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传承、保护和利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所有乡镇(街道)。
二、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指人民群众在与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世代传承并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包括具有潜在保护价值的,未来可能会被认定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资源。主要类型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主要农业产业的复合类传统农业生产系统。已经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不作重复普查和填报。
三、普查内容
主要为遗产名称、历史起源、遗产特征(包含生产、生态、技术、景观、文化等方面)、区域范围等内容。具体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信息表》(附件)。
四、普查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按要求组织实施普查,认真完成《农业文化遗产普查资源信息表》填报和相关照片收集(要求每个基本特征项提供2—3张照片,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于7月4日前将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2、各乡镇(街道)在开展普查过程中,要对普查的农业生产系统特色产品、农耕技术、农业景观、民俗文化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农业生产系统特征、文化、社会等价值进行准确分析,确保填报信息科学准确,做到资源底数清、保护方向明。
联系人及电话:沈艳玲,188***891/757891。
附件: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信息表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
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系统名称 | |||
地域范围 | (涉及范围大小不限,以行政村为单位,可跨县(市、区),字数不限) | ||
基本特征 | 文字描述 | 构成要素认定情况 | 代表性照片 |
历史起源 | (反映系统起源与发展的历史脉络,须以科学考证为基础,字数要求200—500字) | (1)主要物种原产地: (2)生产技术创造地: (3)文物保护单位: (4)其他: | (2—3张,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 |
生产情况 | (介绍与系统直接相关的农产品及生产情况,包括产品特色、生产规模及就业收入等,字数要求200—500字) | (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2)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3)绿色食品: (4)有机农产品: (5)其他: | (2—3张,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 |
生态情况 | (介绍与系统直接相关的农业种质资源,反映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情况,字数要求200—500字) | (1)入选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库: (2)入选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 (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国家森林公园: (4)国家湿地公园: (6)其他: | (2—3张,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 |
知识与技术情况 | (介绍系统在生物资源利用、种植养殖、水土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传统知识与技术,字数要求300—1000字) | (1)非物质文化遗产: (2)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3)其他: | (2—3张,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 |
景观情况 | (介绍系统的景观格局及重要组成,包括自然景观、农业景观、乡村景观等,字数要求200—500字) | (1)世界文化景观: (2)风景名胜区: (3)中国传统村落: (4)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 (5)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6)其他: | (2—3张,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 |
文化情况 | (介绍系统的乡土文化,包括精神信仰、民俗节庆、乡土礼仪、村规民约、饮食习惯等,字数要求200—500字) | (1)非物质文化遗产: (2)文物保护单位 : (3)其他: | (2—3张,每张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或存储大小2M以上) |
说明:(1)系统名称请按照“浙江+市县名+内容概括+系统”形式对系统命名,如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浙江庆元林菇共育系统等;不宜直接使用地方名特产品、生产或加工工艺、相关农业民俗等命名,如上山文化遗址、金华火腿、云和开犁节等均不符合命名规范。(2)构成要素认定情况需明确认定级别,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等;“文物保护单位”包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市级等;“风景名胜区”包含国家级、省级等。(3)代表性照片要求可供公开发布使用,请为每张照片命名,电子版要求单独汇总在一个文件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