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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龙泉电大,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龙泉市教育系统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龙泉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2年 6月24日
为全面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教育系统“作风效能革命”,加强“清廉学校”建设,聚焦全市中小学突出的师德师风问题,严肃整治,从严规范,树立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智学校、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和区域成技校教师。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问题
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清廉学校”建设,深化教育干部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坚决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牌局及涉赌问题,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引领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抓党风促教风带学风。整治内容、处理办法、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详见附件1。
2.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小切口选题,认真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附件2)精神,严格执行浙江省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和规定程序,推荐、选用教辅材料,严禁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坚持责任导向,协同联动,统筹推动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现同向发力、贯通融合。坚持实效导向,开门治理,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以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治理效果。坚持系统思维,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化整改、数字化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参考依据见附件3。
3.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严禁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等问题。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责任、形成震慑。
4.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把监督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深挖其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详见附件4。
5.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侵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处置、警钟长鸣。通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对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在职教师的从教行为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排查,严肃处置违法违规教师,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并形成有效震慑,压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责任,形成从严管理的主基调,引导教师坚决守住底线红线,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详见附件5。
6.整治师德师风其它突出问题
着力解决全市教师队伍其他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上课、马虎从教等行为;(2)是否有作风不踏实、纪律松弛、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3)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况;(4)是否存在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是否存在不关心不爱护学生或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情况;(6)是否存在歧视后进生,随意将学生逐出教室、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讽刺、谩骂、侮辱学生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操守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全力打造“四有”教师队伍,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7.整治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结合2021年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教育系统下属28个事业单位专项巡察指出的部分学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学校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对照自查,严禁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自查项目:①是否开展相关人员的后勤行政能力培养,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学习,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做到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开展。②是否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资料齐全。③是否规范零星维修管理及支出:由学校办公经费支出的零星维修管理参照《龙泉市教育局小额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龙教〔2019〕116号)文件执行,零星维修项目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的程序,集体研究确定发包方式、发包控制价、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确定办法、拟承包人对象等。④规是否范小额工程管理及支出。对于1.5至10万元(不含)的小额工程、涉及安全的紧急维修工程,严格按照《龙泉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龙教〔2019〕118号)的进行管理,做到程序到位,依法管理,备案到位。⑤是否严格进行项目预算管控:严格按照零星维修、小额工程预算方案执行,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需书面报告教育局校舍办,经过现场审核同意,启动项目变更程序,但是资金总额必须控制在总预算范围的5%以内。零星修缮、小额工程项目结算时,结算价超预算(备案)5%以内的,需报教育局校舍办备案;结算价超预算(备案)5%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资金结算,学校不得在后续中重新包装项目进行支付。
8.全面实施《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详见附件6。
三、工作安排
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时间为2022年6月底至2022年12月底,分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6月26日—6月30日)
各学校(单位)成立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家长代表会议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引导全体教师深刻认识开展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橱窗专栏、致家长一封信、师德师风承诺书等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做到人人参与、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全体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0日)
各学校(单位)结合以上师德师风“7”个专项整治问题和“1”个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特别是教师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强订教辅资料、体罚侮辱学生等突出问题,要逐条查找自身差距,深刻剖析自身不足,认真撰写书面剖析材料。书面剖析材料要在学校(单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会上进行交流(规模学校可以分学段进行),交流要做到“人人有发言、人人都点评、人人有记录”。每学年开始,全体教师要写好师德师风承诺书,要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状。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7月11日—2022年9月30日)
学校(单位)对教师个人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学校(单位)要坚持做好定期开展“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典型”“师德楷模”、演讲比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评选或创建活动等,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弘扬师德正能量。
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预警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学校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和举报平台。根据《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教师个人负面清单管理,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
在教师自查自纠和学校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建设清廉码”(附件7),清廉码主动向社会公开(在每个学校单位门口张贴)。反映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直接向教育局举报反映相关问题,或提出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等。教育局纪审室开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电话:0578-7111727;邮箱:lqsjyjjc@163.com。)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整治活动,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投诉,将快查快处,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单位),将追究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各校(单位)要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宣传、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图片、典型案例等,年终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龙泉市教育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教育科、安全科、计财科、督导室、教育工会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纪审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园)长是学校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并进行常态化管理。在全面治理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中,各学校(单位)要重点做好教师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强订教辅资料、体罚侮辱学生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市教育局将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追究违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3.2022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4.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doc
5.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侵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6.龙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