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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垟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关于要求拨付上垟镇木岱村下保自然村“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整村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的报告》(上政〔2022〕40号)文件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委办发〔2018〕60号)及《关于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奋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一座独具匠心文化名城的若干意见》(龙委办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经复核并公示,现将木岱村下保自然村整村搬迁项目15户59人的专项补助资金予以拨付,共计98.6451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本次补助资金从《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资金文件中列支。
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请你镇对补助对象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补助资金的准确性负责,将审核确定后的搬迁农户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备查,并及时将安置对象信息录入“龙泉市异地搬迁补助登记系统”。
三、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补助到农户,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农户套取补助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追回,退回市财政专户。按照龙农办〔2014〕87号文件要求,实行乡镇级报账制,通过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将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银行账户。
四、本次资金由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项目业主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拨付到乡镇。
附件:2021年度上垟镇木岱村下保自然村整村搬迁实施对象花名册
龙泉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 龙泉市财政局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27]关于拨付上垟镇木岱村下保自然村“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整村搬迁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