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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丽水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22/2022-52856 生成时间:2022-05-19 15:07:04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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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老字号”是指,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丽水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现在龙泉市范围内开展“丽水老字号”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20年以上(含20年);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丽水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认定程序

申报“丽水老字号”的龙泉市内企业或组织,需向龙泉市经济商务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审核后报丽水市商务局。具体材料如下:

(一)“丽水老字号”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

(三)商标注册证或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

(四)近三年财务报表;

(五)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传承谱系及证明材料;

(六)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所申报品牌创立20年(含)以上,并有历史记录材料或实物材料等证明,如地方志、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需由当地档案馆在内容记录页扫描件盖章):反映组织存在、传承脉络、持续经营等的事件、活动的文献记载;包含时间信息的书籍记载、专家考证资料、字号牌扁、历史账目记录、合约、发票、名人或经营者题字、刊登过的广告等照片。

(八)获得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明。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日前,提交材料至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联系电话:0578-7262252,7262250。

附件:“丽水老字号”申报书.docx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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