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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樟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关于要求拨付郑庄村和岱岭村地质灾害搬迁对象补助资金的报告》(岩政〔2022〕55号)文件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委办发〔2018〕60号)及《关于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助力打造品质龙泉的若干意见》(龙委办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复核并公示,现将岱岭村半岭、郑庄村仓坞地质灾害点搬迁对象6户13人专项补助资金予以拨付,共计38.29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本次补助资金从《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资金文件中列支。
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请你乡对补助对象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补助资金的准确性负责,将审核确定后的搬迁农户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备查,并及时将安置对象信息录入龙泉市异地搬迁补助登记系统。
三、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补助到农户,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农户套取补助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追回,退回市财政专户。按照龙农办〔2014〕87号文件要求,实行乡镇级报账制,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将异地搬迁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银行账户。
四、本次资金由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项目业主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拨付到乡镇。
附件:2021年岩樟乡岱岭村半岭、郑庄村仓坞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花名册
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47]关于拨付岩樟乡岱岭村半岭、郑庄村仓坞“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