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 号)、《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1〕10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龙泉市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商深入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紧密结合供给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整合各领域优势资源,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搭建具有本地特色的商贸流通体系、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健全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电商成为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为浙江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供“龙泉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充分发挥规划引领、资源整合、业务指导、工作监督、项目推进作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总体设计,统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有效抓好项目落地。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优化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与本地企业深度合作,增强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充分发挥全市农特产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等资源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思路,探索适合各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四)加强创新,协同发展
坚持电商与旅游、文化、生态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鼓励传统涉农企业广泛应用电商。加强综合示范工作体系创新、生态创新和项目创新,通过创新提升农村电商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聚焦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通过构建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商贸流通体系、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等四大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打造综合示范“新标杆”。争取到 2022 年底,实现全市网络零售总额超 55 亿元,增长 20%以上,累计培育省级电商专业镇、省级电商专业村、省级电商专业示范村分别为 2 个、10 个、5 个,累计提升改造 100 个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组织培训电商人才 2000 人次以上,高标准建设龙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数字化平台,高质量建设龙泉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龙泉市农村电商生态圈,助推龙泉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提质增效”
1.建设数字化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按照“1+N”模式,建设龙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并设立竹木、农产品等多个分公共服务中心,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产业赋能、资源对接、品牌培育、创业孵化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为个人创业、企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电商资源聚合能力和服务辐射水平。
2.推进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功能优化。以龙泉市现有的农村电商服务站为基础,开展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在整合邮政、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上,拓展城镇代买代卖、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功能,重点提升农产品出村服务能力,培养村民形成线上消费习惯,以点带面实现龙泉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全覆盖和“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功能。计划到 2022 年底,累计优化提升 100 个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高标准打造一批电商服务示范站(点)。
3.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发展。一是打造浙闽赣边际电商中心。整合龙泉市现有电商产业园,重点推进龙泉市综合电商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包含电商总部经济大楼、电商物流仓储中心、电商会展&直播中心等多个功能版块,建成后将有效实现龙泉与浦城、松溪、广丰等周边城市的要素流动、经济互动、发展联动,形成浙闽赣三省边际中心电商新城,推动龙泉打造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区域性节点城市,助力我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二是培育省级电子商务专业村镇。加快挖掘培育电商“萌芽村”,提升发展“规模村”,深化龙泉市电商镇和电商专业村培育工程,依托农产品销售平台来拓宽销售渠道,推出一批具有较强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产品。一方面是鼓励有条件的村(镇)开展电子商务专业村(镇)创建。另一方面是鼓励电商专业村(镇)做大做强,完善公共服务、公共仓储、电商培训、销售采购引导等配套支撑,强化农村电商产业集聚,推动规模发展,增强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到 2022 年,累计培育省级电商专业镇 2 个,省级电商专业村 10 个,省级电商专业示范村 5 个。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提速降本”
1.推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化。根据龙泉城乡区域分散的实际,健全末端共同配送机制,建设农村物流统仓共配中心,统筹各级快递、邮政、农民合作社等服务点,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小商品、邮政等车辆,降低快递物流成本。至 2022 年,实现电商快递物流行政村覆盖率 100%,有效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
2.推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智能化。一是建设龙泉市农村电商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创建集产品分类仓储、统一管理和统一物流出货的可追溯型公共仓,完善集电商仓配、冷链仓储、分拨中心、供应链服务、供应链金融、场景采买、交易结算及大数据服务于一体的智慧物流设施。二是推动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实现人工分拣向智能分拣升级,实现提速、降本、增效。
3.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农商互联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实行“产品基地+产地冷库”模式,建设万亩高山果蔬等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中心,建立城乡物流一体化配送模式,大力推进农商互联供应链项目建设,实现农产品冷库仓储、冷链运输、超市保鲜等环节完整的冷链物流体系,补齐农产品上行物流短板。到 2025 年实现全市农产品基地全覆盖,基本形成基地—冷库—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流通功能布局。
(三)升级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实现“便捷高效”
1.实现商贸流通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建设一批龙泉市农村电商新秀企业及优质平台,助推农产品上行,重点推进农村农产品销售,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完善龙泉市农产品产、供、销全流程功能,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等为特征的新零售,培养农村农户应用线上渠道销售农产品意识,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知名电商平台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合作,推进数字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业态新模式的推广,推动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支持龙泉农产品电商垂直平台和基地直供平台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或自建电商平台等方式开设龙泉农产品旗舰店、龙泉农产品原产地官方店,促进传统品牌影响力向网络延伸,拓展龙泉农产品品牌网络知名度。
2.推动零售模式创新。一是加快电商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天下龙泉”等特色品牌,开展品牌策划、瞄准品牌定位、提升品牌价值、完善产品包装,并通过网红直播、小视频推广等多种方式,整合全网推广资源和渠道,打造乡村农产品 IP100 余款,打造高能级本土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打造将区块链技术与物联网、人工智能设备、互联网结合的龙泉名优产品溯源体系,积极推进追溯码、合格证在农产品追溯系统中的应用,推动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可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提高龙泉农产品网上销售市场竞争力。
3.推动龙头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鼓励有实力的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库存管理等业务或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鼓励拓宽品牌电商企业线下生产和销售渠道,在龙泉开设网络品牌产品线下实体店,实现线上线下品牌价值协同发展。同时,引导龙泉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深化与大型电商平台、新零售平台合作,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激发龙泉市农村市场活力,实现“便捷高效”。
4.推进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一是升级龙泉青瓷宝剑商城平台。围绕龙泉青瓷宝剑传统文化产业“深化、物化、转化”发展,加大“天下龙泉”品牌推广力度,畅通剑瓷营销渠道,提升青瓷宝剑营销配套服务,打造青瓷宝剑从生产到销售的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升级龙泉青瓷宝剑商城平台,促进我市批发零售业销售总额平稳增长。二是升级龙泉农产品供销 e 城平台。积极引导“竹茶菌蔬”等农业主导产业实行数字化经营发展,以“农产品供销e 城”平台为核心,开展种植实时数据监测、生产过程记录、产品溯源,病虫害智能诊断等数字化管理,搭建农产品“产、供、销、信用”全产业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建设龙泉竹木产业数字化营销平台。打造龙泉竹木产业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建设竹木电商运营平台、竹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数字化云仓等为一体的龙泉竹木产业数字化营销平台。
(四)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实现“量质并举”
1.推动电商知识普及应用。组织编写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内容可操作,通过网站、公众号、宣传材料等途径向社会免费公开。积极对接第三方电子商务研究院、高等学院等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资源,按照创业型、技能型、管理型、师资型人才培养规律和标准,开展分主题、分梯度、分层次的农村电商培训。面向返乡青年、返乡大学生、农民群体等开展农村电商基础培训;面向乡镇、村基层干部、职能部门开展农村电商管理培训,提高政府管理人员农村电商发展意识;面向电商企业高管开展高级研修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鼓励电商创业者回乡创业,为龙泉农村电商人才培育提供支撑。
2.推动农村电商致富示范。通“实训基地”等方式,推动传统农村人才培养由文化素质提升向综合素养拓展转变、由传统农业生产技能学习向当代经营管理复合知识系统提升转变,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的竞争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育更多电商人才,遴选一批龙泉农村电商人物,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农村群体电子商务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发挥其电商致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民创业就业。
3.推动电商人才引培成果转化。一是结合龙泉市人才招引计划,突出人才创新创业,突出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引进电商领域专业人才,推动形成龙泉市电子商务人才引培体系。二是依托教育资源、行业协会、优秀农村电商企业资源,加快打造 1 家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和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实践基地。加强与龙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合作,推动产教融合,积极推行订单式、定向式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系列电商人才培训,实现培训电商人才2000人次,举办 20 场青年电商精英培训班、专业沙龙、讲座论坛等活动,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21 年 8 月-2021 年 11 月)
(1)摸底宣传。调查摸底全市农村电商发展现状,建立健全示范项目库,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报省级部门备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农村电商发展成效,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2)组织准备。制定《龙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后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成立龙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重点实施阶段(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1 月)
(1)推进项目。全面启动示范县建设工作,龙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对项目建设和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开展。
(2)中期评估。做好迎接省级部门综合示范中期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整改或调整实施项目,进一步深化示范县实施工作。密切与省级部门沟通,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和解决问题。
3.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12 月-2023 年 6 月)
(1)考核验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合格后,提请开展考核验收。由市经济商务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省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
(2)总结推广。总结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加强推广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立龙泉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经济商务、财政、农业农村、林业、剑瓷产业等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个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定期召开农村电商促进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及时交流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商务局,牵头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日常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和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在项目、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配套出台龙泉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统筹整合林业、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对于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等的资金配套。
(三)强化监督考核
制定龙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完善第三方绩效考评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
(四)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
由龙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鼓励优先采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按照规定落实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的工作,明确项目建设标准、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督促承办单位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对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推广
在龙泉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区,做好示范县实施方案、项目招投、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各种节会等渠道和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要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动龙泉市电子商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