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0日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龙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龙泉市 2021 年度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林晓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龙泉市 2021 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
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龙泉市2021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