主要用于尸体冷藏存放费用。

上述公益金支出,有效推动了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福利彩票事业的热情支持,欢迎全市人民一如既往地关注福利彩票,关心社会福利事业。 

(二)项目实施方案

1.资助殡葬事业支出项目

根据龙泉市民政局2021年资助殡葬事业支出实施方案要求,依托省级福彩公益金的支持,积极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组织开展2021年度助葬事业活动。针对我市火化炉尾气系统服务项目,并通过社会组织有序承接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征得公益项目1个,项目为火化炉尾气系统;民政局通过安全火化、安全使用火化炉等措施,对社会组织承接火化炉尾气系统项目进行监管,保证项目实施不脱离项目书,资金规范使用;按照福彩公益金使用要求规定,项目实施结束后,民政局为火化炉尾气系统项目共支出福彩公益金30万元,补助金额较2020年同比减少了81%,稳定了我市殡葬事业火化炉尾气系统项目的发展。

2.其他民政社会事务福利专项资金

开展资助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完善城市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类补助经费收入55万元,支出55万元。

(三)绩效评价

1.资助殡葬事业支出项目

项目绩效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为火化炉尾气系统服务项目培训人数≥30人;开展公益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对社会组织承接项目每月的跟进监管次数≥10次、要求各社会组织每月上报项目开展情况的次数≥1次;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达成良好公益氛围的效益指标达到100%,这里具体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等不可测量指标。总体项目指标设置合理,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效率较高,项目管理水平较好。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

2.资助老年福利类支出项目

资助为老服务平台(含养老信服务息平台、智慧养老等)项目绩效项目指数为4个,项目总投资653.40万,总支出97.65万。使全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目前已支出资金97.65万元,项目还在实施中,项目验收后才能下拨资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实施效率较高,项目管理水平较好。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1.资助老年福利类支出项目

(1)福彩公益金民办养老床位使用管理方面

经查看台账,2021年民办养老床位新增床位数(张)为1318张,实际受益人数为809人,对于管理方面还欠缺全面登记与全面有效使用的覆盖。对于1个社会养老项目在开展活动期间均未在活动过程中通过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对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这与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30号)第二十二条“福彩公益金资助的社会公益活动,应当在活动过程中通过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对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不符。

2.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考核

行政事业单位要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层次,强化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对公益金定期进行各项审计,并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合规。内部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素质,审计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福彩公益金管理水平。

(三)整改情况

根据督查反馈情况,我局第一时间对照标准,制作了一批“福彩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旗帜,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在项目开展中向受助对象展示,并组织学习《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公益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相关业务制度,强化各责任单位管理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范,不定期对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规范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




龙泉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小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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