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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331181000000/2022-51950 生成时间:2022-04-15 16:08:35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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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龙泉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龙泉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龙泉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龙泉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儿童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视家庭教育、发展家庭教育事业关系到下一代的整体素质和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是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基础工程。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重视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有所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壮大,逐步向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不断拓展,社区指导服务阵地和新媒体指导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丰富多彩,有效性、针对性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这些都为家庭教育事业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市家庭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发展仍不够均衡,家庭教育工作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充分,家庭教育科学研究还比较薄弱,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家庭教育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态势: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家庭教育在各级政府决策层面得到进一步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民族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多次对家庭教育做出重要指示,尤其是“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阐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指明了家庭教育工作发展方向。“十三五”后期,我省出台的《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家庭教育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为全国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民生工程、列入财政预算等,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更多支持和法律保障。

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进一步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忠实践行我省“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战略部署,落实“全面复兴剑瓷之都,奋力打造品质龙泉”的各项措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按照《丽水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及《龙泉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的相关目标任务,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服务儿童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培养儿童优良品质和健康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及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快家庭教育学法、懂法、执法进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作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均衡、深入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要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好思想、好品格、好习惯,努力成长为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法治原则。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坚持父母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在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中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切实为家庭提供普惠性、常态化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要始终把家庭、家长、儿童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家庭教育中儿童课业负担过重、沉迷游戏网络等突出问题。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 确立家庭教育工作目标,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式,为家庭、家长、儿童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坚持家长主责。要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 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坚持创新发展。要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置于我市“全面复兴剑瓷之都,奋力打造品质龙泉”总体布局之中,用行动实现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以家庭教育理论创新为基础,注重思想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专业人才培养和指导服务模式创新,大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总体目标

加快家庭教育事业法制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机制化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突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形成以家庭道德教育、人格教育为核心的内容和服务体系。

——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继续巩固发展学校、社区、家庭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提高城乡社区、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长学校的比率。深入挖掘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功能,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阵地,搭建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逐步引入专业化的指导服务力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基本满足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需求;

——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推动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完善家庭教育理论体系,推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成果转化;

——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制度。

主要指标:

1.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指导协调家庭教育工作。

2.建立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化责任清单,规范家长学校运作机制,实现家长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村(社区)全覆盖,“十四五”期间,100%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标准化家长学校。

3.加强家庭教育专业化发展,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家庭教育业务培训;壮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强化和完善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培养机制。

4.建设家庭教育指导龙泉市级和校级智库网络,实现市、乡镇(街道)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全覆盖。

5.继续开展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载体功能的探索。完善和发挥线上家庭教育平台、家庭教育热线服务、微信公众号、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等家教载体的作用。

6.加强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构建家、校、社合作互动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机制,“十四五”期间,我市7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

7.开发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课程和普及读本,在丽水市开发课程的基础上制定《龙泉市家庭教育行为规范》,指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

8.壮大和发展我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建立家庭教育志愿者库,提升志愿服务参与率。

9.以“家家讲堂”为基础,开发多元化线下家庭教育指导特色课程,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力量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楼宇,扩大受益面。

10.扶持与培育家庭教育服务社会组织,完善家庭教育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11.制定父母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分制,实现家长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教育达到100%。

12.实现新婚夫妇、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100%以上,0-3岁儿童家庭每年至少接受4次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13.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特殊问题、难点问题的研究与探索,比如:“双减”背景下的家庭教育、二三孩家庭教育、身心障碍儿童家庭教育、离异和重组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

三、主要任务和策略措施 

(一)落实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刻阐明了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深刻阐明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深刻阐明了家庭教育的方法路径,为我们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宣传,带动更多家长和家庭科学教子、以德育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以《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公开出版为契机,在全社会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广大家长和家庭中走深走实。做好分层分类宣传,带动更多家长和家庭科学教子、以德育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开展典型选树宣讲,形成千万家长和家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浓厚氛围。

2.突出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内容。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和民族观。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 注重对家长和未成年人进行爱国敬业、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生态文明、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教育,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家庭美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走进家庭,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3.积极拓展家庭教育立德树人活动载体。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慈孝母亲”活动,开展“文明家庭”以及“绿色家庭”“平安家庭”“书香家庭”等各具特色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以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教育“六爱”行动,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家庭家教家风”基层巡讲等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积极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让好的家风成为生活方式和生活常态。教育引导家长注重培养儿童的优良品质、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不断强化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打造一批使家长儿童切实受益的品牌活动。

4.促进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均衡发展。鼓励家庭教育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家庭教育指导者、志愿者、“五老”队伍等深入农村偏远山区和家庭教育工作薄弱乡村,开展儿童关爱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网上家长学校、手机互联网指导服务平台等,为农村偏远地区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切实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薄弱地区在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内容生产、指导服务等方面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5.关爱特殊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快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民政、残联、教育、妇联、卫生健康、司法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家庭建立常态化的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机制。学校应当关注残疾、单亲、情绪行为障碍、经历重大变故、遭受侵害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其父母共同研究并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执行机制,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归正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6.正确引导家庭教育舆论导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宣传和贯彻为契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宣传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知识,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组织开展舆情分析,回应热点难点问题,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7.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儿童之家、青少年宫等,城市社区100%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继续推动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着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村(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指导家庭教育课程化;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20-35岁适龄婚育人员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青春期学生家长和祖辈家长等四类人群为重点,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家庭教育基础课程指导、1次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8.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社区100%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十四五期间,100%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标准化家长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100%。教育部门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重要任务,争取纳入师资培训,探索列入教师考核工作。各班成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做到有组织、有分工,有教学计划、有指导教材,有活动开展、有成效评估,形成家教工作课程化。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7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组织家长完成2次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开展线下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确保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线下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线下1次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9.推进婚育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通过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形式,重点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到“十四五”期末,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积极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的发育筛查工作,筛查率达到85%以上,对存在发育风险或异常的婴幼儿给予早期发展指导和干预。严格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在婚姻登记环节,通过现场咨询、播放宣传片、家长课堂等形式,为新婚夫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卫生健康部门为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等出生缺陷预防一体化管理及干预救助工作。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幼儿园、托育机构面向社区和家庭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发挥村卫生室作用,做好农村家庭养育指导工作。

10.继续开展和推进家庭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礼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每年至少开展4次公益性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积极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升儿童和家长科学文化素养。依托智慧教育,开展“科学家教进家庭”网上家长学校,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定期向广大家长和儿童推荐优秀图书。市委宣传部牵头,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同办好全民阅读节,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读书活动,在妇女儿童服务中心设立“栀子花亲子读吧”,加强亲子阅读研究指导与推广服务,倡导广大家庭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使家长和儿童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三)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

11.建设高素质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发展壮大各层级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讲师队伍、志愿者队伍、“五老”队伍。妇联、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辐射功能,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科学系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12.培育专业化的指导服务机构。发挥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引领作用,规范工作职责,完善指导服务功能。加快落实专项经费,大力培育、扶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70%的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指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家庭教育的指导服务。指导各类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完善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开发并运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考核评估体系,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规范有序发展。

13.促进家庭教育理论创新和研究成果转化。针对新时期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围绕防范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二三孩家庭教育、身心障碍儿童家庭教育、离异和重组家庭教育、“双减”背景下的家庭教育、近视防控等主题以及家长过度焦虑、对孩子期望过高等问题,开展家庭教育“十四五”课题研究。推动市中职校和成技校在相关专业及相关活动中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将其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内容。探索在龙泉市教研室设立家庭教育学科教研员,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应用研究,健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发挥理论研究成果对家庭教育实践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四)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服务平台

14.推进新老媒体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要加大对家庭教育法规政策和科学理念、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家庭教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出,推动优秀少儿广播电视节目建设,创作生产更多的家庭教育文艺作品。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借势借力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搭建覆盖城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媒体服务平台。

15.促进线上与线下服务载体同步推进。借助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跨空间、跨时间、容量大,家长可以反复收听收看的优势,鼓励有关单位和组织开发家庭教育优质线上课程,通过“家家讲堂”微信课程直播、家庭教育公众号等指导形式,拓展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平台。加大对优质家庭教育线上平台和资源的扶持推广力度,为广大家长提供丰富便捷的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普及服务。发挥“家庭教育咨询团”的作用,推动发展个案面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等个性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线下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指导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同步发力。

16.深化“家家讲堂”等载体的培训、咨询功能。定期对“家家讲堂”志愿者讲师进行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设置家庭教育咨询办公室和“家家讲堂”沙龙活动,开设“平安丽姐”妇女维权工作室和“和美家庭”“兑兑红娘”工作室,及时帮助广大家长解决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

(五)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

17.推进家庭教育学法、懂法、执法进程。借助龙泉市老科协教育分会成立的契机,开展家庭教育调查研究工作,为家庭教育执法提供素材。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以此整合社会家庭教育资源,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工作,形成教育合力,致力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家庭教育支持系统。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与《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贯彻相结合,完善实施配套措施,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18.制定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政策措施。将家庭教育事业纳入我市“全面复兴剑瓷之都,奋力打造品质龙泉”整体布局、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要围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法定职责,落实本规划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发展。

四、重点实事项目

(一)家庭教育专业队伍建设

1.项目内容:(1)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家庭教育业务培训。(2)加强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家庭教育讲师和骨干培养机制。十四五期间培养100名家庭教育骨干,培养20名专业型家庭教育指导师。(3)招募培训100名家庭教育志愿者。

2.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底。

3.责任单位: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妇联、龙泉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二)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

1.项目内容:制定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化责任清单,规范家长学校运作机制,实现家长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村(社区)全覆盖,“十四五”期间,100%的中小学、幼儿园,7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标准化家长学校。

2.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上半年制定家长学校办学规范化责任清单和《家长学校标准化考核细则》,2022下半年至2024年开展全面建设。

3.责任单位: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民政局、龙泉市妇联。

(三)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

1.项目内容:加强家庭教育数字化建设,构建家校社合作互动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市7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

2.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完善 “家家讲堂”家庭教育线上平台建设,建立龙泉市“数字化家庭教育联盟”,实现家庭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70%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数字家长学校。

3.责任单位: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妇联、龙泉市民政局。

(四)编撰家庭教育读本及制定行为规范

1.项目内容:在丽水市制定《丽水市家庭教育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开发一套《家庭教育读本》,指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

2.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编撰出版1本家庭教育读本,制定《龙泉市家庭教育行为规范》,2024年完成一套家庭教育读本的编撰发行。

3.责任单位:龙泉市妇联、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妇联、教育、民政、卫健部门各负其责,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法院、检察院、团委、科协、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联合开展督导调研。市妇联、教育、民政、卫健部门要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推动规划实施,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测评估。

(二)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乡镇和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任务。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家庭建设综合平台实施家庭教育推进行动,负责会同民政、卫生健康、文化等部门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作用,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网络课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充分发挥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将家庭教育学习培训纳入教师德育培训学分考核,争取列入教师业务培训的必备内容,并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将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先进单位等的重要内容,推进好家风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做好属地网络游戏企业及其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网上涉未成年人不良有害信息的监管,督促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民政部门负责推进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要做好婚姻登记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与教育、妇联、卫生健康、关工委等共同做好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三优”指导中心建设,牵头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负责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落实儿童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会同妇联、民政等部门推进村(社区)家庭教育和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会同教育、妇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文广旅体局负责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服务,开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对儿童家长进行体育健身宣传教育,发展青少年体育设施,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教育、妇联、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会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建立完善责令罪错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机制。工会负责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共青团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已婚青年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青年志愿服务,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帮扶关爱等工作。科协负责协调推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家庭教育科普相关工作。残联负责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家庭提供社会支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工委负责组织动员“五老”力量发挥优势,从家庭教育抓起,注重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祖辈家庭教育指导。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施家庭教育相关民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部门经费预算,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强化典型示范引领。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个部门实施规划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典型经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施规划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通过父母及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积分制,培育出大批优秀家长和“学习型家庭”,将家庭教育优秀典型纳入选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先进个人”“优秀家长”“优秀指导员”“优秀志愿者”等范畴激励表彰,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规划全面落地落实。

(五)强化系统推进的整体观。坚持用系统观念对家庭教育进行前瞻性思考,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数字化改革等事件对我市经济社会及家庭教育工作的深远影响,敏锐把握家庭教育工作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把握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一体推进,注重家校社协同育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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