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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机制方式、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设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继续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
(二)深化“三张报表”,提升执法素养。继续深化“三张报表”大比武活动,全力开展岗位大练兵,全员在理论学习、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上下苦功、使狠劲,形成全员学法、全员懂法、全员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执法讲堂常开常新,开展“学习报表”大比武。全年开展执法大讲堂8期,参加授课干部17名,开展季考4次,参加学习人员1200余人次;全局学习强国APP覆盖率达100%,活跃度在95%以上,学习积分40000分以上的人员有42名,30000-40000分的人员有31名,学习情况位列市直部门前列,并获龙泉市学习强国APP推广应用先进集体;两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
二是行政案件提效提质,开展“执法报表”大比武。坚持柔性执法,文明公正执法,严格规范执法,创新执法方式,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有尺度,未发生一起涉暴力执法等社会负面舆情事件,实现执法零舆情、办案零败诉。全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583件,在丽水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中排名第一,较去年同期(506件)增加212.85%,罚款45.53万元,人行道违停罚款60.975万元,“三改一拆”“两违”防控罚款151.86万元,收缴房产违建业主预缴纳代履行处置费1442.3万元,合计1700.665万元。
三是信访投诉快接快办,开展“服务报表”大比武。全年接收信访事项1991件,与去年同期(2797件)相比下降28.8%,重复投诉件数较去年同期下降59%,办结率100%,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显示群众满意率100%。
(三)推进执法改革,强化基层力量。按照省、市改革文件精神和要求,牢牢把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向,完善权责明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办<改革办>、市府办、组织部、编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为成员,负责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是印发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7日,由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泉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21〕42 号),明确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任务等,并以整合执法机构、划转人员编制、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筑牢监管执法闭环、强化数字赋能、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等7个方面为主要工作抓手,加快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三是完成队伍撤并、机构更名。由市委编办发文,撤销市能源监察大队、市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水利监察大队,更名为市能源监测中心、市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市劳动保障中心、市水政事务监督中心。另在八都镇、查田镇、安仁镇、锦溪镇、上垟镇、小梅镇设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更名其内设机构,与市综合执法局派驻中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
四是开展新增执法事项划转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编制形成《龙泉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部门征求意见,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将档案管理、发展改革等16方面264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我局行使,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四)深化省级试点,争当改革先锋。
一是深化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
2020年,根据《龙泉市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人随事转隶不转”原则,由我局牵头组建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于2020年10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有正式干部11名,编外执法辅助人员11名,2021年2月2日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公告》(〔2021〕第5号),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行使发展改革、经信、教育、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防、林业、地震、气象等16个方面53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系丽水市唯一列入省级试点的乡镇(全省共37个)。
2021年,我局以八都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契机,理顺执法体制,强化监管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开展“三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八都镇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工业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龙泉市八都镇工业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工业企业的多部门多频次执法检查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一单两库”,即事项任务清单、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制定年度事项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线下联合执法行政检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截至目前,由八都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4次,共检查11家工业企业。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管理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造成执法扰民扰企,同时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执法协助配合,强化联合惩治强化结果运用,从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是深化“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
2021年3月22日,龙泉市非现场执法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系丽水市唯一。该系统运用人工智能识别和计算,实现对违法事件实时监测、自动报警、任务交办、即时反馈、网上督查的闭环管理,并在2020年接入公安雪亮工程及补点监控90路的基础上,新建AI监控球机52路,枪机8路,合计150路。目前已实现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流摊小贩、乱堆物料、沿街晾晒、违规宣传物、流浪犬等7个应用场景的违法行为识别,累计发现违法行为46565起,并已全部处置到位。
三是深化“律师驻队”试点工作。
联合浙江金铿律师事务所继续深化“律师驻队”试点工作。驻队律师根据我局《驻队律师随队执法监督制度》,参与一线执法,对执法疑点难点提供专业意见,纠正现场发现的问题,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通过组织驻队律师参与执法业务培训、执法大讲堂、法制沙龙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此外,我局联合驻队律师多次进街道、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真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局已设立“驻队律师”办公室4处,开展法制沙龙90余期。
四是深化落实“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
2021年10月18日,全省召开“综合查一次”应用全省试用部署会,要求每个设区市以嘉兴的“综合查一次”为蓝本,选取一到两个县为试点,成立“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应用建设推广工作专班,开展“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将龙泉市和庆元县确定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查一次”试点单位。我局根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1 号)和“综合查一次”应用全省试用部署会精神。11月5日,龙泉市委政法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成立龙泉市“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在丽水市率先成立“综合查一次”省级试点工作专班;11月10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综合查一次”推进会,明确龙泉市级首次 “综合查一次”的具体工作计划;11月 11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共检查酒店、商铺30家。
(五)推进五大专项,强化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赋能推动违法建筑治理迭代升级的工作要求,变“无违建”创建一创定终身为常态化年度创建,以争夺“1个创建5个示范”(即:年度“无违建县”、年度“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十佳控违示范典型、十佳清零示范典型、十佳拆改示范典型、治违控违示范乡镇街道)为抓手,深入开展存量违建数据排摸、分类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两违”防控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开展“无违建示范村(社区)”创建暨“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回头看”等活动,坚持新违“零容忍”、露头就打、即查即拆,进一步推动违法建筑治理迭代升级,不懈推进“无违建”创建。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三改”面积1028万平方米,完成“一拆”面积732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违建整治面积35.6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3万)的154.8%;完成“三改”面积36.2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9.5万)的185.6%。严格落实农民自建房、联建房按图施工、按图管控,坚决整治和打击商品房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对新违“零容忍”,完成新发违建“即查即拆”143处,拆违面积8000余平方米;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涉建筑及消防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并实时滚动排查上报,即查即拆,共摸排上报存在安全隐患违建数49处,完成处置49处,拆除违建面积8.34万平方米。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剑池街道石武村违建厂区迅速开展整治行动,破除“春节不拆房”旧俗,年前拆到大年三十,实现“春节不打烊”,拆除该区块违建厂房35家约21500平方米;开展涉“两违”信访积案清零行动,69件未结案件集中销号100%;“三改一拆”“两违”防控罚款151.86万元,收缴房产违建业主预缴纳代履行处置费1442.3万元。坚持政治思想群众工作先行、政策法规普法宣传先行,推进和谐拆违、安全拆违、依法拆违,未发生一起到丽水、赴省进京信访事件,实现拆违零上访,努力争创年度“无违建县”。其中宋韵西街拆改项目总投资2.9亿元,总改造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受益人口数约15万人,目前正在积极申报省“十佳”拆改示范典型,每个地市只报1个,全省共10个,竞争激烈,努力争取,申报成功有用地指标奖励。
二是推进“文明示范街”创建工作。牵头开展剑池路、中山路齐门经营,无流动摊贩,市容秩序管理规范有序示范街;市容环境整洁,垃圾分类规范,剑瓷文化彰显特色示范街;交通秩序优良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街;志愿服务特色示范街;市民主体,市民自治示范街等“六大”创建工作,以文明示范街创建,助推国卫复审、省示范文明城市暗访检查。累计发放《文明示范街创建倡议书》1238份;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49000余人次;清理各类非法广告2300余张;人行道违停车辆贴单14066辆;开展流浪犬、无主犬抓捕行动,共捕捉流浪犬151只;发现并处置市政公用设施存在缺失、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48个。
三是推进城区电动车私拉乱接违规充电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设置公益广告点位80余个,投放公益动画宣传片200余部,发放告知书1500余份,实地走访居民1300余户。4月份开始重点推进龙山苑、莱茵花园、江滨商业街、二村F组团联建房、浙闽赣交易市场、老水泥厂宿舍等六个示范点的整治工作,并完成浙闽赣交易市场、龙山苑、二村F组团联建房三个区块1600余户“一户一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莱茵花园、江滨商业街、老水泥厂宿舍三个区块集中式充电设施建设。开展联合执法25次,出动执法力量668人次,现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29份,拖离违规停放电动车163辆,指导整改隐患561处,移送行政拘留1人。
四是推进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丽水市、龙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牵头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先后制定《龙泉市2021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龙泉市春季秸秆焚烧管控专项行动督查方案》《龙泉市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专项行动督查方案》等文件,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控责任,推行“田长制”,落实“谁的地块谁负责”的农户田块承包管理责任制,户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同时建立秸秆禁烧巡查日报、月报制度;强化政策宣传,全市累计印发秸秆禁烧宣传册4万余册,利用宣传车播放音像视频宣传500余车次;强化巡查执法,通过人工巡查和“蓝天卫士”烟雾智能识别监测相结合,发现并处置事件1105件,立案查处47起,罚款10620元,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我市秸秆焚烧典型案例,逐步形成“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禁烧氛围。
五是推进河道采砂、机制砂整治工作。根据丽水市、龙泉市机制砂行业清查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开展相关整治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查处砂石加工领域违反城乡规划及《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有关部门移送需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20起,结案9起,没收违法所得14240元,罚款22.2万元;加强查处砂石运输车辆带泥运行,未覆盖或密闭、覆盖不严密泄漏、遗撒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9起,罚款21500元;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机制砂加工场(堆场)的整治关停、拆除设备、清运砂石、平整场地等工作。
(六)开展普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培训。通过党组示范学、支部组织学、讲堂集中学、科队例会学、个人自主学、网络在线学相结合,有效提高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将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成员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月组织开展“龙泉论剑·执法大讲堂活动”,邀请各科队负责人、业务骨干等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执法工作要点等相关内容,实现学习授课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开展5期执法大讲堂活动;每月开展“龙虎榜”学习报表、执法报表评分排名工作,并于每月初公布排名结果,激发执法干部工作和学习积极性,提升执法业务水平;组织开展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驻队律师、业务主管部门、人民法院等专家为我局干部进行为期5天的业务培训,从而提升法律素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增加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外部普法。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制作并投放公益广告、利用单位及公共场所LED屏等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节假日、国家宪法日等,在人民广场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利用浙江龙泉、浙江政务服务网、公众号、公示栏等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我局相关执法信息,提高服务效率和执法效能。
(七)依法信息公开,有效化解矛盾。一方面积极应对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率100%。另一方面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1年收到行政复议2件(1件维持,1件审理中),收到行政诉讼案件6件(5件撤诉,1件审理中),未出现或行政复议机关被法院纠错的情形,均按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答辩及材料、按规定出庭应诉。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划转至我局职能不断增多,涉及多个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但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未形成良好的业务培训机制,业务主管部门对划转职能的培训指导较少,对相关裁量基准、政策文件等材料移交共享不足,一线执法人员在法律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上还存在不足,导致在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时,一线执法人员办案压力和部门间沟通成本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办理进度和质量。
(二)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部门协作配合及争议协调等问题,印发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综合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试行)》,与环保部门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联动协作程序。但就整体而言,相关协作配合制度的落实效果不理想,与业务主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执法协作机制未全面有效建成,在日常监管、鉴定认定、证据移送等具体问题上仍存在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依法行政和全面履职。
(三)基层执法力量有待充实。随着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日益重视,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性、综合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由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艰辛、社会地位不高、执法保障相对薄弱及执法辅助人员待遇较低等原因,导致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大,且我局一线执法人员抽调、借用较多,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全面有效履行。
三、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打造六大品质城市新目标新要求,以更高站位、更深谋划、更实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围绕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总目标,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拓展赋权乡镇范围,在八都、查田、安仁、锦溪、上垟、小梅6个乡镇通过赋权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按照省、市要求将60%的行政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按照“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留在专业部门,把其他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原则,根据省、市要求完成职能事项划转工作,并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高位协调、部门联席会议等加强部门协作效果,不断完善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争议协调、案件移送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化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最佳实践“培育项目”——“三张报表”大比武,强化学习报表、执法报表、服务报表数据结果运用,继续开展“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大晾晒、龙泉论剑·执法大讲堂、理论学习学法用法大考试、网格治理擂台大比拼、执法案件质量大提升、信访维稳处置大闭环,继续巩固拆违零信访、执法零舆情、办案零败诉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系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持续开展“龙泉论剑·执法大讲堂”、综合执法业务等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加大对各科队的法制指导和培训力度,形成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格局,铸造业务精、能力强的综合行政执法铁军,助推执法工作更规范、更有序。
(四)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工作。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建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最多查一次”改革工作,强化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问题,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方式、积极拓宽普法宣传渠道,针对不同的受众采取不同的宣传手段,让普法更加接近百姓生活。深化推广执法前宣法、执法中释法、执法后普法的“三段式”普法,强化法治宣教与执法工作的深度融合,结合“以案释法”工作,让普法更加鲜活生动。推动全社会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 年 2月10日