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泉市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龙泉市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现印发给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7日
龙泉市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医务人员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系统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定义
(一)本规范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在其生产、使用或处置的任何阶段,都具有对人、其他生物、设施或环境带来潜在危害特性的物质。具体范围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明确。
二、采购
(二)根据“统一管理、专门负责”的原则,危险化学品须由单位采购部门统一采购。采购部门、专职采购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执证上岗。
(三)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化学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各单位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三、存储
(五)危险化学品入库前要严格验收、详细记录。危险化学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六)危险化学品须在危险化学品仓库专门存放。存放地点应通风、阴凉、干燥、低温,要有防火、防爆、防雷、防电、监测和报警设施,同时应设置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
(七)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存放时须遵循《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MSDS)》相关要求,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于同一储存柜存放;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存放于同一区域。
(八)库存危险化学品应科学保管。各类化学品都要建立详细台账,定期检查记录存储使用情况,严格按凭证出入库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四、使用
(九)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须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规程向使用人员讲解到位,必须严格按照规程作使用,并随时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使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危险物品溢出、外泄等紧急事件或意外事故,应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视情启动应急预案,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十)使用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废气、废液、残渣等次生品,规范处置带有放射性核素的残物。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回收剩余部分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发生其他事故。
(十一)应在危险化学品专储区设置指示标识,标明危险化学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十二)医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带出使用场所,使用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施,使用人员应具备消防、急救等相关知识。
(十三)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种类、不同使用科室的危险化学品分别制定使用管理规范。要强化使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保培训,使用管理人员变更时,要严格执行交接手续并做好记录。
五、日常管理
(十四)规范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出库、使用各项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未经仓管人员同意严禁其他人员进人库房。
(十五)规范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十六)健全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监管体系。依托数字化手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精准管理,实现危险化学品目录设定、采购计划、库房管理、使用管理、废弃物管理等全流程监管。
(十七)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防护、记录等各环节相关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责任落实
(十八)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与单位规模(职能)和医疗机构等级相适应。
(十九)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分级责任制管理。各单位要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科室)。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定期研究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二十)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十一)本管理制度规范的医疗卫生单位为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谢氏骨伤医院、民生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