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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73/2022-52312   发布机构: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04-26  

关于《关于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6 11:17:53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4/26/art_1229513903_2402186.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4/26/art_1229513904_240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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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出台《关于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扶持粮食产业。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我市努力完成粮食生产播种面积17.79万亩,总产量7.20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2.06万亩,产量5.75万吨。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增加效益,加强储备管理,加大政策扶持,挖掘扩面潜力,完善责任体系,确保“米袋子”安全。

三、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1号)

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

4、《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2022年我市继续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积极推进粮食补贴政策综合改革,加快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与利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储备和产销合作,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的稳定。

五、有关政策扶持

粮食规模种植扶持政策:1、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30(含)—50亩以内的水稻种植大户给予每亩150元(含统防统治每亩40元)的补助;对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200元(含统防统治每亩40元)的补助;对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再生稻第二茬给予每亩补贴200元;2、为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对为散户提供水稻集中统一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油菜机收等服务各达到100亩以上(含)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大户给予“以奖代补”等补助政策,其中对提供水稻集中育秧的,给予每亩70元补助;对提供油菜机收给予每亩50元补助;对水稻机械插秧给予每亩70元补助;对水稻等粮油作物提供无人机飞防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给予每季每亩10元补助;3、对美丽田园建设以村为单位相对连片种植油菜50亩以上的油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种植油菜面积50亩(含)—100亩的给予每亩150元补助,种植油菜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补助。经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列为油菜农旅融合示范基地,油菜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验收合格后再给予3至10万元的补助。4、旱粮生产直补政策:对经乡镇(街道)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旱地或冬闲水田连片一季种植面积50亩以上)内,种植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豌)豆、杂豆、高粱、荞麦、山稻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果园、茶园和幼疏林地内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给予每亩补贴120元的直接补贴。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4月12日,施行日期是4月12日。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故《粮食生产意见》自发文起施行,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载明有效期为1年。

七、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龙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联系电话:0578-776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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